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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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章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增强监督合力,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日前,慈溪市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文件规定,结合该市实际,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慈溪市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公安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市信访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能有以下6点:1、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文件、领导讲话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2、通报干部监督有关信息,分析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提

2、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3、交流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做法和成效,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4、通报拟出台的有关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听取意见。5、协调涉及多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相关工作。6、其他需要研究的问题。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由市委组织部召集,分管副部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并主持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市委组织部提出,经与各成员单位协调同意后确定,一般提前7天左右发出会议通知。各成员单位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根据会议议题做好与会材料的准备工作,对涉及市委管理干部问题的信息应逐一作出文字说明。联席会议闭会期间,采取书面交流的方式交流干部监督信息。对有些虽未经调查核实,但需要市委组织部及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和问题,不适宜书面交流的,可以个别交谈,重要情况由有关领导随时沟通。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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