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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农村土地撂荒的调查与思考关于农村土地撂荒的调查与思考土地是人们长期以来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生产资料,是逐年递减的有限资源。1990 年到 2017 年的十二年中,全县耕地面积减少了 8.5万亩,相当于减少了 12 个中和乡的耕地面积。大量的劳力外出和农产品价格的持续低迷,耕地撂荒面积与日俱增。为此,我们对全县土地撂荒情况进行了调查。一、农村耕地撂荒的成因全县现在耕地 64.4 万亩,其中土 19.4万亩,田 45 万亩,人均耕地仅 0.93 亩。据现在571 个村的调查统计,全县撂荒 14670亩,占耕地面积 2.3,涉及农户 7456 户,21130人。中和乡现在耕地 7036 亩,而撂荒面
2、积占全乡耕地面积的8,岚峰占 5.2,二坪占4.2。在撂荒地中,60为坡瘠地边远零星地,投入产出比较低。形成土地撂荒的主要原因如下:1、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从事农业不如从事非农产业的效益高,以种一亩水稻为例,产稻 500公斤,收入 460元,种子、农药、化肥等物耗 115元(按我们 300户农村住户调查资料占25计算),请人犁田、栽秧、收割等费用 180元左右,亩平纯收入 165元左右(含自己的劳动量价值),即一个劳动力种一季水稻的净收入为 165元,如果种小春生产,投入产出基本持平,瘠薄地、边远零星地更是入不敷出。农民说得好:“在家种田,不如外出挣钱”;“要想奔小康,必须背井离乡”。农业的比
3、较效益差,是耕地撂荒的主要原因。2、农村主要劳动力大量外出。由于“在家种田,不如外出挣钱”和农产品价格多年持续走低等原因,去年,外出劳动力 18 万人左右(常年外出14万人)带回劳务收入 8亿元左右。外出劳力占劳动力资源的50且为主要劳动力。在家务农的基本为“九九、三八”式劳力结构。3、户口外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越来越多。2017 年12月至2017年的二年间,全县农村人口实际外迁20375 人(扣减 2017 年以来移民安置5386人),在这两万外迁人员中,部分土地进行了合理流转。部分土地形成撂荒,全县由农户外迁而撂荒占 20 左右,水口就占33。4、
4、土地零星、分散、偏远、瘠薄等管理不便,形成撂荒。如太平镇团碾村二社,有 20 余户由于偏远、坡高等不便管理而几乎弃耕(每户部分撂荒),又如二坪水磨村唐定国,他主动种了别人不种的较好的几亩土地,而自己的偏远瘠薄地撂荒。5、基层组织对二轮承包没有全面理解,拒收外迁户中断承包关系的土地,当前土地流转基本处于无序的状态,特别是基层个别地方对二轮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有种片面理解,认为承包土地 30 年不变,就是土地承包权不能动,动了就违背中央的政策,因此,即使有许多经商户或外迁的农户要求中断承包关系,基层组织害怕犯错误而拒绝接收,也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加以引导或适当调整,导致农民对承包地初放经营,甚
5、至撂荒。水口镇的外迁户把承包地交给村社,而村社认为承包期未满和“30 年不变”等原因,拒不接收外迁农民的承包地 51.5亩,占全镇撂荒的33。二、对农村撂荒地的思考土地撂荒,是近年来出现的新问题。撂荒说明了部分农民正在摆脱土地对他们的束缚,土地不再是他们谋生的唯一手段,这表明了它积极的一面。但是,土地是不能再生的有限资源,是社会财富之源,我县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不足1 亩,负面影响大。从我县的实际情况看,如果各级重视、措施得当,组织引导得力,是不会出现较大面积撂荒的。现就对如何处理好撂荒问题,提出以下建议:1、提高对土地资源和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土地是财富之母,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大力宣传“土地管
6、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要认真学习理解“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 37 条“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经营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之规定,对当前农村的撂荒地,村社可按法定程序收回,采取多种方式重新发包。现在,基层对多年撂荒地不问不管,使土地撂荒与日俱增。对现在的撂荒地,可规划种植为桑树、果树和花椒等劳动量不大的经济作物。2、退耕还林还草要与减少或避免撂荒相结合。去年,退耕还林2.95万亩,今年计划 5万亩。为此,对撂荒地而无法转包的坡瘠地,即使没有达到退耕还林还草的要求,也可以列入退耕还林还草的计划。通过还林还草计划,消灭较大面积撂荒是完全可能的。3、建立土地流转机制,制定县域土地流转及撂荒的实施意见,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当前,土地流转基本处于无序状态,有的农民写了个白条或口头达成协议自由转换,没有全面、完整的合同条款,没有村社发包方的监督,更没有专门的流转管理机构,已经出现新的矛盾和纠纷,2017 年全县农业税尾欠达到 71.7万元,就岚峰一个乡 1996 年以来,尾欠就达 97828元,占全县尾欠数的 13.6,因土地流转不规范,有的农民种了别人土地后又不交农业税,村社只能找原承包人,结果双方都不交农业税,形成农税尾欠和土地撂荒。为此,我们要在尊重土地二轮承包的基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