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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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第三条 企业年金的宗旨是提高职工的养老保障水平,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第四条 企业年金坚持公平和效率相结合的原则。企业的投入与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相适应。第二章 范围和条件第五条 公司为 2003 年 5 月 1 日及以后实行新的用工与薪酬制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在岗

2、员工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第六条 对没有参加用工制度改革的员工,公司同样为他们建立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在他们正常退休后按月发放。第七条 计划参加人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退出本计划:1.劳动合同期满并且未续签。2.劳动合同期未满,但是与本企业解除劳动雇佣关系。3.劳动合同期未满但未经企业批准自动离职。4.以前参加过本计划,后因某些原因退出,但是再次加入的职工,其在本计划中应享受的权利也履行的义务不变。第八条 当职工要求转移、出国人员要求支付、封存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其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全额支付。但因个人原因与中海油终止(解除) 劳动关系的职工其个人缴纳部分全额转移或支付,公司缴纳部分按以下比例转

3、移或支付:1.在公司工作不满 10 年的不予转移或支付;2.在公司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转移或支付 50;3.在公司作满 20 年及以上的转移或支付 100;4.职工因工致残,伤残等级为 110 级的转移或支付 100。第三章 企业年金计划缴费第九条 本计划采取缴费确定型模式( DC) ,所有缴费记入个人账户。企业年金缴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第十条 本计划采取工资基值法,根据职工职务、工龄、突出贡献奖励、照顾老龄补偿等方面,设计企业年金的分配标准;除上述基本因素,我公司还根据自身特点,设置特色补偿因素(学历、工种、家庭状况) ,全方位地关注员工,为员工提供国内一流的福利水平,以

4、期最大限度保障员工生活,充分鼓舞员工的工作热情,同时彰显我公司作为国际化的大公司应有的风范,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第十一条 企业年金每月缴费额=企业缴费+个人缴费1.企业缴费=(企业缴费基值个人综合系数)+老龄补偿金 +特色补偿金2.个人缴费=企业缴费1/43.企业缴费基值:工资总额的 5%4.个人综合系数=职务系数+工龄系数+奖励系数 第十二条 关于特色补偿金的说明1.学历.我公司的蓬勃发展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为了鼓励高学历、高水平的人才加入我公司,鼓励在职员工进行深造学习,故特在企业年金中设置学历因素。2.工种.由于我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需求多种类的人才,由于不同种类的人才对公司的贡献程度,

5、面临的危险系数存在天然的差别,故在企业年金中设置工种因素,以示公平。3.家庭.我公司的员工数量庞大,各自面临的家庭状况也大不相同,本着关爱员工与人道救济的原则,我公司对家庭有特殊困难者予以照顾,故在企业年金中设置家庭因素。 (由于家庭因素存在不稳定性,故每年进行一次统计更新)职务系数公司领导正职 公司领导副职 高级管理人员 中级管理人员 普通员工2.5 2.2 1.9 1.6 1.2(安慰并且缩小差距)工龄系数3040 年 2030 年 1020 年 510 年 5 年以下2.0 1.8 1.6 1.4 1.1(安慰并且差距激励忠诚)奖励系数劳动模范 优秀员工 优秀部门成员2.0 1.8 1.

6、5老龄补偿金(按距退休年龄还有多少年来算)5 年以下 510 年 1015 年400 元 200 元 100 元特色补偿金之一学历因素博士生 研究生 本科生 大专生 大专以下350 250 150 50 0特色补偿金之二工种因素研发人员 技术工人 一般工人 文职人员200 150 100 50特色补偿金之三家庭因素(每年统计一次)家中有重症病人 单亲 独生子女 单身 其他500 300 200 100 0第四章 企业年金支付第十三条 企业年金的权益归属1.个人缴费部分 100%权益归个人所有2.公司缴费部分采用“阶梯式归属计划” ,依照“公平、福利与激励原则” ,以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以及获得

7、的荣誉按下述比例执行: (1)工作未满一年的,归属比例为 0。(2)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的,归属比例为 40%。(3)工作三年以上未满五年的,归属比例为 80%。(4)工作五年以上的,归属比例为 100%。职工工龄 1 年以下 1-3 年 3-5 年 5 年以上归属比例 0 40% 80% 100%获得荣誉 劳动模范 优秀员工 优秀部门成员(累积获得三次及以上)归属比例 20% 10% 5%注:员工最多可获得公司缴费的 100%由企业员工年龄结构分析知,21-30 岁的员工占 45%,员工队伍相对而言比较年轻,采用以上方法可以稳定计划参加人队伍。第十四条 对于未归属权益,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公

8、司有权没收该合同期内计入该计划参加人个人账户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部分:1.当期劳动合同未满就与公司解除劳动雇佣关系;2.当期劳动合同未满且未解除劳动雇佣关系就自动离职;3.因违法违纪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4.没收转出的这部分未归属权益将归集至本年金计划的企业账户中,作为本企业年金用于奖励特定人员的津贴。第十五条 企业年金的给付条件1.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或因病(残) 丧失劳动能力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结清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按个人账户积累额(含本息分红)计发,参加人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或混合领取。2.职工在退休前去世,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如果受益人或继承人外加入了

9、一个企业年金计划的,可以要求将本计划参加人的个人账户积累额全额划转到受益人或继承人的企业年金计划的个人账户中。3.出国定居员工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4.职工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在原则上与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同步,男职工满 60 岁,女职工满 55 岁。第十六条 企业年金的支付方式共有三种支付方式,员工可根据自身需求来自由选择:1.按个人账户累积金额(含投资收益部分)一次性领取。对于在企业年金计划建立不太长的时间内就退休的职工来说,如占 8%的 51-60 岁之间员工,由于个人账户积累额有限,采用一次性发放方式较好。2.按个人账户累积金额(含投资收益部分)计发。员工可以选择

10、 5 年、10 年、15 年、20 年期每月等额领取(领取后的剩余部分继续获取投资收益) ,按月付款到个人存折。降低职工退休后每月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从而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支付;延长个人账户基金运营期限,更多地实现企业年金增值;为企业职工提供长期、稳定、可靠的的退休保障。3.按个人账户累积金额(含投资收益部分)混合性领取,具体如下:(1).前 5 年逐月按 160 支取,剩余额一次性支付;(2).前 10 年逐月按 1120 支取,剩余额一次性支付;(3).前 15 年逐月按 1180 支取,剩余额一次性支付。第十七条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辞职离开工作所在单位时,有新就业单位而其新单位已建立企业

11、年金制度的,个人账户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可以随同转移。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时,将转移职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累计金额将随同转移。没有就业单位的个人账户由原单位管理,待重新就业后办理转移手续。第十八条 职工被企业按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劳动教养、开除公职、除名,自动离职的人员,扣减 50划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部分。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仍然保留,待重新就业后办理转移手续,未就业或就业单位未建立企业年金的,待达到退休年龄时给予一次领取。第五章 基金的管理第十九条 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缴费,个人缴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组成。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

12、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职工个人缴费额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净收益率计入企业年金个人帐户。第二十条 集团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本计划所归集的年金基金将委托给企业年金理事会进行受托管理。企业年金理事会理事由公司经营者代表、职工代表及外聘专业人士组成。企业自建或外包建立企业年金方案建立规章制度,选择企业年金方案受托模式建立企业年金理事会确定企业年金管理部门承担受托人职责选择并监督法人受托机构理事会受托模式法人受托模式第二十一条 企业年金理事会主要承担下列职责:1.委托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托管资格的托管人托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委托具备企业年金基金基

13、金管理资格的投资管理人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委托具备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资格的账户管理人提供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服务。2.负责监督本企业年金计划的实施,对计划的修改调整提出建议,监督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的运作情况。3.接受相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4.企业年金理事会除管理本公司的企业年金事务外,不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营业性活动。5.企业效益下降或亏损时,可减少或暂停筹集年金。第二十二条 基金的投资管理1. 投资管理人负责在投资政策的指导下以及在受托人与托管人的共同监督下执行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日常投资管理。2.投资政策。针对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本方案共设计三种

14、投资组合供选择:A. 流动性投资组合。此组合的目标是确保企业年金账户资产安全、无亏损,并保持高度流动性,满足委托资产的当期支付要求。资产配置:主要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短期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国债、金融债、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业绩比较基准:50%一年期央票收益率 +50%一年期国债收益率B. 增强型固定收益投资组合。此组合的目标是确保企业年金账户资产安全无亏损,并创造较高的收益。资产配置:现金及央行票据及债券回购不低于组合资产净值的 50%;国债,金融债,信用等级在 AA(含)以上的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企业短期融资债不高于组

15、合投资资产净值的 50%,其中国债不低于组合资产净值的 20%,可转债不超过投资净值的 10%。业绩比较标准:20%三年期国债收益率 +30%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50%一年期央票收益率C保本增值投资组合。此组合的目标是注重本金安全,追求绝对回报。资产配置:股票、封闭式基金等账户资产净值的 30以内;国债、金融债、可转债、 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纯债部分、企业债等账户资产净值的 50以内;现金、央行票据等账户资产净值的 20以上。业绩比较标准:3 年定期存款利率投资组合 投资目标 资产配置 业绩比较基准流动性投资组合确保企业年金账户资产安全、无亏损,并保持高度流动性,满足委托资产的当期支付要求

16、。主要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短期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国债、金融债、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50%一年期央票收益率+50%一年期国债收益率增强型固定收益投资组合确保企业年金账户资产安全无亏损,并创造较高的收益。现金及央行票据及债券回购不低于组合资产净值的 50%;国债,金融债,信用等级在 AA(含)以上的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企业短期融资债不高于组合投资资产净值的 50%,其中国债不低于组合资产净值的 20%,可转债不超过投资净值的 10%。20%三年期国债收益率+30%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50%一年期央票收益率保本增值投资组合 注重本金安全,追求 绝对回报。股票、封闭式基金等账户资产净值的30以内;国债、金融债、可转债、 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纯债部分、企业债等账户资产净值的 50以内;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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