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简答题-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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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概论四、: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一)资源优化配置原则;(二)国家适度干预原则;(三)社会本位原则;(四)经济民主原则;(五)经济公平原则;(六)经济效益原则;(七):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经济法就其狭义而言,只调整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它主要调整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及一定条件下的公民,在经济管理过程和经营协调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亦即主要调整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由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结合形成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这些关系主要有:第一,经济管理关系。第二,经营协作关系。第三,组织内部经济关系。第四,涉外经济关系。:经济法律关系广泛多样,

2、性质有别,特征为:(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以组织体为主的,公民个人只有在经济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2)经济法律关系是由国家意志与企业等社会组织的意志直接协调结合而成的法律关系。 (3)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和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4. 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答:主体分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题。权利主体又称财产有权人,是特定的。是指依法能对一定的财产享有所有权的民事主体。包括国家、国有企业、劳动群众集体组织、公民以及社会团体等;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可以是财产所有权人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内容:所有权是所有人对其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这四项权能构成了财产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设立外资企业的限制条件是: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益的;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违反中国国家法律的;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第一审判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通常适用的程序,主要额以下内容:第一,起诉和受理。第二,审理前的准备。第三,开庭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如下特征:(1)幕股集资的公开性。 (2)股东数额的广泛性。 (3)股份的等额性(4)股份可自由转让性(5)设立要求相对严格。1)不平等竞争是经营者的外部条件不平等、不公平所造成的

4、;不正当竞争是由于经营者主观违法、违背商业道德造成的。(2)不平等竞争一般不是违法行为,而不正当竞争必定是违法行为。(3)不平等竞争可能影响其他经营者的积极性,但不一定直接损害消费者利益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不正当竞争则直接损害其他经营者利益和消费者的权益,危害社会。公开原则。其含义是指证券交易是一种面向社会的、公开的交易活动,其核心要求是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因为只有这样,投资者对于其购买的证券才有可能具有充分、真实、准确、完整的了解。因此,这一原则要求证券交易参与各方应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发布自己的有关信息。公平原则。这个原则是指参与证券交易的各方应当获得平等的机会。它要求证券

5、交易活动中的所有参与者都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各自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公平保护。对于各交易主体不能因为其不同条件而给予不公平的待遇或者受到某些方面的歧视。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应公正地对待证券交易的参与各方以及公正地处理证券交易的事务。(2)持续信息公开原则。是指在证券交易的过程中一切与证券交易价格有关的信息都要公开,信息公开贯穿于证券交易的全过程。15、证券交易的一般原则?答:(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3)政府统一监管与自律性管理相结合原则。实告知的义务,投保时就保险人提出的保险标的等问题应如实告知;交纳保险费义务,保险合同鉴定后,投保人应按约定交付保金;保险事故

6、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应提供其所能够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有关证明和资料。16投保人的义务?答: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的义务主要有:提供被保险人真实情况的义务,按时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提供有关书面文件的义务等。:(1)募股集资的封闭型;(2)公司资本的不等额性;(3)股东数额的限制性;(4)股份转让受到严格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可以转让,但转让限制比股份公司多。 (5)组织机构比较简单。18. 厂长(经理)负责制。答:厂长(经理)负责制,指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由厂长或经理全权负责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厂长(经理)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生产指挥工作中处于中心地位,

7、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其职权:(1)经营管理决策权;(2)生产指挥权;(3)行政领导干部的提名、任免权;(4)对职工的奖惩权;(5)企业人财物的保护权。产生的方式: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者招聘;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者招聘的厂长人选,须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厂长,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19.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答:(1)国家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2)经营者依法提供商品和服务;(3)交易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4)社会监督。20. 保险人的义务。答:保险人的义务:(1)及时签发保单或其他保险凭证;(2)投保人按约定支付保险费后,保险人应按约定的时间

8、承担保险责任; (3)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不得解除合同(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除外) ; (4)说明条款内容;(5)赔偿和给付保险金; (6)保密。保险人在办理保险业务过程中得知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财产的情况,就保密(法律规定的除外) 。21. 知识产权的特征。答:客体的无形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即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这是其本质属性。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率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地域的限制,其效率只限于本国境内。时间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由时间上的限制。即知识产权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22. 证券上市的条件。答:(1)上市交易的证券,

9、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否则不得上市买卖。有限定期限的,在此期限内不得买卖,证券应在交易所挂牌交易,采用公开集中竞价交易,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2)交易方式主要有现货交易、期货交易和期权交易。(3)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持有一个股份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5%的股东。23. 税法的法律责任。答: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员、扣缴义务人税收的法律责任;违反税务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偷税、欠税的法律责任;抗税的法律责任;行贿的法律责任;此外还对其

10、他人、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24.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答: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是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承受者,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中行为的实施者。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内部组织、个体工商户、承包户和公民(自然人) 、国家。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经济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是主体与主体、主体与客体间联系的纽带。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种类主要有:(1)财物;(2)经济行为;(3)智力成果。25、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求答:(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其种类有:国家

11、机关、社会组织、内部组织、一定条件下的公民个人、国家。 (2)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经济权利、经济义务。 (3)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有形财物、经济行为、无形财富。26、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答:有效条件有:(1)行为人合格。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Z* ) S, 2 F(3)行为内容合法。 (4)行为形式合法。27、合伙企业的特征答:合伙企业具有下列特征:(1)投资人是两个以上有完全民事能力和投资权利的自然人。 (2)合伙企业是非法人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共同管理、经营合伙企业。28、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答: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

12、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30 简述法的结构:法的结构是指法律规范、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组成的内部结构形式。法律规范的结构要素:(1)假定(2)处理(3)制裁 。法律部门主要胡: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劳动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组织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法律体系指的是以各国以宪法为主体,由不同的法律部门所组成的国内法的统一体系。31 简

13、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它主要调整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及一定条件下的公民,在经济管理过程和经营协调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关系。主要有:1 经济管理关系 2 经营协调关系 3 组织内部经济关 4 涉外经济关系32 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对我国社会主义民法规定了如下几项原则: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合法原则 尊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33 简述债的概念及发生依据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权利是债权,债

14、务人的义务是债务。债发生的根据指产生债的法律事实,能够产生债的法律事实有以下几类:合同。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产生债的最大量、最主要的法律事实。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权利的不法行为。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而取得利益并致他人受损害。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其他根据。34 简述财产所有权取得和消灭的形式财产所有权取得的方法分为两种:一是原始取得,二是传来取得。原始取得包括:生产、孳息、没收、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或隐藏物、添附。传来取得包括:因买卖而取得所有权

15、因赠与而取得所有权 因互易而取得所有权 因继承或受遗赠而取得所有权 因其他合法的根据而取得所有权。财产所有权的消灭形式有:所有权的转让 所有权人抛弃其所有权 有关国家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 所有权主体的消灭 所有权客体的消灭。35 简述国有企业厂长的职权。国有厂长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经营管理决策权。 (2)生产指挥权。 (3)行政领导班干部的提名、任免权。 (4)对职工的奖惩权。 (5)对企业人财物的保护权。36 简述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职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1)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2)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3)依照相关规定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4)依照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5)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等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6)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和承办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37 简述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38 简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具有如下特征:(1)合营企业的一方为中国合营者,另一方为外国合营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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