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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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社(银行)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十一五”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有关精神,指导全省农村信用社以改革为契机,以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中心,以创新为动力,以质量和效益为目标,稳步推进支农工作的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支农服务,促进我省小康社会建设,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现就做好全省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统一思想,抓住机遇,提高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认识(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执政为民要求的重要体现,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是构建社

2、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执政基础的紧迫任务,这个重大决策完全符合中国国情和八亿农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 “三农”问题解决不好,直接影响国家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全省农村信用社七成以上的网点分布在县域以下,绝大部分客户分布在农村,农村经济是农村信用社生存、发展的基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赋予农村信用社更大的历史使命,而且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全省农村信用社要深刻学习和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支农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靠支农谋发展、靠支农增效益、靠支农树形象”的经营理念,研究

3、和制定高起点、大思维、全方位的、适应当前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形势的发展规划和市场营销战略。(二)把握时势,抓住机遇。随着我国工业化程度的提高,目前已具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条件,进入了实现工业及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的新阶段,为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农村信用社要从战略的高度紧紧把握这一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重政策指引,重策略推进,重方式创新,重措施到位,确保各项支农工作落到实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服务保障。(三)立足现实,协调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村信用社经营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近年来我省农村信用社对“三农”的信贷投入总量逐年增加,

4、金融服务逐步改善,但在体制上、机制上、方式上,仍不适应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仍不符合现代金融企业的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目标是要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为以“三农”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农村信用社,既要支持“三农”的发展,也要谋求在保证支农资金安全前提下的良好经营效益。要积极围绕省委省政府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规划,以当前国家产业扶持的重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作为优化和调整信贷结构的切入点,找准支农工作与提高信贷效益的结合点,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努力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结合。二、确定目标,明确方向,切实增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投入(四)确定一个

5、目标,力争四个突破。确定一个目标。全省农村信用社的工作目标是以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中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支农服务,通过信贷的有效投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全力配合和支持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十一五”期间,我省农村信用社计划投放 1500 亿元(今年增加投放 250 亿元)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占各项贷款投放额的 70%,其中:农业产业化 500 亿元,农业城镇化 300 亿元,农业工业化 700 亿元。力争四个突破。一是实现支农贷款投放总量的新突破,切实增加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的信贷投入;二是实现小额农贷和农户联保贷款覆盖面、受惠面的新突破,努力提高农民持续

6、增收能力,促进农民生活富裕安康;三是实现支农贷款质量和效益的新突破,建立和完善支农贷款风险控制体系,提高信贷资产经营水平;四是实现金融创新的新突破,积极研发适合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五)坚持两个原则,实现三个转变。坚持“分类不分离、抓大不放小”的原则。我省经济发展存在地域差异,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农业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水平各不相同,全省农村信用社要树立大局意识,联社之间要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形成支农的整体合力;同时既要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优质农业龙头企业和有地方特色的其他工业企业,也要进一步推广小额农贷;既要支持农业产业化,又要支持农业工业化和

7、农村城镇化,形成对客户群的整体开发,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强对辖区“三农”经济基本情况的调查研究,根据本辖区的主导产业资源优势、龙头企业等情况,确立相应的市场目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不同的信贷营销战略,充分依托地方经济,积极支持“三农”经济、社区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实现三个转变。要逐步实现由支持传统农业,向支持现代化新农业转变;实现由单纯支持第一产业,向支持第二、三产业发展和支持农村城镇建设、农村消费转变;实现由支持传统“三农”经济,向支持县域经济的大“三农”经济转变。三、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全面提高社会主义新

8、农村建设服务水平(六)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配合我省“再育千龙、兴办万社”工程的实施,加大对优质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经济组织、种养专业户等的支持力度。要着力支持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通过创新信贷担保手段和担保办法,切实解决农业龙头企业收购资金不足的问题。对目前规模虽然不大,但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农业龙头企业要提前介入,做好跟踪服务,培养和扶植一批新型的农业龙头企业。要加大对农业园区的支持力度,从本地资源和产业优势出发,选择有潜力的农业园区,支持其向生产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服务系列化方向发展。支持一批集收购、销售、流通为一体的农副产品

9、批发市场,使农村小生产连接大市场,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和市场竞争力。(七)重点支持农村城镇化建设。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贷款政策的前提下,重点支持有产业支撑和繁荣前景的中心镇、专业镇建设,城镇辐射带动农村经济,对商业性较强的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落实担保的前提下要积极介入;对财政资金配套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积极参与;对村庄“五改”和村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在确保还款来源的情况下,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八)重点支持农民致富奔康。坚持农民贷款优先,利率优惠原则,优先满足农民种养等生产类贷款需求,努力培植农民持续增收能力;增加对农民加工、运输的投入,适度发放农民助学、危房改造、农

10、民公寓按揭贷款等贷款,帮助更多的农民脱贫致富,提高农民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从而达到农民共同富裕的目标。(九)重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创新金融产品,力争满足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求,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支持城镇建设、市场建设、工业园区建设,支持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业龙头企业,带动资源的综合开发、综合利用,形成主产业突出、后续产业强劲的工业群体;大力扶持发展外资企业和民营中小企业,利用外来和民间资本搞活县域经济;引导、鼓励各类企业向县城和重点中心镇集中,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流动和集聚,加速城镇化进程,完善城镇市场化、社会化服务功能,逐步形成以县城为龙头、中心镇为重

11、点、村镇为基础的城镇体系。对省政府选择的 10 个新农村示范试点县,省联社按属地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所属县联社实行支农政策的全面倾斜,加大对示范点的信贷投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县的建设步伐。(十)加强支农资金的组织与调剂。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正面宣传农村信用社的地位、作用和支农成效,树立现代农信的支农新形象,培育一批相互信赖、相互支持、真正属于农村信用社的客户群体,实现存贷两个市场的有效联动,增加资金来源,促进存款增长,提高市场占有率。要采取切实措施,多策并举,加大不良贷款清收促降力度,向存量贷款要资金、要效益,扩大支农资金来源。要充分提高支农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调剂支农资金

12、余缺。建立全省农村信用社资金营运调剂中心,为支农服务搭建平台,通过协调有关联社跨地区、跨联社的资金调剂,引导珠三角地区的富余资金到农业地区,满足农业地区支农资金的需要。(十一)完善和创新支农金融产品。要继续强化支农服务意识,建立有效的金融创新机制,开发适应农村各类市场主体需要、具有差异性、多样化的系列金融产品,重点发展金融咨询、代理业务、担保、个人理财等中间业务和信贷业务新品种,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要。做大做强小额农贷品牌。针对目前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形势、新要求,对小额农贷的对象、额度、期限等进行延伸。一是延伸贷款对象。将小额农贷的对象由传统耕作养殖户延伸到与“三农”有关的加工

13、、运输以及各类产业经营的城乡个体经营户及农民,满足生产、消费需求,使受惠面达到需求面的 70%。二是延伸贷款额度。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户经营实力,对信用等级评定高的客户,适当提高贷款额度,以更好地满足贷款对象的资金需求。三是延伸贷款期限。根据农户贷款用途、生产周期、还款来源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条件具备的农户可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贷款。要逐步加大小额农贷的推广力度,放大农户小额贷款业务支农效益,形成农户小额贷款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推广“农户联保贷款新模式” 。在完善农户联保贷款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户+农村经济组织”的一般联保和特殊联保的联保贷款新模式

14、。由农户自愿结合或由农村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组织等协调联合,组成多层面的农户联保实体。按照“多户联保、平等自愿、共担风险”的原则,由参加联保小组的成员,相互担保或共同成立风险补偿基金,联保成员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其他联保成员要共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或在共同出资的风险金补偿基金中扣划,通过拓展联保对象的方式,有效地解决农户大额贷款难的问题。大力开展订单农业贷款。为了引导农业结构的调整,减少农产品生产的盲目性和价格波动的不利影响,提高农业的市场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已取得农产品收购订单,且农产品收购企业愿意提供担保的订单农户要大力支持。通过支持发展订单农业,建立“公司+ 基地+ 农户”的

15、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有效带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的发展。组织开展社团贷款。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大额贷款需求,农村信用社可以采取社团贷款的形式,集中资金优势,支持一批规模效益型的重点龙头企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农业和支柱产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壮大。抓好创新产品的试点。农村信用社要因势而变,顺势而为,积极应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拓创新,抓好金融产品的试点工作,按照银监会颁发的农村信用社小企业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指引要求,逐步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机制延伸至小企业信贷领域,着力抓好小企业信用贷款、社团贷款、订单农业贷款、农民公寓按揭和财政资金配套

16、贷款等试点工作,成熟一个推广一个,主动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十二)加强和改进支农服务手段。加快支农服务电子化建设,完善支农服务功能,逐步建立和完善综合业务网络体系,努力实现业务处理现代化、服务手段自动化、结算渠道多样化,积极开办代收代付、代理保险、理财咨询等各类金融服务,让更多的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到各类金融服务。强化服务意识,简化贷款手续,加快贷款各个环节运作速度,提高办事效率,对重点客户实行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选择一批优质农业龙头企业,作为农村信用社的重点授信对象。进一步延伸支农的广角,把信贷服务与信息、科技服务有效地结合起来,为农民提供政策、信息、资金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方式,实行包村、包片、包户的信贷服务,提高服务效率。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人缘、地缘优势,主动开拓市场,完善营销服务体系,增强营销服务能力。(十三)构建支农信息沟通平台。做好新时期农村信用社工作,离不开各级党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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