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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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看法随着教育体制改革深入发展,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相对集中,一些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象雨后春笋一样不断涌现,为争夺本校周边地区生源,各中小学和幼儿园都改善了接送学生的条件,校车以及中小学和幼儿园学龄前儿童车辆便应运而生,可以说,校车以及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学龄前儿童车辆,是伴随教育改革而出现的新鲜事物。它不同于货物运输车、旅客运输车、家庭自备车等其他车辆,具有特殊性的社会属性,即公共性、专属性。所谓公共性是指校车服务于社会各个家庭,专属性是指服务于社会和家庭的特殊成员。不容置疑,加强校车以及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学龄前儿童车辆安全管理应当成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中之重,以推进社会和谐

2、,更好地适应十二五社会发展需要,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然而,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践看,校车以及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学龄前儿童车辆的安全管理仍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校车车型缺失、校车经营无序、校车交通安全监管制度空白等等,以致于出现如何规范校车核载人员、如何认定校车经营资质、如何确定校车监管职能部门等困惑。交通管理部门只是笼统地凭着对车辆安全管理之职,加强对校车以及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学龄前儿童车辆安全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治标未治本,严重滞后于社会发展需求。下面,笔者结合实际工作,谈点如何加强校车以及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学龄前儿童车辆安全管理的一点粗浅看法。 一、当前校车以及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学龄前儿童车

3、辆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1、校车车型缺失,校车五花八门。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校车车型。国家为解决校车车型问题,只是出台了一个司法解释,从使用者角度推断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叫校车,而不是从保护学生角度,强制制定国家校车标准和规定。由于校车型号的缺失,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只能自选现有车型作为校车使用,既有大客、中巴、也有面包车,甚至也有三轮农用车、三轮摩托车等。为确保校车行车安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从加强车辆交通安全角度,及时发现了校车使用混乱、校车交通安全事关重大,统一了外观颜色、校车字样,以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但这此车辆在设计上统统是按照成年人座骑和规范要求设计,以致于出现空间大座位少到底核

4、定乘座少儿多少等矛盾,99%以上的校车都会超员。现有校车也没有对作为校车使用的车辆其悬挂装置、底盘重量、安全门框、安全员具体座位和防学生留置车内的报警装置作出统一规范。现有校车,其实就是杂牌校车。 2、校车经营无序,校车事故频发。由于校车是随着教育体制改革而滋生的新鲜事物,在原有的学校自备校车的基础上,继而出现了私营中小学和幼儿园业者自备校车以及专门从事接送学生营利性校车。对国立和私营中小学和幼儿园经营资而言,基本上都经过教育部门审批,但对校车而言,尚没有统一的审批部门,购买校车无需任何部门批准。由于管理机构缺失,因此导致校车业主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而不是安全条件自主选择车型,经营范围根据市场需求

5、确定行车路线,对校车驾驶人的聘用也打经济化算能自己驾驶的就不聘用他人,出现了一些刚拿驾照就开校车的经营业主自开校车的现象,从而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事故形态千奇百怪、事故损失巨大、影响极其恶劣。 3、校车监管乏力,校车管理松散。从目前校车管理角度审视,当前校车还没有归属到那一家管理,各部门只是根据自身职能发挥管理作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从校车交通安全角度管理交通安全,教育部门从管理学校经营角度管理校车,到底归那家管理,如何管理,尚没有形成基本制度和监管体系,从而使管理仅停留在宣传和教育层面上。使用什么车型作为校车、限载多少学生、按照什么线路行车以及坚持什么校车安全标准,由于没有法律依据无法监管。目前

6、,校车管理还停留在自生自灭、自我管理阶段,校车管理非常松散。 二、当前校车以及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学龄前儿童车辆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1、校车没有统一的车型,导致业主自选车型作为校车,是埋下交通安全隐患的根本原因。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对校车尚未出台校车车型标准,全国各地根本买不到校车,与迅猛发展的教育市场以及人民群众的需求反差极大。客观上,教育体制改革催生了校车市场,人民群众对校车有着前所未有的需求。一方面,教育改革为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培养教育子女提供了优越条件,人民群众舍得加大投入尽早送子女入托、入园、入校,让子女得到良好的教育;另一方面,人民群众渴望以更加方便快捷安全的方式送子女上学,以节约

7、时间和提高子女享受现代交通带来的幸福指数。由于校车市场的形成和人民群众对校车的依赖,因此,无论从经营业主还是从学生家长而言,他们在没有标准的校车选择的情况下,便只好无奈地选择其他客车等适合乘座的车辆作为校车,而这些车辆在设计上不是为学生量身定做,现有校车的先天不足,留下了较大交通安全隐患。 2、校车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导致校车经营自生自灭,是诱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目前,对校车的使用,基本上是按照市场需求来调节的,一些中小学和幼儿园业主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购买校车,无需向那个部门报批。事实上,在我们国家,既没有规定校车由谁统一管理,也没有校车准入标准,校车主既找不到对口部门申报,也不知道按什么标

8、准申报,因些多数校车主都没有要向某个部门申报备案的意识。一但经营不善,校车主就自行退出市场,也不会申报备案。校车经营,始终处于一种自生自灭状态。近几年来,由于公安部门对校车交通安全抓得紧,多数校车主能够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到公安机关申报备案,但退出市场时却了无声息,不知去向。尽管公安全部门严查严管,但仍然难以掌握本地区校车数量和校车车型,一些离城市较远较偏僻的地区的中小学和幼儿园经营业主,甚至选择非客运车辆作为校车,如农用车、摩托车等,即使知道公安部门有规定,校车要申报备案,因知道使用的是非载客车辆,就故意逃避,要等公安部门在执勤过程中发现,才能制止。否则,在无需申报的情况下,在没有管理部门统一

9、管理的情况下,像这些校车是难以管理到位的,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3、校车监管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依据,导致校车违规无法处罚到位,是交通违法行为禁而不绝的重要原因。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的较为常见的校车违法行为主要有:校车超员,如 7 座的面包车坐 20 多名学生、19 座的校车坐46 名学生;校车拆除座位,改为长条凳,以便坐更多学生而不拥挤;校车驾驶人有的是刚刚考到驾驶证的中小学或幼儿园经营业主自己驾驶校车,有的是 60 岁以上的老年驾驶员驾驶校车,有的是持 C 照、有的是持 B 照、也有是的持 A 照;也发现个别驾驶人无照驾驶;有的使用大中型客车、面包车、农用车、摩托车作为校车等等。按照现有

10、法律,从根本上难以杜绝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拿校车超员而言,可以对超员作出严厉处罚,但从实践看,假如一辆客车按限载标准乘坐学生,经营者显然赚不到钱,而公安部门则对学生乘坐可以超员多少多少,在没有国家法律出台之前,是谁也不敢作出明确答复的。从而导致公安部门处罚过松,校车业主屡罚屡犯的尴尬局面。对持什么驾照、多大年龄才能驾驶校车的处罚依据,确是法律空白,平时在执法中只能对中小学经营业主或管理者提出口头警告,提出校车要选用持 B 照以上、有三年以上驾龄、无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的要求,对校车改装违法行为,可以按照车辆改装规定进行处罚,但从根本上难以解决校车超员的问题。对农用车、摩托车作为

11、校车可以按照非客运车辆载客处罚依据进行强制取缔,但也不能约束中小学和幼儿园业主选购什么样的客车作为校车。由于缺乏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处罚的法律依据,校车主长期处在交通违法的边沿(不严重超员,但长期超员),公安部门执法人员则处在查处不力的茫然状态,在从形成校车交通安全监管的被动局面。 三、加强校车以及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学龄前儿童车辆安全管理的对策 1、要尽早制定校车车型标准,填补我国没有校车的空白。校车的发展是时代的需要,制订校车车型标准,量产推向市场,已经势在必行。校车可根据装载学生为对象,从安全性、可靠性、舒适性、智能性、美观性设计,按照中国农村人口多,乡村道窄小等国情,区分大、中、小、微型

12、校车,制订核载标准,以满足市场不同需求,以结束我国没有校车的历史。 2、由国家财政给予校车补贴,让校车主买得起用得起校车。国家对校车的补贴,要象对农民种田补贴、对农机补贴一样,作为一种惠民政策,鼓励校车主购买国家统一标准的校车。这样,既体现了国家对幼儿、少年和青年学生的关心,也可使全民充分享受到国家经济增长带来的好处,提高全民的幸福指数。 3、建立校车经营准入制度,设立切实可行的准入门坎。经营校车不同于其他活动,他具有高度的公共性、敏感的社会性和重大的责任性,要经营校车必须象经营幼儿园或学校一样,提前申报,在获得批准后方可经营,否则视为未经许可,不得经营。对校车驾驶人的准入,应当明确规定准入标

13、准,持证应当 B 照以上,年龄应当在 24 岁到 55 岁之间,驾龄应当满三年以上,驾历应当无发生一般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交通事故违法记录,简历中无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社会调查无酗酒、脾气暴虐等不良行为。否则,不准驾驶校车。学校业主和校车主都要接受短期培训,熟知管理校车和驾驶校的安全常识,并能熟练运用。 4、在地方政府建立统一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校车经营适时监管。以县(市)管理部门为基础单位,对校车的准入和退出实行监管,对校车每日经营通过 GPS 系统或无线视频系统每日实行适时监控,筑起一道校车安全防线。 5、切实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立法,让校车风险成本与其担负的责任对等起来。校车作为特殊的交通工

14、具,他不同于其他车辆,有其特殊性,因此,必须对校车提出更高的要求。在购买保险方面,除和其他车辆一样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之外,座位险、乘员险必须购买。在核载方面,必须按照设计标准确定一个该型校车核载人数的具体数值,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于使用其他车辆作为校车的,视为违法行为,应当坚决取缔,造成后果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量刑。 6、加强校车交通安全宣传,提高校车单位和校车主交通安全意识。校车的交通安全,联系到千家万户平安幸福,牵涉到社会和谐稳定,从校车的维护保养,到校车的安全制度;从校车的驾驶常识,到校车的安全行驶;从季节性宣传,到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每一个环节都十分重要,应当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来不得半点麻痹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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