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文秘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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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纪委办公室文秘工作制度纪委办公室文秘工作制度为进一步促进文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文秘工作的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一、工作原则 文秘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严格程序、灵活机动的原则,做到准确、迅速、保密。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州纪委、监察局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做好州纪委、监察局领导的秘书工作和日常事务工作。 (三)做好州纪委、监察局各类公文的收发、承办、送阅、印制、校核、清签、保管和提供使用。 (四)按要求起草、修改部分公文,编印红河纪检监察信息、信息快报和情况交流等内部刊物;编纂年鉴史料、资料。 (五)保管和使用州纪委、州监察局印章,开具介

2、绍信和证明信。 (六)管理州纪委档案室、打字室。 (七)承办州纪委、监察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内容 (一)公文处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办理办法和省委办公厅印发的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实施细则精神,做好州纪委、州监察局的公文处理工作。 公文起草。公文起草是文秘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公文处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公文起草应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地体现州纪委的意图;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提出的政策措施切实可行;观点鲜明,结构严谨,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表述准

3、确,篇幅简短,文字精炼;文种使用恰当。起草重要公文在领导的指导、主持下进行;起草一般性公文,由州纪委办公室和相关室承担;起草部门工作内容的公文,需以州纪委、监察局名义发布的,由部门代起草,经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州纪委办公室办理。 起草公文送签须用办文卡;送阅须用阅文卡;送领导请示件须用批阅卡。 公文校核。凡正式公文,在送州纪委、监察局领导审批签发前,均应进行校核,做好协调,把好政策、内容、行文、文字、规格关。校核的重点是:红河纪检监察信息、信息快报和情况交流等内部刊物;编纂年鉴史料、资料。 (五)保管和使用州纪委、州监察局印章,开具介绍信和证明信。 (六)管理州纪委档案室、打字室。

4、 (七)承办州纪委、监察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内容 (一)公文处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办理办法和省委办公厅印发的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实施细则精神,做好州纪委、州监察局的公文处理工作。 公文起草。公文起草是文秘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公文处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公文起草应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地体现州纪委的意图;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提出的政策措施切实可行;观点鲜明,结构严谨,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表述准确,篇幅简短,文字精炼;文种使用恰当。起草重要公

5、文在领导的指导、主持下进行;起草一般性公文,由州纪委办公室和相关室承担;起草部门工作内容的公文,需以州纪委、监察局名义发布的,由部门代起草,经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州纪委办公室办理。 起草公文送签须用办文卡;送阅须用阅文卡;送领导请示件须用批阅卡。 公文校核。凡正式公文,在送州纪委、监察局领导审批签发前,均应进行校核,做好协调,把好政策、内容、行文、文字、规格关。校核的重点是、信息快报和情况交流等内部刊物,由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签发。 (二)收文处理。 收文办理主要包括公文的签收、登记、批抄、分发、传阅等。批抄公文一般由州纪委办公室主任承担,也可授权副主任批抄。 文件传阅。传阅公文应

6、严格手续,随时掌握公文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传阅按书记、副书记、常委、各室主任的顺序进行。公文传阅,一般情况下应当日阅退,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领导之间、各室之间,禁止横向传阅文件。阅办文件后应及时交回接文处。各室须留用的,须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到内收发处履行签字手续。急办件可由办公室将重复件或复印件一份同时送达承办室。 (三)拟文办理。拟文办理包括对需批复或报送结果的公文的拟办和对需印发、批转、转发的文件的承办。 承办公文坚持一次性送审原则,减少办文过程中的反复,缩短办文周期,努力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建立公文办理过程反馈制度,每份办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包括领导批示、相关部门承办情况和结果)应反馈给拟办者或其他相关人员。 (四)档案管理。凡具有查考和利用价值的公文材料,办理完毕后,均应按档案法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由各室整理后交州纪委办公室档案室立卷归档。 立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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