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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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义务人,判断标准:住所、居住时间2,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2,应税所得项目:11个税目4,税率,超额累进税率:九级累进、五级累进5,比例税率:20(劳务:加成;稿酬:减征)5,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各项目费用扣除标准6,每次收入:“次”的规定6,其他规定6,11项所得一般计算7,应纳税额计算,个人所得税法,所得来源地的确定3,特殊计算规定7,针对不同的应税所得项目,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分别为:,【案例13-1】某跨国自然人2008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在中国境内工作,则其是中国居民还是非居民? 【链接】居民纳税人的税收优惠: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的个人,

2、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008.5.1,2008.12.31,2009.4.30,08纳税年度,09纳税年度,居住8个月,非居民纳税人,居住4个月,非居民纳税人,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案例13-3】某外国人2006年2月12日来华工作,2007年2月15日回国,2007年3月2日返回中国,2007年11月15日至2007年11月30日期间因工作需要去了日本,2007年12月1日返回中国,后于2008年11月20日离华回国,则该纳税人( )。 A.20

3、06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07年度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B.2007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08年度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C.2007年度和2008年度均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D.2006年度和2007年度均为我国居民纳税人,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答案:B 解析:2006年居住时间未满1年,08年居住时间未满1年,均为非居民纳税人;而2007年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不扣减在华居住天数,该年为居民纳税人。B答案正确。,【2002年单选题】韩国居民崔先生受其供职的境外公司委派,来华从事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在华停留60天,期间取得境外公司支付的工资40000元,取得中国体育彩票中奖收入20000元。

4、崔先生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 A.4000元 B.5650元 C.9650元 D.10250元,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答案:A 解析: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我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境内所得境外支付部分免税,应纳税额20000204000(元)。,【案例13-4】非居民纳税人仅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交个人所得税,下列属于境内所得的是( )。 A.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 B.因任职受雇履约而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报酬 C.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取得的所得 D.转让中国境内不动产取得的所得,第三节 所得来源的确定,答案:AD,需要注意的问题: 1、免征个人所得税(共19项

5、,教材P241) 2、不予征税项目(共4项,参见教材) 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004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劳动分红 B.独生子女补贴 C.差旅费津贴 D.超过规定标准的误餐费,第四节 应税所得项目,答案:AD,【案例13-5】张某2009年5月应税工资2600元,当月办理内部退养手续,从原单位取得一次性收入36000元,当月至其法定离退休年龄尚有20个月。则张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360002600)200015125 53

6、65(元),(36000202600)2000 2400,第四节 应税所得项目,【案例13-6】张某月薪2200元,于2009年5月办理内退手续(比法定退休期提前5年),取得一次性收入60000元。内退后,仍保留其原工资标准2200元,但不享受今后的涨薪。则其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首先将一次性收入按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 60000/(5年12个月)1000(元) 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确定适用税率: 1000(平均计算结果)2200(当月工资)2000(生计费用)1200(元)。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25。 以当月收入总额扣除生计费用计算税额:

7、(6000022002000)10255995(元),第四节 应税所得项目,【案例13-7】下列个人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的有( )。 A.公司职工购买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 B.集体所有制职工以股份形式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参与分配获得的股息 C.内部退养的个人从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从原单位取得的收入 D.采取单车承包方式,出租车司机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第四节 应税所得项目,答案:ACD,【案例13-8】下列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 )。 A.发表论文取得的报酬 B.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 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 D.高校教师受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的报

8、酬,第四节 应税所得项目,答案:D 解析:劳务报酬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审稿等而取得的报酬。本题发表论文取得的报酬,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而取得的报酬属于稿酬;提供著作版权而取得的报酬,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03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个人所得中,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企业集资利息 B.从股份公司取得股息 C.企业债券利息 D.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答案:ABC 注意以下问题: 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除外; 2、个人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自2003年9月1日起孳生的利息,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第四节 应税所得项目,【2002年多选题】下

9、列各项中,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B.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C.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所得 D.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答案:ABCD 解析: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只适用于两个项目,即A、C选项;B、D选项本不是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但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纳税,因而也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2005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B.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C.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答案:ABCD,第五

10、节 税 率,【2004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以取得的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稿酬所得 B.偶然所得 C.股息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答案:BC 【案例13-10】下列个人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月减除定额费用的有( )。 A.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B.财产转让所得 C.工资、薪金所得 D.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答案:AC,第六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案例13-11】某演员某月参加一场商业演出,取得出场费3800元;为某产品出演电视媒体广告,取得报酬30000元。 这两项收入均属于一次性劳务报酬收入,应分别减除费用。即出场费的应

11、纳税所得额为:38008003000(元);广告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120)24000(元)。 假设该演员同时为一家电视台的一档娱乐节目作嘉宾主持,每周录制一次,每次电视台支付其报酬1500元,本月连续录制四次。该项收入应视为同一事项的连续性收入,以其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6000元为一次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120)4800(元),而不能以每周报酬1500元为一次。,第六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案例13-12】张某个人承揽一项房屋装修工程,计划三个月完工,按照进度房主第一个月支付10000元,第二个月支付20000元,第三个月支付30000元。营业税税率3,城市维护建设

12、税税率7,不考虑教育费附加。张某取得的装修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A.7674元 B.8074.76元 C.12400元 D.11937.76元 答案:D 解析:张某承揽的房屋装修工程,虽然分三次收款,但仍然属于一次性劳务报酬所得。故张某取得的装修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0600003(17)(120)30200011937.76(元)。,第六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二)稿酬所得 P229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可分为: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案例13-13】某作品2007年6月出版,稿酬3800元;2009年

13、6月修订后再版,稿酬7600元。则该作者: 2007年6月应纳税额 (3800800)20(130) 420(元) 2009年6月应纳税额 7600 (120)20(130) 851.2(元),第六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案例13-14】张某2008年出版小说一部,取得稿酬8000元;同年该小说在一晚报上连载4次,每次取得稿酬900元。则其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 A.952元 B.1288元 C.1299元 D.1856元 答案:B 解析:出版小说又在报刊上连载,应分别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本题中出版短篇小说取得稿酬8000元,已超过了4000元,应减除20的费用后,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连载4次,每次取得稿酬900元,应定额减除800元的费用后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以两次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乘以适用20的税率后再减征30,即得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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