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图省市数据融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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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天地图省市数据融合要求一、总则经与局成果处陶燕处长沟通,由浙江省地理信息中心承建的数字城市涉及到 2014 年考核的有永康市、新昌县、玉环县和嵊泗县,其中永康市、新昌县和玉环县纳入国家局的技术评估(开展矢量数据融合得 7 分,影像数据融合得 8 分);嵊泗县是纳入省局考核舟山市的目标,这个不要求在 10 月 31 前完成,但必须在省局考核舟山市之前完成。二、融合技术要求2014 年天地图省市数据融合主要包括电子地图数据、地名地址数据和影像数据融合三类。数据融合范围是接入国家天地图的范围。1 影像数据融合根据规定,天地图影像数据的地面分辨率不能优于 0.5 米,因此影像数据的融合数据源主要

2、包括市县现有的 0.5 米(由 0.2 米重采样为 0.5 米)的航空影像,以及省局现有的高分辨率卫星影像。两者数据根据覆盖范围、时相、影像质量等指标进行匀色、镶嵌融合。-2-2 地名地址数据融合采用以市、县级节点外业采集的兴趣点为主,省级节点数据为辅的原则:当市、县节点数据和省级节点数据存在不一致或相矛盾时,以现势性强的数据为准,删除相应现势性差的数据;并确保融合后的兴趣点数据不能落水或位于道路中间(收费站、互通除外)。所有兴趣点要素都必须赋开始显示级别字段(FSCALE),其值不能为空:当兴趣点在 16 级开始显示,其值为 16;在 17 级开始显示,其值为 17,依次类推;如果兴趣点不在

3、地图上显示,其值为 21。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兴趣点在前面级别开始显示,后续级别都必须显示。3 电子地图数据融合数据融合是以省级节点 1:10000 电子地图数据为基础,将市、县级节点的 1:500、1:1000 和 1:2000 电子地图数据融合到1:10000 数据中去。1) 融合后电子地图数据的分类代码字段继续采用 DB33/T 517-2010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图形表达代码规定的图形表达代码值;2) 融合后的数据须赋开始显示级别字段(FSCALE,为必填属性项),其值不能为空;3) 所有属性值中,除汉字外全部用半角输入;-3-4) 当 1:10000 数据新增时,“updateti

4、me”字段设为当前日期,“destroytime”字段为空,“updatestatus”字段设为 A;5) 同一要素在同区域线不能既有线,又有面的情况,如一条河流在 1:10000 中以单线表示,在 1:2000 中采用面表示,融合后的数据只能线或面表示;6) 所有成果要保证接边处能正确接边。3.1水系3.1.1 图形融合1) 将市、县级节点中河流宽度大于 3 米且在省级节点数据中用单线表示的河流、沟渠融合到 1:10000 数据中,并将省级节点中相同位置的单线数据删除。水系要素要连接完整,中间不得有缝隙的情况;2) 将市、县级节点中表示而在省级节点中未表示的山塘、池塘择要融合到 1:1000

5、0 数据中;3) 水闸、水井、泉等择要融合到 1:10000 数据中;4) 对能成网且有名称的水系,采集结构线,并与线状河流构成河网;5) 为便于地图标注,增加了水系标注线(其分类代码前 7 位与省标前 7 位相同,后三位用“999”表示),放在水系线层。水系标注线与单线水系和水系结构线保持一致,支流-4-的水系标注线应断在汇入河流的边界处(即水系交汇线处);面状表示的水库、湖泊、山塘、海域等,也需要增加相应的水系标注线。3.1.2 属性融合水系数据的属性按照浙江省天地图省、市(县)级数据融合技术方案的要求进行填写。3.2交通3.2.1 图形融合1) 交通类数据是以省级节点的 1:10000

6、数据为基础,市、县级节点数据为补充,同时辅以外业采集的地址数据核实道路名称及起止点位置;2) 铁路数据采用铁路的中心线表示,站线不表示,并构成铁路网,相应火车站也要表示;3) 城市地铁(包括地下核地上部分)、轻轨、磁悬浮及相应站点都要表示;4) 道路采用导航路网数据表示,以两条车道中心线(双向通行且有明显的分界线)或一条道路中心线(单向通行或双向通行无明显分界线)表示。以省级节点的 1:10000 数据为基础,按照 GB/T 20268-2006车载导航地理数据采集处理技术规程,增补市、县级节点的道路、辅路和匝道。融合后的道路数据应保持导航路网模型的正确性;-5-5) 当道路存在共享路段时,共

7、享路段应断开表示,并只保留一条,其名称赋高等级的道路名称,名称 2 赋次一级的道路名称,依次类推,路线编码赋高等级的路线编码,路线编码 2 赋次一级道路的路线编码;当为同等级时,优先赋路线编码小的道路;6) 为表示道路的上下立体关系,增加道路辅助层,在道路的最顶层画一辅助线,赋上该道路的分类代码。3.2.2 属性融合1) 交通数据的属性按照浙江省天地图省、市(县)级数据融合技术方案的要求进行填写;2) “ZORDER”字段为相对跨度字段,其填写规则是以地面为基准,地面上赋为 0,地面以上逐层加 1,地面以下逐层减1。3.3居民地及设施3.3.1 图形融合1) 房屋(包括一般房屋、高层房屋、棚房

8、、简易房)一般以市、县级节点的 1:500、1:1000、1:2000 数据为准,省级节点的 1:10000 数据中原有街区、一般房屋删除;为加快进度,本次房屋数据的融合暂不进行制图美观方面的规整;-6-2) 行政地名以省级节点 1:10000 数据为基础,以市、县级节点 1:500、1:1000 和 1:2000 为补充,并按照外业采集的兴趣点进行补充;3) 在地物密集区应选择有重要意义或方位作用的进行融合;4) 当居民地与道路发生矛盾时,应参考影像修改。3.3.2 属性融合在电子地图中,房屋是从第 16 级开始显示,面积较小且无方位意义的其 FSCALE 值应大于 16。3.4境界与政区3.4.1 图形融合以省级节点的 1:10000 数据为基础,市、县级节点数据为补充,当出现矛盾时按照现势性强的数据为准。3.4.2 属性融合境界与政区数据的属性按照浙江省天地图省、市(县)级数据融合技术方案的要求进行填写。3.5绿地3.5.1 图形融合绿地的数据融合主要是对城市绿地数据进行融合,农村绿地可不表示;道路绿化带统一删除。-7-3.5.2 属性融合绿地数据的属性按照浙江省天地图省、市(县)级数据融合技术方案的要求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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