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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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1,第四篇 金融业务管理法 第七章 货币政策、货币发行与现金管理法 第八章 存款与贷款管理法 第九章 支付结算法 第十章 票据法 第十一章 证券法 第十二章 金融信托法 第十三章 融资租赁法 第十四章 保险法,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2,第八章 存款与贷款管理法 关键术语,存款管理法 储蓄存款 单位存款 贷款管理法 贷款 自营贷款 委托贷款 特定贷款,短期贷款 中期贷款 长期贷款 信用贷款 担保贷款 票据贴现 贷款人 借款人,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3,第八章 存款与贷款管理法,第一节 存款管理法 第二节 贷款管理法,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4,第一节 存款管理

2、法,一、存款管理法概述 (一)存款与存款合同 (二)存款的分类 (三)存款管理法及其基本原则 二、储蓄存款法律制度 (一)储蓄的概念及其基本法规 (二)储蓄原则 (三)储蓄机构的设立及业务范围 (四)储蓄业务基本规则 (五)违反储蓄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5,第一节 存款管理法,三、单位存款法律制度 (一)单位存款的概念及其分类 (二)单位存款管理法及其基本原则 (三)单位定期存款规则 (四)单位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的规则 (五)单位存款的变更、挂失及查询规则 (六)法律责任规定,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6,第一节 存款管理法,一、存款管理法概述 (一)存款与存

3、款合同 存款是商业银行等具有存款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接受客户存入资金,并在存款人支取存款时支付存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它是银行最主要最基本的负债业务,在存款关系中,存款人是债权人,依法享有存款资金本息的请求权;银行是债务人,负有依法按期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的义务。 存款人和银行之间的存款关系是通过存款合同确定的。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其形式为银行发给的存单(存折)、进账单、银行卡等。,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7,第一节 存款管理法,一、存款管理法概述 (二)存款的分类 存款根据不同标准可作多种分类: 1、按存款主体不同,可分为单位存款和个人存款。 2、按存期的不同,可分为活期存

4、款和定期存款。 3、按存款币种的不同,分为人民币存款(本币存款)和外币存款。 3、按支取存款的方式不同,分为支票存款、存(折) 单存款、银行卡存款、通知存款、透支存款、存贷合一存款、特种存款(如协议存款、教育储蓄存款)等。,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8,第一节 存款管理法,一、存款管理法概述 (三)存款管理法及其基本原则 我国存款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存款业务经营特许制原则。 2、存款机构须依法缴存存款准备金原则。 3、依法确定并公告存款利率原则。,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9,4、财政性存款和存款准备金由人民银行专营原则,任何金融机构不得占用。 5、以正当、合法、公平竞争的方式吸收存款

5、的原则。 6、存款实名制原则。 7、依法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原则。包括保证存款本息支付,为存款人保密等。,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10,第一节 存款管理法,二、储蓄存款法律制度 (一)储蓄的概念及其基本法规 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等作为凭证,个人凭以支取存款本息的信用活动。目前,在我国规范储蓄存款关系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商业银行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储蓄管理条例(1992年12月11日国务院发布,1993年3月1日起施行),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11,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1993年1月12日)、关于加强

6、金融机构个人存取款业务管理的通知(1997年9月1日)、通知存款管理办法(1999年1月3日)、教育储蓄管理办法(2000年3月28日)、严格禁止高息揽存、利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的通知(2000年8月9日)等。,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12,第一节 存款管理法,二、储蓄存款法律制度 (二)储蓄原则 商业银行法第29条、储蓄管理条例第5条规定了储蓄机构办理个人储蓄业务应遵循的原则,即“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原则,以保护个人存款的所有权,鼓励个人参加储蓄。,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13,第一节 存款管理法,二、储蓄存款法律制度 (三)储蓄机构的设立及业务范围 设立 储蓄机构

7、是指经人民银行(现为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批准,具有储蓄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以及邮政企业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设立储蓄机构必须经银监会批准,并领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储蓄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设置必须具有三个条件。,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14,储蓄机构的业务范围 根据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储蓄机构可办理下列人民币业务:(1)活期储蓄存款;(2)定期储蓄存款,含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存本取息、整存零取四种;(3)定活两便储蓄存款;(4)华侨(人民币)定期储蓄存款;(5)其他存款,如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储蓄机构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可办理活期储蓄、整存整取等外币储蓄业务

8、。,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15,另外,在金融实践中,储蓄机构经批准或备案,还可以办理自动转存业务,住房储蓄业务,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小额抵押贷款业务,代理发售、兑换有价证券,代发工资,代收房租、水电费等代理业务。,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16,第一节 存款管理法,二、储蓄存款法律制度 (四)储蓄业务基本规则 储蓄机构开展业务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 1、储蓄存款利率及计息规则。 2、提前支取规则。 3、挂失规则。 4、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规则。 5、存款过户与支取规则。 6、储蓄业务禁止规则。包括禁止公款私存、禁止使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储蓄存款等。,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17,第一节 存

9、款管理法,二、储蓄存款法律制度 (五)违反储蓄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 违反储蓄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包括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1、储蓄机构侵犯储户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公款私存的,由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可处违法所得 l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18,其他违法行为的责任 有前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中国银监会、或人民银行、或其派出(分支)机构依据职能分工责令其纠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等行

10、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19,第一节 存款管理法,三、单位存款法律制度 (一)单位存款的概念及其分类 单位存款,也称机构存款,是指个人储蓄存款以外的所有存款。具体是指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和社会团体在金融机构办理的人民币存款。我国一般称其为“对公存款”。,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20,单位存款,按不同标准可作以下分类: 1、根据单位存款的主体不同,单位存款分为企业存款和财政性存款。 2、根据存款期限和支取方式的不同,单位存款可分为定期存款、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21,第一节 存款管理法,三、单位存款法律

11、制度 (二)单位存款管理法及其基本原则 单位存款管理法是指调整单位存款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目前,主要包括商业银行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通知存款管理办法和人民银行于1997年11月15日发布实施的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22,上述法律、法规确定了我国单位存款应遵循的原则: 1、财政性存款由人民银行专营原则。 2、强制存入原则。 3、存款实名原则。 4、限制支出原则。 5、监督使用原则。,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23,第一节 存款管理法,三、单位存款法律制度 (三)单位定期存款规则 单位定期存款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金融机构对单位定期存款实行账户管理(大额可

12、转让定期存款除外)。 2、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3个月、半年、一年三个档次。起存金额 l万元,多存不限。,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24,3、存款单位支取定期存款只能以转账方式将存款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将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 4、单位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按存款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5、金融机构办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按照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管理办法执行。,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25,第一节 存款管理法,三、单位存款法律制度 (四)单位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的规则 1、活期存款规则 金融机构对单位活期存款实行账户管理。金

13、融机构和开立活期存款账户的单位必须遵守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单位活期存款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26,2、通知存款规则 金融机构开办单位通知存款须经人民银行批准,并遵守经人民银行核准的通知存款章程。通知存款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同期同档次通知存款利率计息。 3、金融机构开办协定存款须经人民银行批准,并遵守经人民银行核准的协定存款章程。协定存款利率由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27,第一节 存款管理法,三、单位存款法律制度 (五)单位存款的变更、挂失及查询规则 1、变更规则。 2、挂失规则 存款单位的密码失密或印鉴遗失、损

14、毁,必须持单位公函,向存款所在金融机构申请挂失。金融机构受理挂失后,挂失生效。如存款在挂失生效前已被人按规定手续支取,金融机构不负赔偿责任。,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28,3、查询规定 金融机构应对存款单位的存款保密,有权拒绝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有权拒绝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冻结、扣划。,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29,第一节 存款管理法,三、单位存款法律制度 (六)法律责任规定 违反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包括以下规定: 1、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单位存款业务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商业银行法)第81条予以处罚。 2、商业银行违反国家利率政策提高或降低利

15、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或者超范围吸收单位存款的,按照商业银行法第74条、第78条及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罚。,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30,3、商业银行违反定期定期存款管理规定,为存款单位支付现金的,或办理活期存款业务时违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制度、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及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商业银行违反规定,泄漏存款单位的存款情况或未经法定程序代为查询、冻结、扣划单位存款的,按照商业银行法第73条予以处罚。 5、非银行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及金融管理规定予以处罚。,金融法学存款与贷

16、款管理法,31,第二节 贷款管理法,一、贷款管理法概述 二、贷款主体规则 三、贷款种类 四、贷款期限规则 五、贷款利率规则 六、贷款程序规则 七、不良贷款的监管 八、贷款管理责任制规定 九、贷款债权保全和清偿的管理 十、贷款管理特别规定 十一、罚则规定,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32,第二节 贷款管理法,一、贷款管理法概述 (一)贷款的概念及法律性质 1、概念 贷款有静态和动态两种涵义,静态的贷款是指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动态的贷款则是指金融机构依法把货币资金按约定的利率贷放给客户,并约定期限由客户偿还本息的一种信用活动。贷款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资金收益的最主要来源,因而是商业银行的业务核心。,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33,2、法律性质 贷款作为资产业务,反映的是贷款人(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贷款之债是合同之债,贷款人是债权人,借款人是债务人。,金融法学存款与贷款管理法,34,第二节 贷款管理法,一、贷款管理法概述 (二)贷款管理法 贷款管理法是调整贷款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主要规定贷款双方的主体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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