对淞南派出所辖区流动人口子女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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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对淞南镇派出所辖区流动人口子女违法犯罪现象的调查与分析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发展、经济不断发展,大量的外来流动人口从经济发展缓慢地区涌入发展城市、并成逐年增多的趋势。庞大的外来人口就像一把双刃剑,在为城市的发展和壮大作出贡献的同时,也给城市对于外来流动人口管理的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外来流动人口子女违法犯罪问题也成为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伴生物,成为了我们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不和谐音符。据了解,淞南派出所辖区的外来流动人口的违法犯罪与本地人的违法犯罪的比例为 1:1,其中 2005 年辖区派出所共查处违法犯罪的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犯罪与流动人口犯罪的比例为 1:2。随着外来人口总数的增加,流动人口子女违

2、法犯罪的绝对数也呈不断增多的趋势。外来流动人口子女违法犯罪与预防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如何预防和控制外来流动人口子女违法犯罪势必成为困扰社会各界的热点、难点问题。本文通过调研,提出当前外来流动人口子女违法犯罪的特点、原因和对策。在本次社会实践过程中,逐一调查、搜集资料,整理资料,对其所属辖区流动人口子女违法犯罪的现象进行调查与分析。一、外来流动人口子女违法犯罪现状分析从 2011 年 12 月-2012 年 3 月以来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在淞南派出所管辖区内的违法犯罪状况分析来看,涉案的人员,外来人口比例远高于本地人口高达 15:9,而 2011 年以来外来流动人口子女违法犯罪比例又高于

3、外来人口为 11:7,呈逐年上升趋势。从年龄结构来看,18 岁以下占 38%;18-20 岁占 62%,其中因年龄原因没有受到处罚的大约占 35%。二、外来流动人口子女违法犯罪的特点(一)从违法犯罪的目的来看,具有盲目性、贪婪性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由于受教育水平差,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盲目的求富欲望与狭隘的小农意识,决定了这部分人犯罪的盲目性、贪婪性。他们偷盗汽车内财物,盗取汽车牌照,偷盗出租车内的设备,更有到居民家中偷盗财物,有时为了偷盗造成人身伤害甚至是杀害的性质恶劣的地步,却不知这种行为会给社会的公共安全造成巨大的损害。还有一部分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有涉“黄赌毒”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得到少许利益,被

4、当地的涉恶分子所利用。(二)从作案的动机来看,具有冲动性、凶残性2在对今年以来被淞南派出所陆续打击处理的 22 名外来流动人口子女调查时,在问及“你作案的重要原因是什么”时,选择“生活拮据”的 7 人,占 31.8%;选择“跟着他人干”的 15 人,占 68.2%,可见犯罪的冲动性很强,有的可能起初只是有念想,然后有起哄发起把想法具体化疯狂化,比如原本是入室盗窃的,发现家中有人后就发展为抢劫,最后可能更进一步发展为杀人,可见这部分人犯罪带有实施多种犯罪的突发性和凶残性。(三)从犯罪目标来看,具有随机性、疯狂性流动人口的流动属性决定其犯罪目标的随机性、疯狂性。一部分居无定所的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往往

5、抱着碰运气的想法,游荡于街头巷尾、晚上没有路灯或比较暗的小道、寻找犯罪目标。捕捉犯罪时机时,往往采取随机找准目标的形式,作了案即跑,作案的目标相当随意。同时,认为此类案件既然做了就做了,做一件和做十件是一样的疯狂想法,就会疯狂地连续作案。(四)从作案手法来看,具有专业性、团伙性不同地区的流动人口子女由于他们主观条件的不同,所作案别也有明显的地域差异。以亲戚和刚认识的朋友为主要联系关系的犯罪团伙为多,在实施犯罪时,多为一方提出,众人响应,合伙作案,因此在作案手段上呈现专业性、团伙性。诸如盗窃汽车后备箱作案高危人群主要有河南叶县,占 57.6%;撬保险箱盗窃作案高危人群主要是湖南凤凰,占48.6%

6、;入室盗窃作案高危人群主要是贵州德江,占 78.3%等。(五)违法犯罪具有隐蔽性、流窜性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大多与父母一起吃住,往往因年龄小等原因,很大一部分人没有进行暂住登记,没有被纳入管理视线范围之内,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同时犯罪分子采取甲地住宿、乙地作案、丙地销赃等跨区域流窜作案,经侦破和管理工作都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二、外来流动人口子女违法犯罪的成因(一)个体心态的失衡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往往认为父母没有创造好的条件没有能力让他们与城市的孩子有可攀比的物质条件,只能提供基本的温饱食宿条件,而且他们既缺乏父辈的吃苦耐劳精神,又没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父辈的期望和社会竞争使得流动人口子女产生了认识上的偏

7、差,再加上在学校和同学之间有被欺负的现象,加深了内心的被歧视感和与社会的对立感。由于语言、文化、技能等因素,相当一部分外来人口子女会遇到厌学、求职困难、生活状况和心里预期的生活状态的偏差,让他们一旦遭遇挫折,就很容易产生心理失衡,容易冲动,失去正确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从而走向极端,不惜以犯罪来达到自己的目的。3(二)家庭教育的缺失由于外来流动人口自身的文化水平有限,因而对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在学校教育和社会环境本就不完美的情况下,又缺少了极为重要的家庭教育的后盾。大多数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的父母忙于生计,无暇顾及子女的教育和关心子女的心理,缺乏与孩子的沟通、疏导和交流,不能很好地引导孩子的价值趋向和

8、道德与城市社会的相适应性,父母除了最大程度满足孩子的物质需要外,对孩子的心理关心严重不足,导致孩子在受到欺负或困扰时,连父母都告知无门的情况下选择了走极端,更有甚者,个别父母当知道孩子受欺负时,还教孩子怎样暴力还击、潜移默化地教唆孩子犯罪。(三)学校教育的不足因父母无力支付教育费用和按户籍就学等因素的制约,一些贫困地区的学生随着父母来到城市后上不起学,辍学后流入到社会上不好的社会团体,而一些外来流动人口子女进入民工子弟学校就学的,这些学校的老师对学生比例为 1:50,有时甚至到 1:70,这样的日常管理,师资的缺乏和教学质量的难以保证,使得外来人口子女在学校也没有充分的得到教育和引导,而且外来

9、流动人口子女再次接受教育存在较大的困难。(四)社会环境的影响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在没受到良好的教育背景下进入社会后,因为心理上本来就失衡和缺失,对社会上的以各种物质条件为诱饵的犯罪团伙没有抵抗力,本身有较明显的“边缘心理” ,与他们的父母辈不同,从小就生活在城市的他们,更加有融入现代城市生活的强烈愿望。所以就会被误入歧途。在现实生活中,他们或多或少地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排斥与歧视,让他们更容易误入歧途不能自拔。而客观地看,他们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村人,也不是正宗的城市人,是现实社会的一个边缘阶层。(五)社会管理的欠缺现在外来流动人口日常管理主要是依靠基层派出所来完成,但简单的登记管理制度并不能代替全

10、方位的外来人口管理问题,工作中的缺失和问题明显存在。派出所只是通过加大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的登记注册和打击教育等途径来实现管理职能,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管理亟待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虽然管理部门较多,但大多各自为战,缺乏统一的目标和协调的行动。一些外来流动人口问题少年在社区(村)没有建立完整的档案,不能及时得到帮教和社区服务的他们就很有可能再次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三、外来流动人口子女违法犯罪的预防对策(一)外来流动人口子女违法犯罪的自我预防4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对于预防犯罪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要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诱惑和

11、侵害,显得尤为重要。要搞好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犯罪的自我预防,首先要自觉学习,遵守道德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并以此约束自己的行为,防止出现不良行为。其次要懂得运用自己的力量来保护自己,预防社会或他人对自己的侵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应该知法、懂法,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与自己有关的法律规定,用法律武器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由于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而可能产生的不良行为,不断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和自觉抵制违法犯罪的能力。(二)外来流动人口子女违法犯罪的家庭预防家庭教育是介于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兼有一定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职能的一种教育。这种教育随机性较强但指向更明确,既注重言传又注重身教,家长

12、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来影响孩子,从而使通过良好的家庭教育来预防外来流动人口子女违法犯罪成为现实。家庭教育要从小抓起、从小事抓起,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耐心诱导。要重视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生理和心理的发展规律,使培养他们良好的思想品质作风和习惯。当孩子初次犯错时一定要抓紧教育,以免其错误或不良行为越发严重而堕落为犯罪分子。对于孩子的不良行为既不能姑息迁就、包庇纵容,也不能揭短讥讽、粗暴打骂,要注重培养锻炼其生活自理能力、社会自主能力以及思想品德修养。鉴于不少外来人口家庭父母的文化水平低,法制意识弱,监护能力差,在管教孩子上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甚至采取极为错误的方式方法,因此,应通过妇联、社区(村)共同

13、管理,加强对这些民工子女的法制教育,从小培养知法守法的意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对于建设法治社会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要通过法制教育使外来流动人口子女逐步了解国家的法律制度,认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增强他们区别是非和抵制错误思想侵蚀的能力。(三)外来流动人口子女违法犯罪的社会预防流动人口子女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村人,也不是纯粹的城市人。既是工作、生活在城市里,他们的根仍不在城市里,而处于城市社会的边缘。和他们的父母辈相比,他们的父母为了确定的赚钱目标而不会迷茫,拼命努力的生活,而他们则更加渴望融入现代城市生活中去,但却或多或少地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排斥和歧视,而会迷茫。居

14、留方式的不稳定,归属感的迷茫,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缺失,法制观念的淡薄,促使他们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不会选择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而是采取违法的手段来维护权益,最终导致危害到家庭危害到社会,形成恶性循环。所以,有效地控制和解决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给社会5稳定带来的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首先要政府领导综合治理,公安为主要力度,协同多方的参与,综合治理起来,落实经费、人员,实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各个部门的管理任务和职责,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实行综合治理。其次,要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的职责,健全针对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的治安管理预防与打击机制。建立完善出租房屋登记和外来流动人口子女人口信息采集等一系列制度,在完善情报信息收集的基础上,履行依法打击职能的同时,定期对外来流动人口子女违法犯罪规律特点进行分析研究,提出针对的防范重点,切实提高预防犯罪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三,要关注外来流动人口子女问题少年。平等的看待和对待他们,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将外来流动人口子女问题少年纳入帮教对象,安排专人进行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为其提供更多有利于在城市生存和发展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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