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变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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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 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教材解读(汇总)一、总体变化情况(一)变化情况1.修订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定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编写原则(1)坚持本书(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主要内容;(2)以修改内容为主。3.基本结构基本构架结构不变(二)数据统计1.教材总体变化:151 处;实质内容变化:54 处。整体变动比例:15%。变动比例较大章节:第 1 章第 7 节;每年必考;此部分备考建议:掌握老师讲解的恒重考点即可。2.页码变化:增加 2 页;3.大纲情况:继续保留 20 年教材去掉“掌握、熟悉、了解”等内容程度的要求。4.体系变化:无变化。

2、5.三级标题变化: 无变化。二、细节变化解读所有变点对比分析2020 版教材2021 版教材变化 1P2P2 考点:法的形式建设法律既包括专门的建设【变化】领域的法律,也包括与建设活建设法律既包括专门的建设领域的法律,也包括与建设活动相动相关的其他法律。例如,前关的其他法律。例如,前者有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城者有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后者有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后政许可法等。者有民法总则合同法行政许可法等。变化 2P6P6考点: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2017 年 3 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变化】共和国民法总则 (以下简称2020 年 5 月公布的中华人民

3、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民法总则)规定,法人是法典)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变化 3P9P9考点: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案例)民法总则第 170 条规定:【变化】“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民法典第 170 条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

4、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变化 4P9P9 考点: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变化】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变化 5P9P9 考点:代理的法律特征民法总则规定,代理人在【变化】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民法典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理人发生效力。变化 6P10P10 考点:代理的种类例如,民法总则规定,无【变化】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例如,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5、代理人。变化 7P10P10 考点: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民法总则规定,依照法律【变化】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民法典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变化 8P10P10 考点: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2012 年 8 月经修改后颁布的民事诉讼法第 58 条规定:【变化】2017 年 6 月经修改后颁布的民事诉讼法第 58 条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1)律师、基层“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讼代理人(1)

6、律师、基层法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变化 9P11P11 考点: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民法总则规定,有下列情【变化】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人、非法人组

7、织终止。(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变化 10P11P11 考点: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合同法规定,委托人或者【变化】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民法典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变化 11P11P11 考点: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民法总则规定,代理人在【变化】代理权限内,

8、以被代理人名义民法典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理人发生效力。变化 12P11P11 考点: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民法总则规定,代理人需【变化】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民法典规定,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认。变化 13P11P11 考点: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民法总则规定,行为人没【变化】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为,未经被代理人

9、追认的,对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30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日内予以追认。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变化 14P12P12 考点: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案例)乙建材公司的损失,按照民【变化】法总则第 171 条“行为人没乙建材公司的损失,按照民法典第 171 条“行为人没有代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的规定,应当向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张某主张。但在司法实践中,乙建材公司的难点是应当如何证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的规明

10、张某要求购买的是 B 强度等级水泥。定,应当向张某主张。但在司法实践中,乙建材公司的难点是应当如何证明张某要求购买的是 B 强度等级水泥。变化 15P13P13 考点: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合同法规定,行为人没有【变化】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变化 16P14P14 考点: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案例)根据合同法第 49 条规定:【变化】“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根据民法典第 172 条规定

1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的后果是由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被表见代理人来承担的。因此,甲公司对丙租赁公司请求的租该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赁费用应承担给付义务。当然,对于自己的损失,甲公司可以的后果是由被表见代理人来追究王某的违约或者侵权责任。承担的。因此,甲公司对丙租赁公司请求的租赁费用应承担给付义务。当然,对于自己的损失,甲公司可以追究王某的侵权责任。变化 17P14P14 考点:建设工程物权制度2007 年 3 月公布的物权法是规范财产

12、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变化】民法典也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变化 18P14P14 考点:建设工程物权制度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权利来自于物权中最基本的权利所有权,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是为了形成物权法意义上的物建设工程。【变化】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权利来自于物权中最基本的权利所有权,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是为了形成民法典意义上的物建设工程。变化 19P15P15 考点:物权的种类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物权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变化】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

13、保物权。变化 20P15P15 考点:与土地相关的物权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新增】【变动】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无居民海岛、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包括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变化 21P15P15 考点:与土地相关的物权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

14、使。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变动】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业、渔业生产。耕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30 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士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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