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考试资料大全]事业单位考试专项题库: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知识点练习题及答案解析(3)_1

上传人:我****草 文档编号:178416180 上传时间:2021-04-01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26.1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复习考试资料大全]事业单位考试专项题库: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知识点练习题及答案解析(3)_1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复习考试资料大全]事业单位考试专项题库: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知识点练习题及答案解析(3)_1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复习考试资料大全]事业单位考试专项题库: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知识点练习题及答案解析(3)_1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复习考试资料大全]事业单位考试专项题库: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知识点练习题及答案解析(3)_1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复习考试资料大全]事业单位考试专项题库: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知识点练习题及答案解析(3)_1》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复习考试资料大全]事业单位考试专项题库: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知识点练习题及答案解析(3)_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学海无边,越努力越幸运页码:第4页共4页复习考试资料大全事业单位考试专项题库: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知识点练习题及答案解析(3)1、 依我国继承法,关于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关系,正确的选项是_A: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B: 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C: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无所谓谁优先D: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不相干A。【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嘱继承在效力上优先于法定继承。2、 甲与乙结婚五个月后,乙怀孕,甲病故。当时,甲、乙共有财产18000元,甲之父丙

2、提出与乙平分。乙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请问:人民法院对这笔财产权如何处理?_A: 乙和丙平分,各9000元B: 乙得12021元,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C: 乙得6000元,丙得6000元,为胎儿保留6000元D: 乙得12021元,丙得6000元B【解析】 继承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该法第10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该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故本题中应当先将甲、乙的共有财产18

3、000元分出一半给乙,然后剩余的9000元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甲之妻乙得3000元,甲之父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故本题应选B。3、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_A: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B: 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C: 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D: 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B。【解析】 :共有物的管理一般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项例外: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改良行为只需要拥有共有份额

4、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进行。本题中,铺木地板的行为正是改良行为,因此只需要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而现在甲乙已占2/3的份额,因此可以为改良行为。B项说法正确。C项的错误在于,共有财产上,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不是对物的某一部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及于物的整体,在分割之前不存在物的应有部分的说法。4、 明星丁某在赈灾晚会上公开承诺给灾区捐款80万元,但事后只捐了30万元,对余款50万元的捐赠,下列说法错误的有_。A: 丁某只是口头承诺,可以撤销捐赠B: 赠与是实践合同,因丁某尚未给付,可以撤销捐赠C: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这是救灾D: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他是公众人物

5、ABD 【解析】 :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无须交付赠与合同即成立。选项A、B错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是赠与的任意撤销。合同法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本题中明星丁的赠与是为救灾,不可以任意撤销。故选ABD。5、 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是正确的是_A: 甲有追认权B: 丙有催告权C: 丙有撤销权D: 构

6、成表见代理ABCABC。【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48条第1款的规定,受托人超越代理权与他人订立合同, 被代理人具有追认权,一经被代理人追认,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就有效。因此,A项正确。依据合同法第48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相对人丙来说,其既可以行使催告权,要求被代理人甲追认乙与丙签订的合同,又可以在被代理人甲追认乙的无权代理行为以前行使撤销权,使这个无权代理的效力待定合同确定的不发生效力。因此,B、C项正确。依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表见代理要求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本题中,相对人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合同,表明丙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不属于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因此,乙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故D项错误。所以,本题答案为A、B、C。第 4 页 共 4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公务员考试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