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专项资金审计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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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政专项资金审计汇报材料我县的民政工作在上级各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XX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民政专项资金发挥了最大的社会效益,帮助解决了我县的许多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了我县社会事业的发展,保障了我县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一、201X至 201X 年民政专项资金收支情况2016 年,省、州下拨及县级配套民政资金结余 389.75 万元。201X年至201X年,省、州下拨各项民政专项资金共12443.35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配套 1136.27万元、利息收入 53.57万元、其他收入 91.58万元;县民政局发放各项民政专项资金共12258.69万元,财政社保专户总结余

2、2077.074万元(财政专户节余 1658.074 万元,指标结余44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农村低保201X年至201X年省、州、县通过湘财预201X143号及州财指201X37 号等文件下拨民政资金 25066万元。其中县财政配套237.5 万元,利息3.16万元。201X 至201X年县民政局通过古民低字201X03号等文件下拨到乡镇低保户和财政所帐户上资金合计215 8.66 万元,财政社保专户结余344 万元,指标结余专户200 万元。2、城市低保2016年共结余375.2 万元,201X年至201X年省、州、县通过州财社指201X11号等文件下拨民政资金6287万元,其中,

3、县级财政配套236.6 万元,利息46.52 万元,其他收入91.58 万元。201X至 201X 年县民政局通过古民低字201X3号等文件下拨到低保户帐户上资金合计6129.31 万元,专户结余资金368.33万元,银行结余 160.28 万元,指标结余221 万元。3、农村医疗救助201X年至201X年省、州、县通过州财社指201X2 号等文件下拨民政资金 10949万元,其中,县级配套100 万元,利息49万元。201X 年至 201X 年县民政局通过古民低函201X1号等文件下拨到农村特困家庭大病救助帐户上资金合计 7347 万元,专户结余资金360.02万元。4、城市医疗救助资金20

4、1X 年至 201X 年省、州、县通过州财社指201X504号等文件下拨民政资金共 513.78 万元,其中,县级配套 60.38万元,利息 1.40 万元。201X年至201X年县民政局通过古民低函201X1号等文件下拨到城市特困家庭大病救助帐户上资金合计155.37万元,专户结余资金 358.40 万元。5、救灾资金2016年结余 14.55万元,201X 年至 201X 年省、州通过州财社指2016525号等文件下拨救灾资金2268万元。201X 至201X年我局共发放救灾资金2235.07 万元,专户结余资金10万元,银行结余 43.48万元。6、 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资金201X 年

5、至 201X 年,省、州、县共下拨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资金 43.86万元,其中县财政配套23.99 万元。201X至 201X 年,我县共为 81 位百岁老人发放长寿保健补助资金17.64 万元,其他支出26.22 万元。其中201X年至201X年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费按每人每月 200元标准发放,201X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州发26号)文件规定,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费增加到每人每月 300元。7、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我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发放是从201X年开始,201X、201X 两年,省州共下拨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 285.03 万元

6、。其中201X年州财政局拨给我局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28.19万元,201X 年拨给我局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284万元,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34万元。201X 年至 201X 年我县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67.706 万元,专户结余资金217.324 万元。8、五保供养资金201X年至201X年,省、州、县共下拨五保供养资金736.23万元,其中县财政配套477.78万元。201X 年至 201X 年我县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 736.23 万元。二、资金管理情况为了强化对民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民政资金“救命钱”、“及时雨”的作用,县民

7、政局着重从管理制度、审批程序、资金发放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一是管理制度化。我局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城乡低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等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照章办事;同时,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了XX县民政局财务公务管理办法、XX 县民政局关于对临时救助资金申请、审核、发放进行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等相应的文件,用规范的制度加强对民政资金的管理。二是审批程序化。如何做到救助对象定位准确,救助标准科学合理,我局坚持按“一申请、二核实、三审批”程序执行,将知情权和决策权交给群众。所有需要救助的对象必需先写出书面申请,经村和乡镇两级调查核实后签署意见,交由县民政局审批。三是发放社会化。为了切实做到为民、便民、惠民,

8、我们对所有民政资金一律实行社会化发放,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五保供养、孤儿生活保障费、百岁老人长寿金等直接将资金发放到对象手中,采取这种直达的做法,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资金运行速度,保障各项民政资金不走漏。四是监督全面化。强化监督是做好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我们聘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民政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每年XX县财政、县审计部门一道对全县各乡镇的民政资金进行审计。三、存在的问题(一)、我县是“老、少、边、穷、库”地区,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自然条件差,支柱产业刚起步,财政支出小,需上级重点倾斜扶持。(二)、城乡居民因灾因病返贫现象严重,农村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农民收入单一。(三)、社会保障面小、标准低,民生工程难度大。(四)个别乡镇对民政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资金支持,轻日常管理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四、整改建议(一)、建议上级加大对贫困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政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力度。(二)、建议上级减少对对贫困少数民族地区的财政配套(三)、建议上级扩大和提高对贫困少数民族地区低保的覆盖面和标准,确保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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