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解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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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解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加强环节质量管理减少医疗纠纷,困惑,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对于医疗纠纷的解决起到了什么作用?2、在处理医疗纠纷的过程中,到底哪方是弱势群体?3、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谁来保障?4、我们所说的“医疗原则”有没有权威性?5、医务管理人员一旦发生“信念危机”,其结果将如何?,2002年9月1日2004年12月1日我院统计数字:解决纠纷41例,协商解决39例,法院判决2例;协商解决的39例中,经过医疗事故鉴定的4例,司法鉴定的1例。从上述统计数字不难看出,条例所述的医疗纠纷解决的三条途径中,通过协商解决的占了决大多数,且部分经过医疗事故鉴定的案例,最终还是协商解决。,用数字说话

2、,想要劝说患方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或法律途径解决十分困难,患方通过纠缠、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等手段,逼迫医疗机构与其协商解决。协商应该是双方对于事情有基本共识,医方对于患方提出的要求基本认可,才有可能协商。能够劝说患方去鉴定或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对医方来说已经是胜利。,医疗管理部门面临的难题,医疗管理部门面临的难题,患方聚众闹事、干扰医方正常工作、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甚至损坏医疗机构设施、打伤医务人员时,医疗机构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往往由于缺乏证据等原因,公安机关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只能起到一个调解的作用。我们经常说的“医疗原则”,其实是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的一个浓缩,有些能够找到依

3、据;而很多治疗、处理、手术方面的“医疗原则”还停留在“行内人士公认“这种低水平上,一旦诉诸法律,法院能够采纳多少?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一旦发生”信念危机“,外出成立所谓的”医疗咨询公司“,专门与医疗机构打官司,医疗机构将面临什么样的被动局面。,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条例中规定解决医疗事故赔 偿问题的三条途径,1、协商解决,重点首先条例在此已经明确定义了适用范围,即:“医疗事故”的赔偿,并不是医疗纠纷的解决。那么在没有作出“医疗事故”的认定之前,就不

4、适用这三条途径来解决赔偿问题。误区经常听到有人说:“条例规定了三条解决纠纷的途径,特别是协商解决这条使医疗机构在处理纠纷的时候非常被动。,1、协商解决,第四十三条 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结论协商解决纠纷是一种建立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的解决途径,但并不是条例规定的途径。患方提出无理要求时,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协商。,协议书的法定内容,条例第47条规定,协议书应具有以下内容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双方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双方当事人签字。,案例,基本案情:产妇曹某

5、因失血感染死在医院,双方发生争议。经当地卫生局调解,签订了补偿协议,医院一次性向患者家属支付补偿金8000元。事后,家属反悔,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例,法院认定:曹某死亡后,双方在未明确事故原因及责任的情况下,即在卫生局的主持下达成了补偿协议。该书面协议对补偿的原因、项目等问题均未明确规定。因此原告以自己的行为有重大误解及协议内容显失公平为由,要求撤销该协议的请求,法院应当支持。法院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万余元。,协议书的法律效力,(1)符合法律规定的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2)无法限制当事人的诉权。,提高“私了”协议法律效力的方法,公证员公证但不能完全解决问题推荐解决方法:法院出具

6、调解书。即在达成协议后,由患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过简易程序进行“调解”,而后出具调解书。,和解协议书的参考格式(1),和解协议书 甲方:北京市某医院 乙方:李 鉴于患者李曾于2003年 月 日至2003年 月 日在甲方处住院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 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和解协议书的参考格式(2),第一条 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略)第二条 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三条 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

7、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和解协议书的参考格式(3),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公证)之日起生效。甲方:北京医院 乙方:代表:日期: 日期:,和解协议书制作实例,和解协议书(实例) 甲方:北京某医院 乙方: 鉴于乙方(患者)曾于2004年月日在甲方处接受检查,甲、乙双方因异物遗留问题发生争议,且均同意通过协商解决。 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有关医疗赔偿问题,根据医疗事故处

8、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和解协议书制作实例,第一条甲乙双方就以下事实达成一致1、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双方确认乙方的医疗损害为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对应九级伤残。2、2004年月日事故发生后,乙方在甲方处治疗时间为22天;乙方另行肺段切除术治疗,预计住院时间为18天;手术出院后康复时间为30天。3、2004年月日事故发生后,处理阶段时间为19天,参与处理的相关家属人数为8人。4、河北省沧州市至北京市往返差旅费:200元/人次,乙方及家属每人按两次往返计算。,和解协议书制作实例,第二条 相关数据及来源1、北京市2003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

9、4045.00元,折合每日65.88元;2、北京市2003年度居民平均生活费:11123.8元;以上数据来源于北京市统计局。,和解协议书制作实例,第三条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以下赔偿:1、今后肺段切除术住院医疗费:20000元;2、误工费:65.88元/天 (22+18+30)天 =4611.6元;3、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 (22+18)天 =800元;4、陪护费:65.88元/天 40天 1人 =2635.2元;5、残疾生活补助费:11123.8元/年 17 年 20% =37820.92元;,和解协议书制作实例,6、交通费:200元/往返/人2次往返10人=4000元;7、住宿费:30

10、元/天/人19天10人=5700元;8、家属误工费:65.88元/天 19天 8人 =10013.76元;9、精神损害抚慰金: 20000元;以上合计人民币:105581.48元(大写:壹拾万伍仟伍佰捌拾壹元肆角捌分)。,和解协议书制作实例,第四条 甲方减免乙方自2004年月日至2004年月日在甲方处的医疗费用,共计:元(大写:)第五条乙方同意自行择期并选择医院进行肺段切除手术治疗,并自行承担因手术延误、取消及手术而产生的相应风险。第六条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20%款项。在乙方办理出院手续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和解协议书制作实例,第七条在甲方依本协议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医

11、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北京某医院 乙方:授权代表:日期: 日期:,2、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医疗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的隶属关系决定了患方不会选择这条途径。,3、民事诉讼,经鉴定为“医疗事故”后,多数患方和医方会选择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赔偿问题。“医疗事故”的赔偿按第五十条的细则进行计算。后期治疗费用评估建议交司法鉴定部门完成。未经“医疗事故鉴定”,直接提请民事诉讼的,医疗机构应尽量争取法院委托做“医疗事

12、故鉴定”,否则按人身损害核定的赔偿额有可能大大高于按条例核定的赔偿额(主要是精神损害赔偿)。,患者“赖”在医院不走,怎么办?,原则: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方法:主动申请鉴定;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目的:将患方拉到法制化解决道路上来。,开庭前准备工作,1、收到起诉状后莫惊惶失措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是人们法律意识提高、法制健全的的标志,因此医疗机构不要害怕打官司。通过诉讼,可以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纠纷的防范意识,增加防范手段,同时也是防止矛盾激化的重要方式。,开庭前准备工作,2、全面收集证据,制订诉讼策略研究起诉状,确定争议焦点,全面收集相关证据,尤其注意对病历资料的收集工作。复印病历资料全完整。医

13、院抗辩层次:(1)有无责任(医疗过错)(2)何种责任(责任程度)(3)应赔数额(赔偿计算),开庭前准备工作,3、认真准备答辩状基本原则:“打死我也不说!”答辩状应仔细斟酌,不应轻易承认原告提出的事实,否则可能会构成自认。,开庭前准备工作,4、关于诉讼主体问题的答辩(1)原告主体资格:如美容案件使用假名、使用他人姓名公费就医等。(2)被告主体资格:我方是否为本案适格的被告。如起诉状所列被告名称是否与医院全称相符。,开庭前准备工作,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1)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

14、利的制度。诉讼时效消灭胜诉权,而不消灭起诉权,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2)诉讼时效的种类:普通诉讼时效:2年;特殊诉讼时效:依特别法律规定。医疗侵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最长诉讼时效:20年。,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3)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势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4)诉讼时效的中断:已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

15、力。民法通则第140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断由原告举证,是其最主要的反驳理由。,案例,刘某诉北京某医院遗留手术针案1990年14月,原告刘某因骶骨神经纤维瘤在被告处手术。半年后复查时发现遗留一根手术缝合针。被告之对身体没有影响,且难以取出,“原告就没再继续追究下去”。1994年再次到被告处复查后,至2000年未找被告。,案例,经查:被告病历中记载当初手术清点时发现“丢针”但“医生保证不在患者体内”。,案例,法院认定:原告自1994年复查后,其麻木、疼痛等损害后果已被其发现,而原告直至2000年以后才向被告主张权利,故原告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现再以缝合会留在其体内造成麻木、疼痛为由,要求被告承担其提出的民事责任,本院不予支持。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例,董某诉北京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1999年3月,原告董某因甲状腺乳头癌在被告处接受手术。术后出现复视,6月复视加重,8月双目失明。原告多次找到手术医生交涉,该医生于2001年1月7日、5月20日和2003年3月27日分3次给原告9000元。2003年4月,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5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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