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大东政办发〔2009〕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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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大东政办发2009 28 号关于开展大东生态区创建“安静行动”攻坚月活动的通知各相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现将关于开展大东生态区创建“安静行动” 攻坚月活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九年八月十三日2关于开展大东生态区创建“安静行动”攻坚月活动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区的声环境质量,推进我区2009 年生态区创建“ 安静行动 ”实施方案各项任 务的落实,巩固上半年环境噪声整治成果,减少噪声高发期噪声污染,彻底解决一些噪声扰民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依据沈阳市生态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生态市创建“ 安静行动” 攻坚月活动的通知(沈生态办20092 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我区生态城

2、区创建“ 安静行动 ”攻坚月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工作范围在 8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期间,开展以整治社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等突出噪声问题为重点的生态区建设“安静行动”攻 坚活动, 预防和解决新出现 的固定声源扰民问题,完成生态区创建“安静行 动” 中既定的各项 噪声整治任务。二、工作任务(一)全面完成餐饮、娱乐场所等固定噪声源的整治工作按计划完成全区 47 家餐饮、娱乐场所等固定噪声源的整治任务,确保所有噪声源取缔彻底、整改到位、治理达标。环保、工商、文化部门联合开展的文化娱乐场所整治工作正处在关键阶段,8 月底前要完成第一批 21 家噪声源整治工作,启动第

3、二3批整治活动。对没有按计划完成整治任务的,要按照市环保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娱乐场所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分类整治噪声的具体分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彻底整治。(二)巩固建筑施工噪声整治成果,确保扰民案件进一步减少1.继续严格执法,查处到位,保持对违法施工扰民的高压态势。结合迎国庆城乡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组织高频次、多时段的夜查行动,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施工单位。实行“全天候”24 小时值 班制,接到群众投 诉后,随 时出现场,对屡查不改的单位予以上限处罚,保证建筑工地夜间无违法施工行为,有效地控制建筑工地噪声扰民问题。2.采取曝光等综合惩戒措施,解决建筑施工扰民疑

4、难问题。对屡查屡犯和群众反映强烈、集中的建筑工地,统一采取约谈告戒、挂牌督办、媒体曝光或限制审批验收、银行征信、上市审核、评优选先等综合惩戒措施,有效制止噪声污染扰民的违法建筑施工,解决同一工地反复投诉、环保部门执法手段单一无效的难题。(三)确保区域噪声问题整治工作取得实效1.巩固商业宣传等社会生活噪声的整治成果。在整治商业宣传、庆典、促销、广告等社会生活噪声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在全面整治商业宣传噪声的同4时,确保 4 条重点街路杜绝产生噪声的对外播放商业宣传、促销和电子屏播放有声广告行为。2.全面解决加工等集中型区域性噪声难题。充分利用政府的资源优势采取联合执法手段

5、,综合运用宣传、查处、取缔和规划搬迁等措施,全面解决 2 个区域性型材、牌匾加工噪声扰民问题,达到手续合法齐全、无店外加工、现场无加工设备、无扰民现象的整治标准。(四)进一步降低机动车交通噪声污染在公安等部门的努力下,机动车交通噪声问题有所缓解,但仍面临巨大的压力。公安、交通、环保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整治机动车交通噪声污染的通告要求,依法加强对机动车噪声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有效制止乱鸣喇叭、使用汽喇叭及对外报站播音等违法行为,将整治交通噪声与“文明出行活动” 结合起来,广泛 动员公众参与,进一步改善交通噪声环境。三、时间安排(一)动员部署和集中查处阶段(8 月 1 日8 月 14 日

6、)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大东生态区创建“安静行动” 攻坚月活动的通知,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对“攻 坚月” 活动进行部署,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各责任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辖区内餐饮、娱乐等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区域噪声进行集中查处。5(二)集中攻坚阶段(8 月 15 日8 月 31 日)部门协调联动,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完成“安静行动”确定的各项噪声整治任务,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确保“攻坚月” 活 动取得 预期效果。1.8 月 18 日,对金莱莱歌厅、红月亮歌厅、乐府 KTV、明月欣歌厅进行联合查处。参加部门:工商大东分局、区文体局、环保大东分局、公安大东分局、新东办事处。2.8 月 19

7、 日,对东顺城牌匾广告一条街和小北地区型材一条街进行联合查处。参加部门:行政执法大东分局、工商大东分局、环保大东分局、公安大东分局、万泉办事处、小北办事处。3.8 月 20 日,对子夜歌城歌厅、花心演歌厅、三笑演歌厅、桃园 KTV 进行联合 查处。参加部门:工商大东分局、区文体局、环保大东分局、公安大东分局、二台子办事处。4.8 月 25 日,对小东路、中街(东)、东顺城路、吉祥步行街及其交叉路口延长 20 米范围内安装室外声响装置、向外播放音乐、歌曲、广告等,室外电子广告屏对外扬声,店门前举行礼仪、庆典、歌舞、演唱及其它产生噪声的促销活动进行联合查处。参加部门:公安大东分局、行政执法大东分局

8、、环保大东分局。5.8 月 26 日,对豪门 KTV、圣宴、龙王 KTV、璐璐歌厅、新农垦舞厅、盛龙索丽仙娱乐城、一派歌厅进行联合查处。参加部门:工商大东分局、区文体局、环保大东分局、公安大东分6局、小北办事处、株林办事处、小东办事处、东塔办事处。(三)全面巩固成果阶段(9 月 1 日年底)按照方案的要求,对整治结果进行跟踪复查,及时消除信访隐患,确保已完成整治的不反弹,新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查处。四、责任分工环保大东分局负责“攻坚月” 活动组织协调 ,负责建筑施工噪声、餐饮及文化娱乐场所等固定噪声源污染的监管。公安大东分局负责整治社会生活噪声,对安装室外声响装置、向外播放音乐、歌曲、广告等,室

9、外电子广告屏对外扬声,店门前举行礼仪、庆典、歌舞、演唱及其它产生噪声的促销活动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联合执法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商大东分局负责取缔无照经营门点,对无环保审批的单位不予年检登记。区文体局负责取缔无文化许可的娱乐场所,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不核发文化许可,在文化许可定期核检时不予登记。交通大东分局负责对公交车、出租车、货运车等营运车辆鸣笛、对外播音和使用汽喇叭问题进行监管。区建设局配合环保部门对建筑施工噪声实施监督管理,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噪声污染防治情况与企业投标、评优、资质等挂钩。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噪声源进行7查处、整治和取缔工作。五、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提

10、高认识。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攻坚月活动的重要性,把攻坚整治噪声污染问题当作保民生的大事来抓,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二)加强协调、联合行动。环保、公安、工商、文化、交通、执法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联合行动,共同解决噪声难题。(三)加强宣传、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及时报道我区的工作进展情况,宣传解决热点、难点、典型噪声问题的有效措施和经验成果,及时曝光整治不力、扰民严重的噪声污染问题,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噪声污染防治意识,营造人人自觉创造安静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附件:1.大东区“攻坚 月” 活动娱乐场所 执法检查噪声源整治名单

11、2.大东区“攻坚月” 室外播放音响街路整治名单3.大东区“攻坚月” 区域性噪声 问题整治名 单8主题词:环保 安静行动 通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 年 8 月 17 日印发附件 1大东区“攻坚月”活动娱乐场所执法检查噪声源整治名单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文化许可工商许可环保手续 面积 法人所在办事处1 子夜歌城歌 厅 合作街 55 号 有 无 无 130 曹柏一 二台子2 花心演歌厅 合作街 48 号 有 有 无 115 田 丽 二台子3 三笑演歌厅 合作街 48-2 号 无 无 无 240 张 军 二台子4 桃园 KTV 合作街 44 号 无 无 无 230 刘子佳 二台子5 金莱

12、莱歌厅 东陵西路 28 号 2 门 无 无 无 200 王素连 新东6 红月亮歌厅 东陵西路 28 号 9 门 无 无 无 260 苏丽华 新东7 乐府 KTV 东陵西路 28 号 5 门 无 有 无 新东8 明月欣歌厅 东陵西路联盛南巷 5号 有 有 无 200 钟秀兰 新东9 圣宴 珠林路 99 号 无 无 无 300 李广秋 珠林910 璐璐歌厅 珠林路 56 号 有 有 无 300 吴玉兰 珠林11 龙王 KTV 珠林路 无 无 无 400 李春荣 珠林12 鑫农垦舞厅 东顺城街 32 号 有 有 无 1800 王素清 小东13 盛龙索丽仙 娱乐城 小东路 240 号 有 有 无 30

13、0 朱 威 小东14 豪门 KTV 小北街 79 号 无 无 无 170 项世颖 小北15 一派歌厅 黎明 5 街 3 号 无 无 无 150 东塔附件 2大东区“攻坚月”室外播放音响街路整治名单序号 街路名称 整治重点问题1 小东路2 中街(东)3 东顺城路4 吉祥步行街以上街路及其交叉路口延长 20 米范围内所有商店、美发店、音像店、化妆品店等安装室外声响装置、向外播放音乐、歌曲、广告等,室外电子广告屏对外扬声,店门前举行礼仪、庆典、歌舞、演唱及其它产生噪声的促销活动10附件 3大东区“攻坚月”区域性噪声问题整治名单序号 区域性问题所在区域噪声问题环评手续工商许可业户数量是否属长期未解决是否需要搬迁1东顺城牌匾广告加工噪声污染大东无齿锯等噪声无 大部分有 58 是 是2 小北地区型材加工噪声污染大东无齿等噪声锯大部分无有经销许可70 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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