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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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萍乡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自评报告立足教育 服务社会扎实做好语言文字工作萍乡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自评报告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大家好!语言文字是传递信息,交流思想,传承文化的重要工具。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学生正确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市教育局历来重视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一直把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机关干部和教师培训考核、教育督查以及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从 2002 年起我局就开始了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以及局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并多渠道、多层面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推广活动。语言文字工作做到了“二个

2、健全,即健全机构、健全制度;三个提高,即提高机关人员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社会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认识;四个注重,即注重规范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注重教师语言文字工作能力的提高,注重提升学校语言文字整体水平,注重突出学校语言文字特色;四个加强,即加强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建设,加强测试员队伍建设,加强培训与测试,加强部门联动”,形成了领导重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成效显著的语言文字工作新局面。全市教育系统获得多项国家、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奖励。如:2002 年,市实验幼儿园教师鲁琴参加全国“园丁之声”普通话朗诵大赛,荣获优秀奖;2005 年,我市在全省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3、电视专题片评比中,荣获二等奖;2006 年,市教育局被江西省语委会、江西省教育厅评为江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2007 年,萍师附小获得国家语委授予的“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称号。对照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标准,现将我局语言文字工作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请各位领导和专家批评指正。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全面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网络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是教育系统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师生素质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多年来,我局坚持把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当作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认识、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大力推进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1.健全组

4、织机构。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是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此,市教育局在上世纪末就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为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全市教育系统成立了以局长龙启连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局机关行政办公室合并办公。局机关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段玲为组长,行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机关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根据机关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各级各类学校也分别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使语言文字工作事事有人管,项项有人抓,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5、。2007 年,根据市语委关于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要求,我局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迎检领导小组,与市语委签订了责任状。对照评估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迎评工作方案,确定了主要责任部门,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分解落实,做到了重点突出,要求具体,任务明确。2.健全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使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下发了萍乡市教育局机关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萍乡市教育局迎接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用语用字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明确规定普通话、规范字为学校教学、机关公务活动的用语用字。从制度上规范我局的语言文字工作的

6、开展,形成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面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水平良好的氛围能有效地促进工作顺利开展。为努力营造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良好氛围,我局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深入人心。1.提高机关工作人员语言文字工作水平。为着力营造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语言文字工作水平,一是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翻印成册,做到人手一份,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把“讲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二是在机关大楼设置语言文字宣传栏和“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规范字、显华夏文明”的永久性标牌,张贴“讲普通话,用规范字”等宣传标牌;在办

7、公室、会议桌上摆放“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提示牌,时刻提醒人们自觉讲普通话、用规范字。三是组织机关全体公务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我局机关现有公务员 27 人,其中 1955 年 1月 1 日以后出生的 20 人全部参加了普通话培训测试,培训率与测试合格率均达 100%。四是召开全市教育系统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大会,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迎检部署会等,部署语言文字工作。五是加强机关规范用字的管理。局机关下发的每一份文件都必须经过“四重”审核,即科室负责人、行政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并组织人员对以往文件中存在的不规范用字进行整改。目前,我局已经实现了把普通话作为工作

8、用语、会议用语和接待服务用语的“推普”目标。工作中,局领导、机关工作人员、市直学校师生都能自觉说普通话。公文、印章及宣传标语、标牌等用字均不存在繁体字、异体字、废止的简化字和错别字。2.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为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我们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全面渗透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知识。如:2003 年的“中华杜仲杯”普通话比赛;2004 年的“萍乡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语言大赛”、萍乡市青少年学生书写规范汉字竞赛活动;2005 年的“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班会活动;2006 年的“萍乡市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选拔赛”活动;2007 年的“我爱诵读”选拔赛活动;2008

9、 年的全市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等系列活动。在 2007 年的“我爱诵读”选拔赛活动中,我市推荐了四名同学参加省“我爱诵读”选拔赛,廖紫薇同学脱颖而出,代表江西省参加中央电视台“子午书简”栏目“我爱诵读”节目录制。同时,我局还每年开展中小学生读书活动,广泛地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使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学生、机关干部都能深刻地认识到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的重要意义,并能从自己做起,从细微处做起,做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的表率。3.提高全社会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认识。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是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措施,在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促进全社会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推

10、动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深入社会,家喻户晓,我们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每年 9 月份,我们认真落实中央宣传部等八部委通知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推普”活动。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学校师生在城区主要街道,对招牌、广告牌、名称牌、指示牌等用字情况进行纠错。二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城区学校师生在市区秋收起义广场、八一东路等地摆摊设点,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三是组织普通话测试员上街现场为市民测试普通话。四是对机关、学校的印章、指示牌、标志牌和工作、教学用语用字情况进行检查。2007年的“推普周”活动共纠错字 1

11、00 余字,为市民测试普通话 30 余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 2000 余份;2008 年,共发送宣传单 3000 余份,接受市民咨询 40 余人次,组织了城区 10 余所学校参加了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宣传活动。三、强化措施,突出主体,全面注重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发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学校教育是推进这项工作的坚实基础。我们抓住学校这一主阵地不放松,强化措施,夯实基础,全面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1.注重规范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我局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作为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依据,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内容纳入学校常规管理,纳入培养目

12、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师生技能训练之中,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教学活动中。每年,我们都把“三纳入,一渗透”作为对学校教育教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督查。目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都有领导分管,有组织机构,有人员负责,有工作目标,有计划措施,有检查奖惩办法等。各学校充分发挥语文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把语言文字工作与素质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普通话已成为学校的校园用语,规范字已成为师生的书写用字。2.注重教师语言文字工作能力的提高。1996 年,我局就开展了“三字、一话、一画”教师基本功训练,将“三字、一话、一画”列为每一位教师的考试、考核内容,注重提高教师说普

13、通话,用规范字的水平。2000 年以来,我们又将教师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同推进信息技术、多媒体技术以及其他现代教育技术紧密结合,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加强对教师的普通话培训与测试。严格实行教师普通话持证上岗制度,实行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准入制度,即申请教师资格证的个人必须普通话达标,努力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同时,为充分发挥语文教学在培养学生语言素质方面的巨大潜能,在确保完成识字、阅读、写作教学任务的基础上,要求教师针对不同学段不断加强学生口语能力的训练。目前,全市教师都达到了相应教学要求的语言文字工作能力。3.注重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为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我局开

14、展了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评选活动,让示范学校的典型作用带动全市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的整体提升,2007 年,我们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 2009 年前,市直幼儿园、小学、中学各创建一所省级示范校,每个县区创建两所省级示范校;2010 年前每个乡镇创建一所市级示范校,在此基础上重点扶持创建省级示范校。2006 年,萍师附小被批准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2007 年被批准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我们及时总结经验,将创建活动成果向全市各中小学推广。我们在各中小学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自评自查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各学校到萍师附小观摩,邀请萍师附

15、小作了经验介绍,全市掀起了创建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校的高潮。今年我们评选了市实验幼儿园、萍乡六中、登岸小学、市保育院、城区小学、安源学校、城北小学、安源区第一小学、萍乡四中、萍乡中学等 10 所学校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并准备推荐三至五所学校申报省级示范校。4.注重突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特色。市直学校以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为突破口,根据自身特点,全面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各具特色。如:萍乡中学全面树立“提高全社会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必须率先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的工作理念,强化学校的主阵地作用;萍乡二中坚持“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从校园开始,逐步向社区扩展

16、”的工作思路,在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坚持每节语文课对学生进行一分钟普通话演讲训练,每两周安排一次师生规范字训练的基础上,又组织师生进社区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萍乡三中开展创建“开放、规范、文明、便利”的学校语言环境活动;萍乡四中在语文课中开展课前五分钟发言活动,安排学生轮流上台说新闻、讲故事、背古诗、即兴演讲等;萍乡六中在校园里大力倡导“动手就写规范字,开口就讲普通话”。等等。四、支持全局,服务社会,全面夯实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基础市教育局作为市语委会的成员单位和市语委办的挂靠部门,我们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坚持立足教育、支持全局、服务社会的工作理念,积极配合市语委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全面夯实我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基础。1.加强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 2006 年开始,我局就配合市语委着手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充分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萍乡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和萍乡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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