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民办教育发展情况的汇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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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1 -关于我省民办教育发展情况的汇报省 十 一 届 人 大 常 委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文件(二十三)关于我省民办教育发展情况的汇报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受省政府委托,现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近年来我省民办教育发展情况。一、关于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民办教育促进法 颁布以来,我省充分发挥福建民营企业多、民间资本活跃的独特省情优势,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兴资办学,围绕科学发展、共同发展,不断完善管理机制,着力提升管理水平,有力促进了全省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办学规模持续扩大。到 2017 年,全省已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幼儿园 4659 所,占全省学校总数近四分之一;在校生

2、122万人,占总在校生数的 15.10%。2017 年全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35 所(其中,本科高校 3 所、独立学院 9 所、高职院校 23 所) ,占高等学校总数的40.70%,比 2017 年增加了 18 所,在校生 17.34 万人,比 2017 年增长 14 9.07%;民办普通高中 89 所,比 2017 年增加 9 所,在校生7.57 万人,比 2017 年增长 27.33%;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183 所,在校生 2- 2 - 2 -3.84 万人,比 2017 年增长 2 8.20%;民办幼儿园 4061 所,比 2017 年增加 653 所,在园幼儿数 55.03 万人,

3、比 2017 年增长 85.6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和管理的民办技工学校 35 所,在校生2.9 万人,民办培训学校 389 所,每年培训人数超过 20 万人。民办教育已基本形成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全日制学习与业余学习并存、文化专业学习与职业技能培训并重的办学形式,并覆盖了办学领域的各个层次。在办学模式上,有独资办学、合资办学、合作办学、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民办教育已成为我省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二是办学条件持续改善。民办学校的举办者积极加大办学投入,持续改善办学条件

4、,到 2017 年,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专任教师达5.14 万人,比 2017 年3.21 万人,增长了 60.12%;学校产权固定资产、仪器设备总值 167.99 亿元,比 2017 年 76.65 亿元,增长了 11 9.17%;校舍产权建筑面积 930 万平方米,比 2017 年 718 万平方米,增长了 2 9.53%;藏书量 1817 万- 3 - 3 -册,比 2017 年 919 万册,增长了 97.71%。民办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校长远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三是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我省一批民办学校发挥自身优势,坚持自己的办学特色,涌现出一批条件较好

5、、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较高,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学校。民办高校切实加强内涵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贴近市场、企业办学,灵活设置专业和课程,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已有 13 所民办高职院校通过了全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不断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着力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注重学生技能培养,也出现了一些深受群众认可的民办学校,有 4 所民办高中被认定为省三级达标高中校,有 2 所民办幼儿园被认定为省级示范园。一些民办学校还获得了各级文明学校的荣誉称号。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省民办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与广大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少差

6、距,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对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增长点和推动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的地位和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简单地将教育公益性等同于公办、将民办等同于营利,不同程度存在鄙薄、轻视民办教育的看法。同时,部分举办者对民办教育的公益性认识不到位,办学思想不够端正,不遵循教育规律,- 4 - 4 -存在片面追求办学经济效益的短期逐利行为。二是制度不完善。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一些规定过于原则,对民办学校法人属性问题、产权属性问题、营利与非营利问题、合理回报问题等诸多事关民办学校健康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重大问题缺乏具体明确可操作的规定,一些制度国家至今尚未出

7、台,比如对民办学校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对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等,这已成为制约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些问题需要在国家层面上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三是优惠政策不落实。民办学校的优惠政策涉及财政、税收、人事、社保、土地、金融、收费等多个政策领域、多部法律规定,并且与民办学校法人属性认定、营利与非营利界定等问题直接相关。由于顶层制度设计的缺失,致使民办教育的优惠政策难出台、难落实。比如民办教育的税收问题,不仅困扰着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税务部门和司法部门也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执法和司法裁判依据,实践中已出现因民办学校的税收问题而引发的纠纷争议。目前,国家已经明确对民办学

8、校免收营业税,但是民办学校的学费收入还没有纳入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收入予以减免企业所得税。四是教育质量不高、特色不明显。部分民办学校投入不足、办学条件不完善,主要依靠收费办学,低成本运作,极大地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和办学特色的培养。突出表现在师资队伍数量不足、层次偏低、队伍不稳,办学所需的实验实习设备、图书资料等- 5 - 5 -远不及同类公办学校,少数学校办学场地严重不足,甚至长期依靠租赁场所办学。此外,一些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办学理念较落后、管理水平较低下,极大制约了民办学校办学质量提升和特色发展。五是办学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主要是董事会决策机制不健全, “老板”办学或者是家族办学色彩浓厚,导致

9、学校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不完善,办学行为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对民办教育的依法依规监管的力度不够、办法不多。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的客观原因,也有我们支持、引导和监管不到位的主观原因。我们将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认真研究,积极探索,逐步解决。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主要措施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办教育的发展,认真研究制定促进民办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从用地、资金、税收等方面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初步形成了重视民办教育、关心民办教育、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工作格局。(一)加强统筹,倾斜支持1、统筹规划。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发展民办教

10、育作为重要的工作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坚持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并举,扶持和规范并重,把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纳入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的总体布局之中。省政府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 ,促进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省委、省政府在制定福建省教育改革发展中长期- 6 - 6 -规划纲要(2017-2020 年) 和“十二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中,都将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作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重大举措。在编制其他具体行动计划和重大工程建设规划中,也都将民办教育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在部署推进各项教育具体工作中,都把民办教育一并部署、一并推进。2、政策扶持。省

11、发改、教育、财政等部门在招生计划安排、专业设置、项目评审等方面,均将民办学校纳入其中,并给予倾斜支持。如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教育项目、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高校本科质量工程等竞争性项目中,对符合条件的民办院校均给予了倾斜支持。省国土资源厅对民办教育项目用地予以优先保证,并采取划拨供地、降低土地规费、简化审批程序、指导项目尽快落地等措施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等省内金融机构从信贷、金融服务、征信宣传等方面支持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支持民办学校学生就学和就业。3、资金扶持。各级政府将民办学校学生纳入教育惠民资助政策体系,实施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奖

12、助学金、高校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资助政策、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均同等惠及民办学校学生。今年初,省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对低收费、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下拨 2017年度专项补贴资金 2172 万元,专项用于低收费民办园购置教学活动- 7 - 7 -的设备、教玩具和幼儿读物以及增加安防维护设施、园舍的维修维护等。2017 年省级财政继续安排低收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2900 万元。各地也对民办学校进行资金支持,比如石狮市对辖区内的闽南理工学院、泉州泰山航海职业学院和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分别给予 1000

13、万元和 500 万元资金支持;晋江市对辖区内的泉州轻工职业学院给予 500 万元资金支持,并对在校的晋江籍学生按照每人每年补助 1000 元进行支持。(二)改革创新,提升质量1、创新办学模式。各地各民办学校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积极开展办学模式改革创新,涌现出小金星国际教育集团、西山教育集团、五家上市公司联合举办泉州轻工职业学院等集团办学的典型,泉州泰山航海职业学院、武夷山职业学院等一批利用外资和台资办学,以及泉州信息职业学院、泉州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福州海峡职业学院、厦门软件职业学院等一批紧密联系企业、注重校企合作的民办学校。一些民办高职院校发挥自身优势,开展闽台教育交流合作,

14、在闽台合作“校校企 ”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也进行了有益探索尝试,漳州天福茶职业技术学院成为全国第一所招收台湾学生的民办高校。厦门英才学校、福州阳光国际学校、漳州正兴学校等在国际化办学方面初显成效。这些民办学校的改革探索,为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增强教育发展活力,积累了很好的经验。2、引导内涵发展。省教育厅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民办高校- 8 - 8 -加强内涵建设的若干意见 ,从支持民办高校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支持民办高校加强专业建设、支持民办高校加强教学建设等 11 个方面支持民办高校加强内涵建设,并通过一批内涵发展项目的实施,引导民办学校内涵发展。截至目前,在省教育厅实施的“本科教学质

15、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和“高职服务海西改革与建设工程”中,全省民办高校共获得省级项目 202 项,其中:省级教学团队 6 个、省级精品课程 98 门、省级教学名师 27 名、本科教育特色专业建设点16 个、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49 项、省级高职精品专业53 个。(三)依法管理,规范发展1、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2006 年,省委和泉州市委从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入手,在全国率先开展向仰恩大学和 5 所民办高职院校选派党组织负责人试点,推进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目前基本实现了民办高校设立党委和选派党组织负责人“ 两个覆盖” ,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福州、厦门、漳州等地也向

16、本地民办中小学委派了专职副书记。省教育厅积极落实民办高校督导专员制度,2017 年 10 月向全省民办高校委派了 9 名督导专员。督导专员积极履职,较好地发挥了对民办高校的监督和引导作用。2、依法加强监管。省教育厅切实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的制度建设,已就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广告审核、学校章程公开、落实法人财产权、年度检查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指导各- 9 - 9 -地做好民办教育管理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断加大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力度,相应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厦门市制定了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 ,实现了教师队伍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福州和漳州出台了民办学校资金监管办法;福州、泉州、漳州成立了民办教育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省教育厅还对福州、泉州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或办学管理混乱的个别民办高校,分别给予停止招生或削减招生计划的处理。3、引导行业自律。发挥省民办教育协会行业自律和沟通交流的桥梁纽带作用。省民办教育协会成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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