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性规制在我国卷烟流通企业建立适度竞争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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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发展 激励性规制在我国卷烟 流通企业建立适度竞争的应用 一、我国卷烟流通企业适度竞争问题 的提出 (一)专卖体制下我国烟草行业适度竞 争的战略导向 因烟草产品损害消费者健康的特殊属 性,政府利用烟草消费需求刚性获得税收 的需求,烟草产品单一,使得我国烟草行业 设立了专卖制度而且将保持较长一段时 期。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专卖制度下的我国 烟草行业并非是一种完全绝对意义的垄断 行业,而是大部分环节存在较为强烈的竞 争因素,从竞争主体来看,从100多家竞争 主体到目前l8家烟草工业公司,众多竞争 主体依然存在,品牌集中度和企业集中度 远低于全球同行业的数值,远未达到自然 垄断的标准。但不容置疑,在

2、卷烟流通环 节,因各地烟草公司具有唯一的分销权力, 存在高度垄断的属性。 适度竞争是国家严格管制的专卖体制 下的一种不完全意义上的市场竞争状态, 不同于过度竞争,也力图避免恶性竞争和 过度竞争,更不允许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 生。我国烟草行业的适度竞争战略导向,形 成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之下,是立足于专卖 体制,离不开烟草行业宏观层面的指导和 规划,具有强烈规范性质的有效竞争的一 种。 (二)我目烟草行业卷烟流通企业建立 适度竞争体系的特殊性 中国烟草行业的分销机构是统一的, 对于区域而言也是唯一的。在专卖制度下 的统一分销机构,属于高度垄断性,在一个 区域不能存在第二家商业流通企业,在法 律上也不准

3、新进入者加入,从而导致不存 在充分竞争。全国范围内按行政区划设置 的商业公司竞争不充分产生很多负面影 响,在消费者的服务质量上,对市场的响应 速度上,在成本费用的节约上,商业公司都 缺乏改进动力和压力。 (三)我圈烟草行业卷烟流通企业适度 竞争的现状 近年来烟草行业的规制机构国家烟草 专卖局运用激励性考核引导机制,进行适 度竞争的探索,如对卷烟品牌的培育方向 给予明确的激励性方向:n(2oo5年度省级 局(公司)经济运行业绩考核办法中“卷烟 56中国经贸导刊2010年第9期 赵洪顺 产品百牌号目录品牌销量比重(含四、五类 卷烟)”占基本分15,规定“卷烟产品百牌 号目录品牌销量比重达到90得基

4、本分。 每高1个百分点,增加2分,最高增加1O 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减2分,最高扣减 l0分”。停止亏损牌号生产,限制新产品开 发,实行“进一退一”,扶优限劣,在计划安 排、技术改造、市场准人等方面向行业名优 品牌倾斜。国家烟草专卖局还于2008年下 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对标工作的意见,提 出了主要对标指标,公布了2008年对标指 标的平均值和先进值,对卷烟流通企业的 成本费用等指标进行了比较。 二、激励性规制理论的基本涵义 现代规制理论、可竞争性市场理论以 及现代垄断理论的发展,使得在垄断与竞 争及其与政府规制的关系问题上得到了重 新的认识。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认为,只要 条件具备,可以在垄断领

5、域引入竞争机制, 借用市场竞争的力量来达到提高效率目 的。 竞争与规制并不是相互排斥的,为了 矫正“市场失效”,需要产生政府及其规制 机构对微观主体的规制;另一方面,为了避 免“管制失效”,也要求经济的运行以市场 竞争为基础。可以说规制与竞争并存是现 代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两者的有机 结合决定着一个经济体的效率和福利水 平。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烟草行业的卷烟流 通环节由于政策和法律的特性,而且因为 政府对烟草刚性的税收需求、卷烟产品对 消费者健康的损害性以及烟草产品的单一 性,专卖制度在我国烟草行业一直存在,并 且将保持较长一段时期,本文从激励性规 制以及区域间比较竞争的理论出发,对卷 烟全

6、国统一的分销体系实现适度竞争,从 更为广阔的角度进一步展开探讨。 激励性规制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 下,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章和制度,干预 经济主体(特别是企业)活动的行为。日本著 名规制经济学家植草益认为,所谓激励性 规制,就是在保持原有规制结构的条件下, 激励受规制企业提高内部效率,也就是给 予受规制企业以竞争压力和提高生产或经 营效率的正面诱因。激励性规制让企业利 用信息优势和利润最大化动机,主动提高 内部效率、降低成本,并获取由此带来的利 润增额。 激励性规制关注的重点是要在信息不 对称条件下,设计一种既能够给予企业在 降低成本、改善服务质量方面以足够的激 励,同时又能有效防止企业滥用

7、自由选择 权的激励性框架。激励性规制就是在保持 原有规制结构的条件下,给予受规制企业 以提高内部效率的激励,使企业的生产效 率和经营效率处于可能达到的最高水平。 提高内部效率而给予企业的激励方法归根 结底有两种:第一,给予竞争刺激,使企业 提高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率;第二,给予企业 提高生产效率及经营效率的诱导,由此获 得的成果便是给予企业的报酬。由于激励 性规制给予受规制企业一定的价格制定 权,让其利用信息优势和利润最大化动 机,主动提高内部效率、降低成本,并获取 由此带来的利润增额。因此,激励性规制 相对于传统规制而言,只需关注企业的产 出绩效和外部效应,而较少控制企业的具 体行为,企业在生产

8、经营中具有更大的自 主权。 目前,给予企业竞争刺激的激励性规 制方法主要有特许投标制度和区域间标尺 竞争制,给予企业报酬的激励性规制方法 主要有社会契约制度和价格上限规制。此 处重点分析和研究区域间比较竞争理论(即 区域性标尺竞争制)在我国烟草行业卷烟流 通企业的运用,其他方法做适当的补充。 三、区域间比较竞争等理论在我国卷 烟流通企业建立适度竞争体系的应用分析 (一)区域闻比较竞争理论的涵义 为促进地区性垄断企业之间的竞争, 刺激经济效率提供了理论依据,具有较为 广泛的实用性。区域间比较竞争理论由李 特查尔德教授在1986年对英国自来水产 业的一份管制报告中提出,是一种借由管 制机构,促进不

9、同区域的被管制企业间竞 争的一种理论。 假设一个全国性的独占企业被分割为 南北两个企业,每个企业在其区域内具有 自然独占性,再假设这两个地区的成本和 需求状况十分相似。虽然管制者可能因为 信息不完全的缘故,无法得知在各个地区 间降低成本的可能性,但透过下面的制度 行业发展 设计可以促使南北这两个企业相互竞争: 即在一定时间内,南部企业所能制定的价 格水准取决于北部企业的实际成本水准。 同样地,北部企业所能制定的价格水准也 取决于南部企业的实际成本水准,因为南 部企业的价格和北部企业的实际成本相关 联,进而促进南部企业不断降低成本,只要 南北两家企业面临相似的成本结构和市场 需求状况,而且他们之

10、间不存在任何的共 谋行为,透过这种管制方法,就可以提升企 业内部生产效率和分配效率,促进区域问 不同企业问的竞争,有效克服了管制者的 信息劣势。 此理论具有相当广泛的适用性。例如, 一个所有者其下有许多的代理者,某个代 理者的报酬要根据其他代理者的绩效和他 本人的绩效而定。在不同的代理者之间,所 面临的不确定性高度相关的情况下,该代 理者根据他人的绩效来确定自己报酬的方 法就特别理想。相反的,如果不存在这种相 关性,就不适合按照他人的绩效来决定某 人的报酬。 (二)区域间比较竞争理论的运用模式 区域问比较竞争理论(又称为区域标 尺竞争)提供了我国卷烟流通企业适度竞 争的另一种思考模式,其基本思

11、路是,首 先,它必须以本区域市场之外的其他市场 区域为基础;其次,它又必须以与本区域具 有基本相同的生产技术和市场需求的企业 的生产成本、服务质量为参照依据。以此制 定对本区域内的效率水准,并以此作为标 尺来指导或监督本区域的垄断企业提高内 部效率。这一激励性规制方法通常运用于 两个领域:第一,市场空间严格受到地域限 制而原本就有多个相互不存在替代关系的 独立的区域市场的产业,如城市供水、供气 和短途交通运输服务等。第二,将受规制的 全国性垄断企业分为若干个地区性的企 业,使不同区域的企业之间形成一种间接 竞争的格局,迫使它们相互提高经营效率。 由于它们之间的竞争并不是直接竞争,必 须能够收集

12、到有效率的经营状况下的相关 成本水平和服务质量的信息,才能作为评 判优劣的标尺。 目前我国烟草行业展开的“对标”活动 符合区域性比较竞争的方式,如对于烟草 商业企业对标指标中确认了三大类十七项 指标,三大类指标包括效率指标、卷烟费用 指标、烟叶费用指标。并确定了该年度的平 均指标和先进指标作为标尺。 区域间比较竞争理论模型在我国卷烟 流通企业实际运用中,存在需要完善的地 方有:其一它假定所有的企业都是在基本 相同的环境下经营,例如,对于卷烟流通企 业而言,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自然经济特 点,从而存在经营成本上较大差异,就需要 采用回归技术过滤掉一部分的差异化因素 或者采用分层方式进行比较,分层方

13、式可 以经营环境和基础相似的企业确定标准。 其二,在指标体系中有基于我国烟草行业 的战略重点,在品牌培育上赋予一定的权 重。再次,可以增加一些卷烟流通企业的软 实力指标,如信息化建设、企业文化等指 标。 (三)其他激励性规制理论在卷烟流通 企业建立适度竞争体系的参考分析 1、特许权投标制 适合于省级公司内部市级公司的竞 争,其基础是视市级公司的经营人为理想 状态的企业家,并具有较高的经营能力和 素质。这种方法最初是由德姆塞茨引入,后 波斯纳进一步提出了较具可操作性的政策 建议。它是指在自然垄断产业特别是公共 服务领域中,特许垄断的经营权不仅有一 定的经营期限,而且是采用竞争投标的方 式来决定的

14、。作为卷烟流通企业的企业家 群组,以激励性的方式经过投标竞争,能够 以更低成本或价格提供更优质服务的最有 权利获得经营权,而且,由于设有规定的年 限,在潜在竞争压力下,本期获得经营权的 卷烟流通企业为防止在下一经营期限中丧 失权利,必须不断地降低经营成本,改善质 量,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 采用这种激励规制方式,能够在投标 阶段对服务质量及最佳服务价格形成比较 充分的竞争,也就是用“市场的竞争”代替 “市场内的竞争”。在卷烟流通企业适度竞 争体系建立的意义在于:一是提高了内部 的可竞争性;二是引人市级卷烟流通单位 经营者为企业家的概念;三是为规制机构 提供需要的成本信息和指标体系。 2、社会契约

15、制度 这一方法应用的典型是美国的电力事 业部门。在这种情形下,规制当局与被规制 者在修订收费时就设备运转率、热效率、燃 料费、外购电力价格、建设费等签订合同, 如果能够实现比合同规定更好的成绩则给 予奖励,否则给予处罚。此方法类似于我国 烟草行业普遍实施的目标管理,但是考核 体系更为详细,更为复杂,处罚和奖励的差 距较大。 3、价格上限制制度 这是激励性规制方式中应用最广泛的 一种,在卷烟流通企业适度竞争体系建设 中具有缺陷但是也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 它通过规制当局与被规制者签订类似于社 会契约的方式,只规定价格上限的价格变 动合同,价格原则上只能在上限以下自由 变动,但企业可以努力在这个上限

16、以下通 过提高经营效率来降低服务成本以获得更 高的收益。 实际上此种方法参考意义在于设定了 垄断企业服务质量以及效率的限度,不仅 避免了以往规制方法中获取企业成本信息 的复杂程序,而且给予了被规制企业降低 成本的激励。 四、结论 (一)激励性规制以及区域阍比较竞争 理论对于我国烟草行业建立适度竞争体系 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激励性规制的 上述三种方法,在欧美发达国家的规制改 革中得到了较普遍的应用,也取得了良好 的效果,企业受到了利润刺激或竞争性刺 激,原本在区域上不相关的若干垄断企业, 产生了适度竞争,对于促进企业削减成本、 提高生产效率以及资源配置效率具有积极 意义。当然,各种激励性规制方案也都不是 尽善尽美的,也都有其局限性和有限的适 用范围。因此,专卖体制之下建立中国烟草 行业卷烟流通企业适度竞争体系,激励性 规制是一种较为次优的选择,但它在适度 竞争建立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二)各种激励性的规制方法局限性和 优势并存,需要借鉴性的吸收 尽管各自存在着局限性,但从总体上 分析,上述三种规制方法在卷烟流通企业 适度竞争体系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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