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是我国所有制改革的较优选择——对30年来所有制改革的回顾与展望杨尧忠1邓万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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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稿日期:2008-06-26作者简介:杨尧忠(1935-) ,男,江苏常州人,本科,教授,主要从事经济学与法学边缘问题的研究。混合所有制是我国所有制改革的较优选择对 30 年来所有制改革的回顾与展望杨尧忠 1 邓万民 2(1.长江大学,湖北 荆州 434020;2.中南经济研究所,武汉 430223)摘 要:混合所有制的发展,有利于推动我国国企改革的深化,有利于改变由于社会资产占比构成的收入分配不合理的状况,有利于实现社会和谐和生态和谐的构建。关键词:混合所有制经济 杂交优势 积极作用 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Mixed Ownership System Is The Preference Ch

2、oice of Ownership ReformRetrospection and Forecast on 30-Year Ownership ReformYang Yaozhong Deng Wanmin(1.Yangtze River university, Jingzhou 434020, Hubei; 2.Southern China Economics institute, Wuhan 430223) Abstract: Mixed ownerships development, is advantageous in promoting state enterprise reform

3、 deeply in China, is advantageous in changing income unreasonable condition because of social property occupation compared to constitution division, is advantageous in realizing social harmony and ecology harmonious construction. Key words: mixed ownership economy; crossbreeding superiority; positiv

4、e role; main forms of public ownership1 一个“较优”的制度选择改革开放以来,对所有制问题的改革,尤其是公有制经济(主要是国有经济)实现形式的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大难题。经过多年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探索,我国最终选择了混合所有制经济,并确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这是一个重要的科学决策。其所以科学,因为这种所有制形式既是市场经济高度化的产物,也是发展市场经济有效的形式,而且符合我国的国情要求。所有制改革问题的难度是由我国改革开放的目标所决定的。如果把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分阶段予以评估的话,那么,可以以邓小平南巡讲话的公开发表为界限,在

5、此以前可以认为是改革开放的尝试阶段,以后则为实施阶段。改革开放初期并未提出明确的要求,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模式。主要是由感到传统经济模式的弊端(指由“一大二公”所带来的问题)而作出“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探索。然而,改革的方向是明确的,用理论语言来表述,“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商品经济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到了党的十四大,在深入理解邓小平理论的基础上,才确立我国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的决策。这一改革目标,一是要确保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二是需要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资源配置方式的要求。对于“社会主义”性质应作何理解,按我国主流的社会主义理论的说法,社会主义是建立在公有经

6、济基础上的一种社会“制度”。(这有别于境外社会主义理论,认为社会主义可以是一种“政策”)。至于“公有”是指传统的“国有国营”以及“二国营”的“大集体”,其弊端2则为大家所确认,是必须改革的。如果说“公有”是指“社会所有”,则还需要摸索。至于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则以能否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为标志,而且还应当是符合现代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经济组织的“企业”,而不仅是能独立经营的农户和个体经营户。而这个独立的现代企业的所有制的表现形式,一定要具有“产权清晰”和“政企分开”的特征,否则难以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因此,在所有制形式的选择上,既不能沿用传统的“国营”或“集体所有”形式,即使作某些经营方式加以变

7、通的“承包”或“租赁”也达不到上述要求;当然,也更不可能以私有私营的经济成分来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这样,在所有制改革形式的选择上,结果必然是具有“公有”和“私有”两者互能相容的,而又为国外市场经济发展实践证明是有效的复合性的所有制形式“混合所有制经济”最终被选择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这里的“公有”既有传统的“国有”和“集体所有”的成分在内,而且也包含既为个人所有又具有很强社会性的“公众持股”在内的“新的财产所有结构”,即股份化了的资本的组织形式。这就是我国在所有制改革过程中既符合社会主义制度性质要求又符合现代市场经济产权组织形式要求

8、的一个“较优”的制度选择。2 我国建立和完善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与发展进程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于文件的“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一目中,明确地指出“随着产权的流动和重组,财产混合所有的经济单位越来越多,将会形成新的财产所有结构”。这里第一次出现了“混合所有”的字样,但只仅仅还认为是一种新的“财产所有结构”,而没有确认其为一种所有制形式。直到党的十五大,文件中出现了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也是公有制经济”,“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这里由“混合所有”上升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正式确认了这种经济的公有制性

9、质。由于混合所有必然要求以股份制形式来组合,而股份制是一种“共有制”的“按份共有”的所有制形式,显然具有“社会所有”的“公有”性了。因此,十五大文件又明确地认为股份制“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的工具性和中性功能。党的十六大更明确指出我国经济改革目标任务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完善”的一项具体要求就提出了“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而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专门的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文件,文件中强调了混合所有制经济具有能“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和“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活力”的功能,从而需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使之“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

10、形式”。在这前后十年时间中(1994.11.142004.10.14),我国所有制形式改革的政策变迁速度之快、强度之大,特别显著。其提法也从“混合所有”的一种“新的财产所有结构”变迁为需要积极推行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以至上升到需要大力发展的并且确认其“公有制经济实现的主要形式”。混合所有制经济之所以在所有制形式改革的选择中,不仅从理论上说它符合了社会主义制度性质和市场化改革取向的要求,而且和其它单一性质的其它所有制的性质和功能相比,更有它自身特有的“杂交优势”的缘故。3 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作用与借鉴意义的认识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经济学的概念它是源于西方经济理论,它是“混合经济”微观层面的资本

11、组织形式。它源起于上世纪 30 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大危机之后,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重大干预,实现了“国有化”的政策,建立了不少“公营企业”,作为其对“市场失灵”的调控工具。尤其在二战以后,在微观层面上由于“国家参与”或“国家参股(甚至控股)”的企业有了大量发展,再加上由于资本主义国家推行所谓“福利国家”和“人民资本主义”政策,大量的各种“社会所有”或3“公众持有”的“共同基金”(如“养老金基金”等)的形成及其作用日趋强化,这在事实上就形成了西方社会的与传统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并存的“公有制”经济成分,从而构成了“公私混合经济”,“公私合伙”的“双重经济”(Dual Economy)

12、。混合经济的出现确实为缓解资本主义社会矛盾并对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从而出现了资本主义的“黄金时期”。对于这,西方经济学家称之为“混合经济结构时期”,并以此作为时代特征,由此可见其作用的重要,同时也说明这是市场经济高度化的必然产物。所谓“混合所有制”经济,它是指两种异质的(公有或私有)的经济成分在一个经济实体内的融合,也可以是不同生产要素如“资本”或“劳动(尤其是知识性科技性型的劳动,即所谓“知本”)。在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内部在产权上的结合。因而,它突破传统的单一的所有制经济形式,而形成一种新型的复合型的经济成分,事实上它是一种“制度创新”。我们可以对西方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性质作出

13、不同的价值判断,但是对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必须实事求是的认识,并从中得到启示和借鉴。第一,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一种具有“杂交优势”的经济成分。市场经济是高度竞争性的经济,不仅在经济主体间,商品间有着激烈的竞争,而且在制度安排间也存在着竞争,混合所有制之所以会发生和能够发展,表明它在制度安排的竞争中已有优势,有生命力。其优势所在就是它具有“公”和“私”两种经济成分的“杂交优势”。用凯恩斯的话来说“让国家的权威与私人策动力相合作”,并把“公营经济关心的是社会福利,而私营经济关心的是利润”(汉森语)结合起来。同时由于公营经济便于倾向于政府的调控力,而私有经济则更倾向于市场的吸引力,这样便把公私两方面的

14、积极性结合起来了,从而比单一经济成分的所有制形式具有更强的竞争力,从而成为当代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第二,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其作为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来说,必然要采用以价值形态表现的股份制形式的企业制度。在股份制的企业组织结构中,不同出资主体所占股份的比例多少关系到其权利义务比例的大小。尤其当出资主体是公私两种异质性经济成分时,各方对相互出资的份额的审核一定是清楚和明确的,从而其“产权清晰”也是必然的。也由于公私股份出资的比例并无定式,只要某种股份达到了“黄金点”的份额即可控股,所以它既可以是私有制的实现形式,也可以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这样这种资本组织形式就充分具有“工具性”的特点。如果西方

15、资本主义可以利用它,当然我国社会主义也可以利用它。也由于是股份制企业,必须使资本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从而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尤其当异质性经济成分并存于一体,必然强化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从而使其高效运转。所以,它能够具备现代企业制度应有的一切特点。第三,由于混合所有制企业是由“官”、“民”两种异质的股权所构成,也是“知本”和“资本”股权结合,成为不同性质的资本和生产要素股份化了的产权的“聚合场”,因而资本聚合的方式具有“模块结构”的特点。在股权结构中,通常而言,公有股一般较集中,而私有制股则较分散,从而可以形成为一种大小股权搭配的“模块结构”,这样就有利于资本的流动,便于整合、重组,从而具有“可

16、进可退”及“可伸可缩”的特点。这样既便于大资本为实现迅速的资本扩张和退出服务,也便于中小收入者的货币收入迅速转化为资本从而增加其收入的总量服务。因此,必然容易做到作为现代产权制度所需要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从而便于实现资本经营和虚拟经营以保持其不断的可持续发展。由于混合所有制经济所具有的特殊性“杂交优势”,而且可以具有作为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所需要具备的特征的一种财产结构形式,作为一种具有“中性”的经济工具,同样对于在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首先,有利于解决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时的诸种难题,如果把单一所有的国企改制为混合所有的企业,至少有以下好处:一是可以大量吸收民间私有的数万亿储蓄资金使之转化为直接的投资,从而为解决国企资本结构不合理状况提供机会,同时也便于其它非公有资本的参与,为国有资本发挥主导作用和强化其控制力创造条件,进而有利于公有制实现形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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