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培训用材料)

上传人:aa****6 文档编号:29272451 上传时间:2018-01-23 格式:DOC 页数:84 大小:22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通信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培训用材料)_第1页
第1页 / 共84页
通信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培训用材料)_第2页
第2页 / 共84页
通信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培训用材料)_第3页
第3页 / 共84页
通信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培训用材料)_第4页
第4页 / 共84页
通信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培训用材料)_第5页
第5页 / 共8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通信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培训用材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通信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培训用材料)(8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 - 1 - 通信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综合规划司 - - 2 - 前 言本规范是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 的要求进行编写的。本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安全生产要求、工器具和仪表、器材储运、通信线路、管道施工和通信设备、卫星地球站、微波、移动通信基站天馈线、通信电源设备安装、综合布线及国际通信工程等。本规范用黑体字标注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由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负责解释、监督执行。本规范在使用的过程中,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请与部综合规划司联系,并将补充或修改意见寄往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 13 号, 邮编:

2、) 。本规范主编单位: - - 3 - 目 次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一般安全生产要求第一节 施工安全管理第二节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第三节 施工现场安全第四节 施工驻地安全第五节 施工车辆交通安全第六节 施工现场防火第七节 野外作业安全第八节 用电安全第九节 通信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监督要求第三章 工器具和仪表第一节 一般工具第二节 梯子和高凳第三节 安全带第四节 动力机械设备第五节 手动机具第六节 手持式电动工具第七节 仪表第四章 器材储运第一节 一般安全规定第二节 装运杆材第三节 搬运光(电)缆第四节 搬运化学品和危险品第五章 通信线路工程第一节 一般安全要求第二节 架空线路 - - 4 - 第三

3、节 直埋线路第四节 敷设管道光(电)缆第五节 气流敷设光缆第六节 水底光(电)缆第七节 高速公路线路第八节 墙壁光(电)缆第九节 线路终端设备安装第六章 通信管道工程第一节 一般安全要求第二节 测量第三节 土方作业第四节 钢筋加工第五节 模板、挡土板第六节 混凝土第七节 铺管和导向钻孔第八节 砖砌体第九节 管道试通第七章 通信设备工程第一节 一般安全要求第二节 铁件安装第三节 安装机架和布放线缆第四节 加电测试、系统开通第八章 卫星地球站、微波、移动通信天馈线工程第一节 卫星地球站天馈线安装第二节 微波、移动通信天馈线安装 第三节 上塔作业第四节 网络规划优化第九章 通信电源设备工程第一节 布

4、线和汇流排安装 - - 5 - 第二节 发电机组的安装第三节 交、直流供电系统第四节 蓄电池和太阳电池第五节 接地装置和防雷第六节 电源设备割接和更换第十章 综合布线工程 第一节 槽道(桥架)安装和布线第二节 光缆、微波、移动通信基站消防、防盗系统布线第十一章 国际通信工程第一节 施工安全一般要求第二节 疾病防治第三节 交通安全防范第四节 施工现场和驻地治安第十二章 附则附 录:急救常识 - - 6 -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为了防止和减少通信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通信阻断事故,确保施工生产安全,特制订本规范(

5、试行) 。第二条 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当前通信行业大量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广泛运用以及施工生产环境的变化和开展国际通信工程项目生产的需要而进行编写的。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通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监督检查等。第二章 一般安全生产要求第一节 施工安全管理第四条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专项应急预案。应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根据不同的专业向施工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保障施工

6、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第五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施工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保证所有参加工程项目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其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记入个人工作档案。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第六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各工程施工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当发生安全事故

7、时,应及时、如实地报告。第七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 - - 7 - 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时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八条 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当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施工人员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第九条 施工人员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

8、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第十条 工程项目施工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施工队长、班组长、作业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并书面记录。交底记录应按要求归档。 第十一条 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一、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因素;二、针对危险因素制定的具体预防措施;三、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四、在施工生产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五、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应急措施。第十二条 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不同的专业需要,正确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