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标 医疗机构太平间建设与殡仪服务技术规范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23654768 上传时间:2017-12-02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9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京市地标 医疗机构太平间建设与殡仪服务技术规范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北京市地标 医疗机构太平间建设与殡仪服务技术规范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北京市地标 医疗机构太平间建设与殡仪服务技术规范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北京市地标 医疗机构太平间建设与殡仪服务技术规范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北京市地标 医疗机构太平间建设与殡仪服务技术规范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北京市地标 医疗机构太平间建设与殡仪服务技术规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地标 医疗机构太平间建设与殡仪服务技术规范(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ICS点击此处添加 ICS 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 11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DB 11/T XXXX医疗机构太平间建设与殡仪服务技术规范Construction and funeral service technology specification for mortuary in medical institutions(征求意见稿)2011 年 3 月 17 日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11/T XXXXXXXXXI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3 术语和定义.14 建设要求.25 殡仪服务技术要求.36 文件管理要求.57 服务监督评价.5参考文献.7DB11/T XXXXXXXXXII前言本规范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规范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本规范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实施。本规范起草单位:民政部培训中心、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殡葬协会。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杨宝祥、王琦、姜晓刚、章林、裴春悦、徐海莲、翟媛媛、郑翔宇、亓娜、李勇、白保玉、杨丽。DB11/T XXXXXXXXXIII引言为规范北京市医疗机构太平间建设并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太平间有效弥补殡葬设施的殡仪服务功能,统筹解决医疗机构太平间与医疗

3、秩序和周边环境的关系,落实行风建设规范,构建殡葬与医疗卫生和社会生活的和谐环境,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是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太平间建设与运行的依据。DB11/T XXXXXXXXX1医疗机构太平间建设与殡仪服务技术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医疗机构太平间应具备的服务场地、设施设备、环境保护等建设要求,以及开展殡仪服务的资质、从业人员、殡仪服务技术、文件管理、服务监督评价等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太平间及其相关设施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依法获得殡仪服务行政许可、从事殡仪服务,以

4、及对依托太平间的殡仪服务活动的管理、控制与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966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T 17217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 18083 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053殡仪场所致病菌

5、安全限值GB 22337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 232872009殡葬术语JGJ 49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124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WS/T 3132009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医疗机构medical institutions依法定程序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包括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3.2DB11/T XXXXXXXXX2太平间 mortuary医疗机构或殡仪服务设施内用于临时存放遗体的场所。3.3卫生防护距离health protection zone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

6、段)的边界至居民住宅、医疗机构治疗区、住院区边界以及饮食食品行业、托幼机构和城市集中给水点等的最小距离。注:改写GB 18083,定义2.1。3.4噪声敏感建筑物 noise-sensitive buildings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3.5手卫生设施hand hygiene facilities 用于洗手与手消毒的设施,包括洗手池、水龙头、流动水、清洁剂、干手用品、手消毒剂等。4建设要求4.1设置规模与构成4.1.1医疗机构太平间应设于隐蔽处,并与其他功能区域和主体建筑有适当隔离,不应影响病患者就医诊治医疗环境,卫生防护距离应在 25m 以上。4.1.2太平

7、间可独立建造或设于医疗病房楼地下室,宜单独设通向医疗机构外的专用通道,遗体运送路线应避免与出入医疗机构主要人流路线交叉。4.1.3按照医疗机构规划设计要求配套的新建太平间,太平间扩建或增设用于遗体告别活动的建筑物,应经相邻最近的居民区全体居民同意。4.1.4太平间规模应根据医疗机构性质、规模、财力、病床数量、遗体临时存放和殡仪活动实际需求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遗体停放数宜按总病床数的 2%计算。4.1.5太平间可建成以遗体冷冻(藏)室为中心并包括必需的值班室、客户等候室、工作人员更衣室等辅助用房且自成体系的功能区域,根据殡仪活动需要可设置依托太平间的遗体防腐整容室、遗体告别室等相关设施。4.1.

8、6应设置足够的停车场地,并按要求安排机动车及自行车停放点。4.2设施设备配置4.2.1太平间的相关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建筑、消防、采光等要求,其建筑设计应符合 JGJ49 和JGJ 124 的要求并配置完善、清晰、醒目的标识系统。太平间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要求,选用环保节能型的设备用品和材料,便于清洗、隔离、消毒。4.2.2遗体冷冻(藏)室应根据遗体冷冻(藏)设备的规格、遗体存放量和操作空间进行设计,遗体冷藏室与主要入口处应设遗体接收间,其最小边长不应小于 4.0m。遗体冷冻(藏)柜最高一层存尸抽屉的下沿高度不宜大于 1.30m。4.2.3开展遗体防腐整容服务的太平间,防腐整容室的使用面积

9、不宜小于 15。防腐整容室与冷冻(藏)室宜设内门相通,遗体冷藏室和防腐整容室之间应设置隔离带,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传播和扩散。DB11/T XXXXXXXXX3防腐整容室内的洗池和操作台应阻燃、耐腐蚀、易冲洗。防腐整容室应单独为工作人员设自动消毒装置,洗涤池应采用非手动开关,并应防止污水外溅。防腐整容台的一端均应安装水池,另一端应有冲洒装置。遗体防腐整容及整形工具的使用应符合 GB 9666 中 3.2.3 和 3.2.7 要求。4.2.4开展遗体告别服务的太平间,告别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少于 25,同时应单独配备告别室预备间和客户休息室。4.2.5太平间应设手卫生设施并配备自动(或脚踏)洗手设备、烘

10、手器、机械通风装置。值班室、客户等候室、工作人员更衣室应有消毒设备。4.2.6太平间应设能自动切换的双路供电电源,设置消火栓给水系统及手提式气体灭火器。4.2.7太平间的内部平面布置和通道形式应符合功能流程短捷,可选用尽端布置、中心布置、侧向布置或环状布置中的一种。太平间应设给水、排水设施并采用防腐蚀排水管道,排水管道内径不应小于75mm。太平间的厕所应为水冲式并符合 GB/T 17217 相应的卫生标准值。4.2.8太平间入口处应设机动车停靠的平台及雨棚。如设坡道时,坡度应小于 1/10。4.3环境保护4.3.1太平间各功能用房内应设通风口,宜有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太平间室内空气环境质量应达

11、到GB 15982 的相关要求,太平间室外环境空气应符合 GB 3095 二级标准。4.3.2客户休息室、告别室、值班室等用房菌类安全限值应符合 GB19053 第 3.1 条的要求。遗体冷藏室、防腐整容室内空气和常用器具的菌类安全限值应符合 GB19053 第 3.2 条的要求。4.3.3在太平间开展殡仪活动产生的噪声不得影响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内的正常活动。太平间产生的噪声应符合 GB22337 的要求。排放源边界噪声昼间不得大于 55 dB,夜间不得大于 45dB。4.3.4太平间污水的排放应按照 GB 18466 的要求进行消毒处理,污水中细菌菌落总数应符合GB15982 中 4.1.1 的要求,致病性微生物应符合 GB15982 中 4.1.2 的要求,污水处理的卫生标准应符合 GB15982 中 4.5 的要求。4.3.5殡仪活动废物与垃圾的分类、收集、存放与处置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污物处理的卫生标准应符合 GB15982 中 4.4 的要求。遗体防腐整容产生的废弃物,应在医疗废物焚烧炉集中焚烧。4.3.6太平间与其他建筑之间应设卫生防护带,遗体停放、消毒、防腐整容、更衣等用房均应进行卫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