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陆川县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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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2017年陆川县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2017 年县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包括社保惠民、健康惠民、教育惠民、水利惠民、安居惠民、农补惠民、生态惠民、文化惠民、扶贫惠民和交通惠民等 10 个大项目 25 个子项目,计划筹措项目资金 12.8 亿元,是 2017 年县人民政府重点推进的工作,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按规定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时间如期完成工作任务。一、社保惠民项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筹措资金 10283.28 万元,为年满 60 周岁城乡 居 民 发 放 基 础养 老 金 ,为 参 保 人 员 和 待 遇 领 取 人 员 提 供 财 政 补 贴

2、。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指导和协调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核发工作,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等。 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职责:县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补贴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2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项目筹措资金 13136 万元,为全县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基本生活救助金。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项目;指导和协调各镇做好城乡困难群众资格审核,按时发放救助金等。配合单位:县财政局。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项目筹措资金 239

3、.55 万元,为全县 21980 户农村居民住房购买政策性保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职责:负责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承保公司的招投标和保险协议签订;负责农村住房保险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镇民政部门协助受灾农户勘查理赔等。配合单位:县财政局、中标承保公司。职责:县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明确县与城区配套资金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等。中标承保公司负责履行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协议和对受灾农户住房进行现场勘 3 查、定损及理赔等。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筹措资金 535 万元,按每人每月 50 元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按每人

4、每月 50 元标准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职责: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实施和绩效考评;指导和督促各镇民政部门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工作,及时发放补贴资金等。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残联。职责:县财政局负责按照上级要求的补贴资金负担比例筹措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县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材料审核等工作,及时更新我县残疾人统计情况并及时提供给县民政局。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项目筹措资金 10.32 万元,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和计划生育(伤残和死亡)家庭发放奖励(特别)扶助金。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职责: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计划,提出资金的分配初步方案、指导协调

5、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4 职责: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二、健康惠民项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项目筹措资金40814.11 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职责: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和医疗费用的报账管理工作等。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职责:县财政局负责将中央、自治区级和县本级资金及时下达,加强资金监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筹措资金3912 万元,支持在全县范围内免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职责:负责基本

6、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指导和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符合条件人员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职责: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 5 强资金监管等。艾滋病防治项目筹措资金109 万元,按全县总人口数人均1元筹措艾滋病防治经费,推进全县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职责:负责组织和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加强宣传教育和疫情监测,完善救治服务体系,指导和协调县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发改局、科技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职责:县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

7、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县直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工作职责,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各项相关工作。三、教育惠民项目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项目筹措资金 500 万元,建设 1 个新建幼儿园奖补资金项目,实施 1 个土建项目,1 个设备购置项目,扩大我县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职责: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6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职责:县发改局负责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编制审核上报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建设方案、转发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督促检查项目建设。县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明确县配套资金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等。农村

8、义务教育学校改造项目筹措资金 9587 万元,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48 个,推进陆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职责: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职责:县发改局负责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编制审核上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方案、转发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督促检查项目建设。县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明确县配套资金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等。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筹措资金 5616 万元,建 设校舍土建项 目 5 个,改善陆川县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职责:负责项目的组织实

9、施工作,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 7 项目督促检查等。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职责:县发改局负责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编制审核上报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督促检查项目建设。县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明确县配套资金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等。学生资助项目1.农村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资助项目筹措资金 1500 万元,对 2.5 万人(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工作职责: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出资金分配初步方案,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工作职责:负责会同

10、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明确县配套资金要求,加强资金监督等。2.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筹措资金 70 万元,免除 1500 人(次)库区移民子女就读普通高中的学费。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职责: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出资金分配初步方案, 8 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配合单位:县财政局。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明确县配套资金要求,加强资金监督等。3.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项目筹措资金 8 万元资金,减免 100 人(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学费。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职责: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出资金分配初步方案,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配

11、合单位:县财政局。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明确县配套资金要求,加强资金监督等。四、水利惠民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筹集资金934.18万元,计划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共17个。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职责:及时分解下达项目投资计划,组织协调并指导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9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五、安居惠民项目城镇保障性安居项目城县棚户区改造项目筹措资金 1035 万元,计划改造棚户区 69 套(户)。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职责: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分解落实任务,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镇

12、及建设业主相关工作,拟定相关政策。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地震局、水利 局 、卫 生 计 生 局 ,县 城 投 公 司 。职责:各镇人民政府和各责任单位按照县人民政府分解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要求全力推进辖区内项目建设。县直相关部门按照县政府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状要求,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全力推进全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筹措资金 1700 万元,计划改造农村危房 1000 户,缓解危困群众住房困难问题。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项目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申报,审核上报、下达计划,组织、指导项目实施,指导各镇制定项目的建设标准

13、和补助标准;指导和协助抓好农村建筑工匠、村 10 庄规划协管员的培训工作。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职责:县发改局、财政局配合县住建局组织项目的申报,审核上报、下达计划。县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明确县配套资金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等。六、农补惠民项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项目筹措资金 4395 万元。严格遵循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为我县种粮农民发放农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职责:负责补贴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制订资金具体分配方案,指导开展相关管理工作,配合县绩效办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县财政局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

14、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筹措资金 185 万元,进一步调整优化我县农机装备结构布局,增加农机具 800 台(套),受益农户 800 户。牵头单位:县农机局。职责: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包括编制实施方案 11 和组织开展购机申请、审核、登记、公示等。配合单位:县财政局。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七、生态惠民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筹措资金 43.2 万元,对我县 2.93 万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2.15 万亩和 0.78 万亩自治区级生态公益林进行补偿。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职责: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对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进行补偿,年度

15、内按自治区的要求完成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补偿工作。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职责: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管护合同签订和资金发放;县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污染防治项目筹措资金 1100 万元,支持各县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项目,改善当地生态环境。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职责:县环保局负责组织,通过实施以奖代补,对 10 家养 12 殖场进行“高架床+益生菌”生态养殖模式改造。配合单位:县财政局。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农村公共照明项目筹措资金 36 万元,推进 18 个公共照明试点村屯公共照明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县住

16、建局。职责: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计划,提出资金分配初步方案,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配合单位:县财政局。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等。八、文化惠民项目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示范项目筹措资金480万元,建设12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局职责: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出资金的分配初步方案、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卫生计生局。 13 职责:县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县发改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卫生计生局分别负责配合到各镇指导与督查、配合验收。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筹措中心计生服务室建设配套资金。县文体广电局负责制定篮球场建设标准,筹措中心篮球场建设配套资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项目筹措资金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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