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区驻地村2014年1季度驻地村占地面粉补助及国电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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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安高新区驻地村 2014 年 1 季度驻地村占地面粉补助及国电项目占地北集坡村、格子村 2013 年 9 月至2014 年 3 月份面粉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HT2014-036采 购 单 位 : 泰 安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新 区 街 道 管 理 中 心泰 安 市 岱 岳 区 北 集 坡 街 道 办 事 处监 督 单 位 : 泰 安 高 新 区 政 府 采 购 管 理 办 公 室采购代理单位: 泰安泰山汇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 制 日 期:二一四年六月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第三章 合同授予13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质量要求18第五章 报价

2、文件格式19第六章 评审办法293第二章 招标公告泰安高新区驻地村 2014 年 1 季度驻地村占地面粉补助及国电项目占地北集坡村、格子村 2013 年 9 月至 2014年 3 月份面粉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一、采购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区街道管理中心泰安市岱岳区北集坡街道办事处地 址: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采购代理机构:泰安泰山汇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 78-3 号联 系 人:张旭联系电话:0538-6980768 传 真:0538-6980768邮 箱: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GC2014-029四、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驻地村 2014 年 1 季度驻地村占

3、地面粉补助及国电项目占地北集坡村、格子村 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3 月份面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T2014-036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需求 单位 数量1高新区驻地村 2014 年 1 季度驻地村占地面粉补助25 公斤装小麦粉(特制一等粉),产品包装须为覆膜彩袋包装,产品应达到 GB135586 标准。斤 16388222国电项目占地北集坡村、格子村 2013年 9 月至 2014 年 3 月份面粉采购25 公斤装小麦粉(特制一等粉),产品包装须为覆膜彩袋包装,产品应斤 621544达到 GB135586 标准。六、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

4、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2)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认证证明;(3)若非生产企业,须具有生产企业提供的代理授权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七、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4 年 06 月 16 日至 2014 年 06 月 20 日 地点:泰安市长城路明珠大厦南附楼 78-3 号方式:来人购买。售价:300 元。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4 年 06 月 26 日上午 9 时 30 分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泰安高新区

5、龙泉派出所六楼会议室九、谈判日期:2014 年 06 月 26 日上午 9 时 30 分谈判地点:泰安高新区龙泉派出所六楼会议室十、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十一、监督部门:泰安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5前 附 表序号 内容说明1采购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区街道管理中心、泰安市岱岳区北集坡街道办事处采购内容:第一包:高新区驻地村 2014 年 1 季度驻地村占地面粉补助;数量 1638822 斤。第二包:国电项目占地北集坡村、格子村 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3 月份面粉采购,数量62154 斤。其中国电项目占用北集坡土地 2013 年 9 月 1

6、日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面粉数量 30286 斤,国电项目占用北集坡村及格子村土地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3 月 31日面粉数量 29822 斤,国电项目二期占用北集坡土地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3 月31 日面粉数量 2046 斤。以上两包采购的面粉要求 25 公斤装小麦粉(特制一等粉) ,产品包装须为覆膜彩袋包装,产品应达到 GB135586 标准。计划供货期: 接采购单位通知后 7 日内(计划供货期为采购人初步确定的供货期,各报价人可以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填报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 合同名称:泰安高新区驻地

7、村 2014 年 1 季度驻地村占地面粉补助及国电项目占地北集坡村、格子村 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3 月份面粉采购项目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 报价有效期:30 天(日历天)5 报价文件份数:5 份(包括正本一份,副本四份)6保证金:一包:伍万元整(人民币)二包:贰仟元整(人民币)收取人:泰安泰山汇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 号:100149925500010开户行: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联系人:王春晓联系电话:0538-6980768缴纳截止时间:2014 年 6 月 25 日下午 16 时前。7 采购文件发放时间:2014 年 6 月 16 日至 2014 年 6 月 20

8、日采购文件发放地点:泰安泰山汇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报价文件接收单位:泰安泰山汇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截止时间:2014 年 6 月 26 日上午 9:30 时谈判时间:2014 年 6 月 26 日上午 9:30 时谈判地点:泰安高新区龙泉派出所六楼会议室9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全部货到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610 评审办法:详见后附评审细则7第二章 供 应 商 须 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详见前附表。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3.1 参加报价的企业(以下称“报价单位” )须为具备相应经营范围并具有类似供应业绩。具体如下: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

9、定;2、供应商为具备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的独立法人企业;3、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认证证明;4、若非生产企业,须具有生产企业提供的代理授权书;3.2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报价单位应提供令采购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报价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确立报价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否则作废标处理) 。开标时本项目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到场,否则作废标处理。3.3 本次招标需提供样品。样品要求

10、:本次采购产品的样品要求注明厂商的名称、规格,样品要求袋装 10斤。4、报价费用报价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报价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采购文件的取得及处置5.1 报价单位应从泰安泰山汇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市长城路时代明珠大厦南附楼 6 号)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从他人处复制采购文件或无采购文件的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均为无效。5.2 报 价 单 位 对 采 购 文 件 的 内 容 应 予 保 密 , 不 得 向 他 人 泄 露 采 购 文 件 的 任 何 内 容 。86、采购文件的解释报价单位在收到采购文件后,

11、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采购文件后立即向采购单位提出。7、采购文件的修改7.1 在报价截止日期前,采购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采购文件。7.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采购文件的报价单位,补充通知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报价单位起约束作用。7.3 为使报价单位在编制报价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采购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日期。二、报价说明8、报价8.1 报 价 人 要 按 报 价 表 ( 统 一 格 式 ) 的 内 容 填 写 , 并 由 法 人 代 表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署 。最低报价作为成交的保证。本采购材料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

12、,报价应包括报价人对本次原材料采购、运输费、装卸费、保险、利润、税金、管理费及采购代理费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招标代理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364 号文转发的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取费标准的 80%计取。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因市场和国家政策变化因素而变化。8.2 报价货币报价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8.3 必须是完税报价;8.4 如果报价一览表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8.5 供应商应提供单价和总报价,如果单价与总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报价文件的编制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

13、要求做报价文件,书面报价文件必须胶装制作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报价文件内容要求必须完整全面,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且同时报二个包段的报9价文件必须按包段分开制作,否则其报价资格将被否决。9、报价文件的语言报价文件及报价单位与采购单位之间与报价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应包括的内容:(1)报价函(附件一) ;(2)报价说明及开标一览表(须放在报价文件的第一页)(3)报价明细表(4)货物描述一览表(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资格、资质证明文件(7)有效期内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14、品检验报告; (8)报价人概况11、报价有效期11.1 报价文件在本须知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之后的 30 天内有效。11.2 在原定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报价单位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报价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报价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报价单位不允许修改他的报价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报价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2、报价保证金12.1 1、供应商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伍万元整的保证金(人民币) 。此报价保证金是报价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12.2 投标保证金一包:

15、伍万元整(人民币)二包:贰仟元整(人民币)收取人:泰安泰山汇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 号:100149925500010开户行: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联系人:王春晓联系电话:0538-698076812.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采购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报价而予以拒绝。1012.4 未成交的报价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将在采购单位与成交方签订合同 5 日内无息退还。12.5 成交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协议、扣除采购代理服务费 5 日内退还。12.6 如报价单位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报价保证金:12.6.1 报价单位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文件;12.6.2 成交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3、报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3.1 报价单位按谈判文件要求编制一份报价文件“正本”和四份“副本” ,并明确标明“报价 文 件 正 本 ”、 “报 价 文 件 副 本 ” 及 包 段 号 。 报 价 文 件 正 本 和 副 本 如有 不 一 致 之 处 , 以 正 本 为 准 。13.2 报价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13.3 全套报价文件应无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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