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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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易方达 上证 50 指数 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 招募说明 书 摘要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5 年 2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准予 易方达 上证 5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 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5 319号 ) 和 2015年 3月 19日关于易方达 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 (机构 部函 2015 694号 ) ,进行募集 。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年 4月 15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

2、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 的 投资 价值 、 收益 及市场前景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3、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为分级基金,份额类型包括基础份额、 A 类份额、 B 类份额三类。其中: 基础份额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A类份额具有预期风险、收益较低的特征; B类份额具有预期风险、收益较高的特征。与基础份额相比, A类份额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低于基础份额; B类份额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基础份额 。 在基金募集期内 ,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场外 认 购时 ,通过场外 非直销销售 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 认 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 (含认购费,下同) ,追

4、加 认 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 ;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 认 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人民币,追加 认 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元人民币 ; 通过具有基金 销售 资格的 上海 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进行场内认购的单笔最低 金额 为 50,000 元人民币 , 超过 50,000 元 的应为 1元 的整数倍 。 在本基金运作期内,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场外申购时 ,通过场外 非直销销售 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 (含申购费,下同) ,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 ;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

5、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元人民币。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 50,000元人民币 ,超过 50,000元 的应为 1元 的整数倍 。 本基金 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 、 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而产生波 2 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敬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 投资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

6、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 主要 包括: 与本基金投资、运作方式相关的特定风险; 因政治、经济、投资者心理与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 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或市场暴跌导致的 流动性风险; 以及其他意外因素导致的风险等。其中,本基金特定风险包括: (1)与本基金 指数化 投资 方式 相关的特定风险 , 如 本基金为保持与业绩比较基准一致的风险收益特征而存在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对于无法获取足额数量的股票寻找投资替代品而潜在的投资替代风险;因 投资组合调整导致的标的指数变更风险;以及因

7、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产生差异而导致的跟踪偏差风险等; (2)与本基金运作方式相关的特定风险。如与本基金运作期内 场内基础份额、 A 类 份额与 B 类 份额上市交易相关的流动性风险、折溢价风险;与本基金运作期内 B 类 份额基金份额参考 净值计算规则相关的杠杆风险 、 B 类份额净值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B 类份额杠杆变化的风险; 与 A 类 份额约定收益支付方式相关的风险、 A 类 份额与 B 类 份额的本金风险 及 因基金份额折算导致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变化风险;因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过程中折算方式、折算业务处理规则等导致的份额折算风险;本基金运作期内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相关的 操作风险

8、 ;利率调整导致 A类份额价格变化的风险;因投资者自身状况改变而导致的风险以及因投资者未尽注意义务而导致的风险 等 ;(3)与本基金投资于股指期货相关的特定风险。如因股指期货合约与标的指数波动不一致导致 的基差风险以及股指期货合约之间价差异常变动可能导致的展期风险;因股指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制度且盯市结算可能导致的盯市结算风险;因所选择的期货经纪商 破产清算或违规经营导致的第三方风险等。 若因证券市场极端波动,本基金的基金财产在确认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后继续大幅下跌,导致本基金无法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支付 A类份额的约定收益,甚至无法支付 A类份额的本金,在此情形下本基金 A类份额可能发生本金风险

9、。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 说明书 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年 10 月 15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7年 9月 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年 6月 30日 。(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 一、 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号 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10、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楼 设立日期: 2001年 4月 17日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联系电话: 400 881 8088 联系人:贺晋 注册资本: 12,000万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基金字 20014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6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12 总 计 100% ( 二 ) 主要人员情况 1、

11、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詹余引先生,工商管理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证券部研究咨询室总经理助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资产配置处处长、投资部副主任、境外投资部主任、投资部主任、证券投资部主任。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士,董事、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经 -4 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 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

12、有限公司督察员、监察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陈志辉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曾任美的集团税务总监、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高级审计员。现任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财中心总经理。 王海

13、先生,经济学、工商管理(国际)硕士,董事。曾任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法律顾问室科员;工商银行珠海分行法律顾问室办事员、营业部计划信贷部信贷员、办公室行长室秘书、信贷管理部业务主办、资产风险管理部经理助理兼法律室副主任、资产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兼法律室主任、资产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招商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行员;工商银行珠海分行资产风险部总经理兼特殊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副行长;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工商银行韶关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现任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韧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湖南证券发行部经理助理;湘财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助理;财富

14、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新晟期货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资本运营部部长。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征夫先生,法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金融房地产 部主任;广东大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国土厅广东地产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现任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 忻榕女士,工商行政管理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科院研究生院讲师;美国加州高温橡胶公司市场部经理;美国加州大学讲师;美国南加州大学助理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副教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瑞士洛桑管理学院教授

15、。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 谭劲松先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独立董事。曾任邵阳市财会学校教师;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5 陈国祥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 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舫金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华南师范大学外语系党总支书记;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处长;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银行

16、副董事长;广州中盈(三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及 董事长;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金期货有限公司董事;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股权投资行业协会法人代表。 廖智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互联网金融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广东粤财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优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MBA),常务副总裁。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理;广东证券公 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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