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问答

上传人:宝路 文档编号:2121124 上传时间:2017-07-20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7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10、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问答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10、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问答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10、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问答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10、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问答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10、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问答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0、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问答》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0、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问答(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问答党委组织部1、 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狭义概念特指正式组织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2、什么情况下使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 号)规定,党员外出时间 6 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3、如何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根据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通知

2、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4、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总的要求是什么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 号)规定,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按照 以下要求及时为党员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5、在转移和接受党员组织关系中对党员的

3、要求是什么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 号)规定,对党员的要求是:(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2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2)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6、高校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 10 号)规定,高校毕业生 党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

4、、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7、对不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如何处理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意见(组通字1 98054 号)要求,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批评和教育,限期报到。经过教育,如果本人仍然继续把党员组织关系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视其情况,要给予党纪处分,直至按照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8、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问题党员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及时转移。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表现,

5、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 6 个月 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9、在 全 国 范 围 内 可 以 直 接 转 移 和 接 受 党 员 正 式 组 织 关 系 的 权 限 是 如 何 规 定 的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 号)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可 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组织是:(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党委组织部。(2)省、自 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 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3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

6、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5)中央各金融机 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署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9)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他组织部门。10、 党员因私事短期

7、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组织 关系怎么办?这些人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其组织关系一律由原单位党组织保存。11、党员证明信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何区别?在什么情况下可出具党员证明信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 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党员证明信通常叫做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4间较短(6 个月以内) ,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

8、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单位党组织。凭党员证明信,党员可在所去单位党组织临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因其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党员仍在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2、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的要求,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按下列规定执行。 、省内转接:(1)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的在宁高校(以下简称在宁高校)党委组织部之间可以直接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在宁高校转到省内其他高校(组织关系非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的高校),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先接转到该校所在市(县)委组织部。(2)在宁高校党委组织部可以与我省各市、县委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省

9、级机关工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相互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跨省转接:(1)省委教育工委 组织处具有在全国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的权限。(2)由在宁高校转往省外及省外转入在宁高校的组织关系,需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转递。该程序已委托在宁各高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具体办法为: 转入:党员须有省外具有在全国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组织部门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要写“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持该介绍信直接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即可。 转出:由在宁高校党委组织部直接用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的介绍信开具组织关系。要按照能在全国范围内直接接转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范围准确填写抬头,如不能确定,务必与党员本人的工作单位或5

10、拟落入组织关系的街道、乡镇、人才中心、毕业生服务机构等联系,认真核实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正确名称,以免造成转接失误。(3)在宁高校与部队之间互转组织关系,按照跨省转接的程序办理。13、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图一、在宁高校与省外单位互转二、在宁高校与省内单位互转三、在宁高校之间互转1.省外具有在全国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4.学校基层党组织1.学校基层党组织 2. 学校党委组织部4.所在单位(社区、街道、乡镇、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服务机构等)党组织1.学校基层党组织2. 学校党委组织部3.学校党委组织部2.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到本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即可)3. 省委组织部、各市、县委组织部、

11、省级机关工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3. 其他高校党委组织部614、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能委托他人代为 办理吗?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自己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如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办理时,应由党组织代办或通过机要交通转递,不能随意委托他人代为办理。15、毕业生党员党费一般交到几月份?毕业生党员党费一般交到毕业生离校前的这一个月。如6 月份。16、党员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其组织 关系怎么转?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意见(中组发200410 号)规定: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

12、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17、毕业生党员暂时没找到工作或 毕业后拟出国留学,组织关 系应该怎么转?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和毕业后拟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放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党组织,即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18、 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什么?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

13、0410 号 )规定,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党 组织的主要职责是:1)、教育督促党员按照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并如实填写党员组织关系凭证。2)、建立转移组织关系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制度,对临时外出的党员要采取适当方式与其保持联系。73)、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有关内容。4)、及时掌握党员去向,与党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8附件 1: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相互直接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相互直接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1) 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 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 (工) 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

14、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3) 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具有在全国范围相互直接转接党员正

15、式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同时具有相互直接转接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的权限。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及市(地、州、盟)各部门的机关党组织,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党(工)委,乡镇党委,城市街道党(工)委,企、事业单位党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团或相当于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可以在全国范围相互直接转接党员临时组织关系。9附件 2: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的学校名单1.南京大学 21.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东 南大学 22.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3.三江学 院4.南京理工大学 24.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5.河海大学 25.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6.南

16、京农业大学 26.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7.中国药科大学 27.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8.南京邮电大学 28.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9.南京林业大学 29.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10.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30.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11.南 京工业大学 31.江苏海 事职业技术学院12.南京师范大学 32.南京 铁道职业技术学院13.南京财经大学 33.钟 山职业技术学院14.南京医科大学 34.正德 职业技术学院15.南 京中医药大学 35.金肯 职业技术学院16.南 京审计学院 36.应天职 业技术学院17.南京 体育学院 37.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18.南 京艺术学院 38.南京视 觉艺术职业学院(党总支)19.南京工程学院 39.南京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党总支)20.江苏教育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10注:转入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南京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组织关系抬头开“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