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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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索证索要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 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 格的合法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者生产加工者索要以下证明食品 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

2、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索证索要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 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 格的合法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者生产加工者索要以下证明食品 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流通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

3、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流通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流通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食品流通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

4、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十、如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危害扩散。 十一、及时向相关的行政主观部门报告发生的事故情况并采取相关的措施。

5、 十二、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食品流通类) 为规范食品流通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食品流通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流通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

6、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3.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4.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2.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隔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福建食

7、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3.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5.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三)食品烹调 1. 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2.炒、烧食品要勤翻动。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 3.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8、。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4.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5.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刀、砧板、盆、抹布用后须清洗消毒;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彻底消毒。 6.食品需要造型时必须使用经消毒的工用具,食品容器应放入专用保洁柜内,不落地存放。 7.制作凉拌菜、烧卤熟肉、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8.工作结束后,调料要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9.备餐间及出菜通道要洁净,不能堆放任何杂物。备餐间(台)只能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及必需用的食

9、具、工用具。分碟小菜、调味品应存放在专用柜内。 10.待用烧卤熟肉、点心必须存放在凉冻间(柜),凉冻间(柜)内不能存放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私人用品。 11.加工场所“三防”、更衣和排污设施以及废弃物处理等应符合相关要求,废弃油脂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12.运输成品要有专用带盖的运输车(箱),运输车(箱)要进行清洗、消毒,禁止露空运输。 13.配制集体餐的单位应设与配送餐最大限量相适应的专用备餐存放间,设有可消毒大型运输或盛装食品的容器的消毒设施及专用的洁净容器存放间。 14.烹调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餐厅经营者应了解回收公司的资质及废油回收后的用途,并应与该回收公

10、司签订写有“废弃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做好每次清理工作的记录和签收。 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食品流通类)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经营者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经营管理,有效防止和控制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及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在永兴县内从事食品流通食品经营的企业、个体经营户(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杜绝过期食品上柜销售。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临近保

11、质期,是指距食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的期限。临近保质期食品,是在临近保质期内但尚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对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如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流通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流通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流

12、通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食品流通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

13、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十、如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危害扩散。 十一、及时向相关的行政主观部门报告发生的事故情况并采取相关的措施。 十二、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食品流通类) 为规范食品流通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食品流通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

14、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流通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3.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

15、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4.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2.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隔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福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3.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

16、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5.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三)食品烹调 1. 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2.炒、烧食品要勤翻动。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 3.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4.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5.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刀、砧板、盆、抹布用后须清洗消毒;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彻底消毒。 6.食品需要造型时必须使用经消毒的工用具,食品容器应放入专用保洁柜内,不落地存放。 7.制作凉拌菜、烧卤熟肉、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的食品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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