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车床作业指导书及操作规范

上传人:ji****72 文档编号:26279957 上传时间:2017-12-24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6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车床作业指导书及操作规范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车床作业指导书及操作规范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车床作业指导书及操作规范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车床作业指导书及操作规范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车床作业指导书及操作规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车床作业指导书及操作规范(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共 4 页上海瞰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车床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操作规程1目的:规范安全操作,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隐患以达到安全生产并保证加工质量。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车床所有操作者。3职责:指导车床操作者按流程加工及设备维护、保养、安全操作等工作。4. 工作流程4.1 作业流程图4.1.1 查看当天生产计划4.1.2 阅读图纸及工艺4.1.3 按图纸领取材料或半成品件4.1.4 校对工、量具;材料及半成品自检4.1.5 加工并自检4.1.6 送检5. 规范内容及工艺守则:5.1.车刀的装夹5.1.1.车刀刀杆伸出刀架部分不宜过长,一般长度不应超过刀杆高度的 1.5 倍(车孔、槽除外) 。5

2、.1.2.车刀刀杆中心线应与走刀方向垂直或平行。5.1.3.刀尖高度的调整。在下列情况下,刀尖一般应与工件中心线等高;车端面,车园锥面,车螺纹,成型车削,切断实心工件。在下列情况下,刀尖一般应与工件中心线稍高或等高:粗车一般外园,精车内孔。在下列情况下,刀尖一般应与工件中心线稍低:粗车孔,切断空心工件。5.1.4.螺纹车刀刀尖的平分线应与工件中心线垂直。5.1.5.装夹车刀时,刀杆下面的垫片要少而平,压紧车刀的螺钉要拧紧。5.2.工件的装夹 5.2.1.用三爪自定心卡盘装夹工件进行粗车或精车时,若工件直径小 30mm,其悬伸长度应不大于直径的 3 倍。5.2.2.用四爪单动卡盘、花盘、弯板等装

3、夹不规则偏重工件时,必须加配重。5.2.3.在顶尖间加工轴类工件时,车削前要调整尾座顶尖中心,使其与车床主轴中心重合。5.2.4.在顶尖间加工轴类工件时,应使用跟刀架或中心架。在加工过程中要注意调整顶尖的顶紧力,固定顶尖和中心架时应注意润滑。第 2 页 共 4 页5.2.5.使用尾座时,套筒尽量伸出的短些,以减小震动。5.2.6.在立车上装夹支承面小、高度高的工件时,应使用加高的卡爪,并在适当的部位加拉杆或压板压紧工件。5.2.7.车削轮类、套类铸件和锻件时,应按不加工的表面找正,以保证加工后工件壁厚均匀。5.2.8.外形非旋转体零件加工,对划线工件要按线进行找正。对不划 线工件,在本序加工后

4、尚需继续加工的表面,找正精度应保证下面工序有足够的加工余量。5.3.车削加工 5.3.1.车削台阶轴时,为了保证车削时的刚性,一般应先车削直径加大的部分,后车直径较小的部分。5.3.2.在轴类工件上切槽时,应在精车之前进行,以防止工件变形。5.3.3.精车带螺纹的轴时,一般应在螺纹加工之后再精车无螺纹部分。5.3.4.钻孔前应将工件端面车平,必要时应先打中心孔。5.3.5.钻深孔时,一般先钻导向孔。5.3.6.车削 1020mm 的孔时,刀杆的直径应为被加工孔径的 0.60.7 倍;加工直径大于 20mm 的孔时,一般应采用装夹刀头的刀杆。5.3.7.车削多头螺纹或多头蜗杆时,调整好挂轮后要进

5、行试切。5.3.8.使用自动车床时,要按机床调整卡片进行刀具与工件相对应位置的调整,调整后要进行试车削,首件合格后方可加工。在加工过程中要随时注意刀具磨损及工件尺寸与表面粗糙度。5.3.9.在立车上车削时,当刀架调整好后不得随意移动横梁。5.3.10.当工件的有关表面有位置公差要求时,尽量在一次装夹中完成车削。5.3.11.车削圆柱齿轮齿坯时,孔与基准端面必须在一次装夹中加工。必要时应在该端面的齿轮分度园附近做出标记线。 6作业内容及要求:6.1.开机前检查机床各手柄位置及传动部位是否合理,并擦拭各滑动导轨,加施润滑油, 各油池、油盒、弹子油盅等按规定进行加油。6.2.车头箱手柄挂到最低档,开

6、机运行 3 分钟。并查看油窗油位是否达到了 1/3油窗位置,否则通知有关人员按规定加油。6.3.为了保证加工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应根据工件材料、精度要求和机床、刀具、夹具等情况合理选择切削用量。加工铸件时,为了避免表面夹砂、硬化层等损坏刀具,在许可的条件下切削深度应大于夹砂或硬化层深度。6.4.当粗、精加工在同一台机床上进行时,粗加工后一般应松开工件,待其冷却后重新装夹,松紧劲适中控制变形,否则要借助工装。6.5.凡下面工序需要进行淬火、磨削或超声波探伤的工件表面,本工序加工的表第 3 页 共 4 页面粗糙度 Ra 值不得大于 6.3um。6.6.粗加工时的倒角、倒园、槽深等都应按精加工余量加

7、大或加深,以保证精加工后达到设计要求。 6.7.在本工序后无去尖角毛刺工序时,本工序加工产生的毛刺应在本工序去除。6.8.在切削过程中,若机床、刀具、工件等发出不正常的声音,或加工表面的粗糙度突然变差,应立即退刀停车检查。6.9.在批量生产中,必须进行首件检查,合格后方能继续加工。6.10. 加工中进行自检测量时要正确使用量具。使用塞规、千分尺等时必须轻轻推入或旋入,不得用力过猛;使用卡尺、千分尺、百分表、千分表等时,事先应调好零位。6.11. 凡加工件成组或配加工的工件,加工后应作标记(或编号) 。6.12. 细长容易弯曲的轴类零件,在加工过程中如间断加工较长时间时,需在轴中间加中心托架,或

8、将轴落下采取吊挂式存放。6.13 送检:工件加工完以后应及时附带图纸送检,不得锈蚀,送检过程中避免磕碰,并在图纸上加工工艺栏签字及提供自检报告送检。7安全操作规程7.1.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扎好袖口,不准围围巾,女工应戴好工作帽。高速切削或切削铸铁、铝、铜工件时,必须戴防护眼镜。接触旋转关键及旋转部位时,不得带手套作业,在夹装工件过程中允许带手套作业。7.2.操作者应熟悉所操作机床的工作原理、结构和性能,并经考核取得资质证后,方可上岗操作。严禁无证者单独操作。7.3.检查机床的防护、保险、信号装置、 机械传动 部分。电器部分要有可靠的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严禁超规格、超负荷、超转速、

9、超温度使用机床。7.4.工件、夹具和刀具必须装夹牢固。机床开动前,检查各手柄位置是否正确。按润滑表加注润滑油,并要观察周围动态。机床开动后,要站在安全位置上,以避开机床运动部位和铁屑飞溅。7.5.机床开动后,应低速运转 35 分钟,确认各部位正常后方可工作,在冬季操作车床时一定要跑温、检查管线是否冻裂,不得在运转部位传递或取拿物品。7.6.调整机床转速、行程、装夹工件和刀具以及测量工件、擦拭机床时,要等停稳后才能进行。7.7.机床导轨面上、工作台 上禁止摆放工具或其它物品。7.8.不得用手直接清除铁屑, ,要用专门工具清扫。如刷子或钩子。7.9.机床发生异常时,如异响、冒烟、震动、臭味等,应立

10、即停车,请有关人员检查处理。7.10.不得在机床运转时离开岗位,确因需要离岗时,必须停车,切断电源。第 4 页 共 4 页7.11.应正确使用量具、手工具。7.12.卡盘扳手、刀架及螺丝配合应合适,不得在扳手口上加垫使用,在扳手上加套管使用后,应立即取下。7.13.使用的各种胎具、卡盘、量具不得随意乱放,用完后要放回指定地点,经常使用的要放在专用的木盘上。7.14.划针盘使用后,应将划针竖直,头部朝下,放在指定位置。7.15.卡紧工件找正时,不得使劲敲击,以免震坏床头,或卡盘松动而使工件掉下造成事故。7.16.使用顶夹顶重型工件时,不得超过全长的二分之一。7.17.车刀必须牢固卡在刀架上,刀头

11、不得伸出过长。刀垫要整齐,不得以锯条、破布、棉纱等作为垫用材料。7.18.进刀前,刀架顶尖、中心架、跟刀架等各部位的定位螺丝都要拧紧。7.19.使用纱皮抛光时,不得将纱皮缠在工件上用手握紧进行抛光,必须把纱皮卡于适当木版或锉刀上方可抛光。7.20.车孔时,不得用锉刀到交。严禁工件转动时将手伸进孔内摸刀或工件。不得将头部靠近转动的卡盘或胎具,观察孔内的切削情况。7.21.机床在运转时,严禁用手拿着板牙、丝锥造扣,必须使用专用的夹具。7.22.机车转动时用锉刀进行打磨时,锉刀必须安装把柄。操作者两腿要前后站立,右手在前,左手在后,用力均匀。7.23.车床高速旋转时,严禁用倒车挡刹车,更不得用手制止

12、卡盘旋转。7.24.加工偏心工件时,必须加平衡块,紧固牢靠,刹车不要过猛,转速不能过快。7.25.切大料时应留有足够余量,卸下后砸断。小料切断时不得用手去接。7.26.加工细长料时,要用顶针、跟刀架或中心架。工件从主轴内孔向后伸出的长度超过 300mm 的应有托架支撑,必要时设防护栏杆。7.27.停车时,应先退刀,后停车。7.28.工作结束后,停止机床运转,将使用的各种工具有序的放在工具箱内,将毛坯、半成品、成品分别堆放整齐。7.29.严禁用脚操作电源开关和手柄。7.30.下班时对未加工完的重、长、大型工件应加好支撑,以免引起工件和主轴变形,并对设备及周边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7.31.工作区附近的铁销、余料等要当日及时清理,以免堆积造成人员伤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