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二(3)【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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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合同二(3)买卖合同 篇1合同编号:_签订地点:_签订时间_年_月_日买受人(简称甲方):_出卖人(简称乙方):_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肉菜粮放心工程”,加快农业标准化和无公害蔬菜生产的产业化进程,大力推广无公害蔬菜经营,实现无公害蔬菜的定点销售,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商定,特签订无公害蔬菜买卖合同。第一条乙方供应的蔬菜名称、品种、总数量、及分批交(提)货的数量、时间:1、乙方供应的蔬菜应符合无公害蔬菜的国家标准或江苏省地方标准。2、价格按交(提)货日同品种蔬菜市场价格上浮_%执行。第二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第三条检验方式及标准:

2、按照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委托甲方所在市场开办单位或法定检测机构现场取样,依照_标准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第四条结算方式(在下列方式后的括号内打)1、以交(提)货日市场提供的该蔬菜品种单价上浮后,每批交(提)货后的当日或_日内结算并支付菜款()。2、以交(提)货日市场提供的该蔬菜品种单价上浮后,在最后一批交(提)货后的当日或_日内进行各批累计结算并支付菜款()。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在市场内设立的无公害蔬菜销售区销售,并设立和标明无公害蔬菜产品标志(产品注明产地或生产菜农姓名),以方便消费者识别和购买;2、甲方对乙方供应的蔬菜必须按第三条的约定及时委托检验。验收合格后,不得任意压低价格

3、或拒收;3、甲方对乙方供应的蔬菜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进行结算并支付菜款;4、对乙方交售的不合格的蔬菜,有权拒收,但必须出具法定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按照农业标准化无公害蔬菜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出售合格的蔬菜;2、生产过程中要接受市(县)农牧渔业行政管理机关农业标准化和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指导部门或蔬菜专业指导所的技术指导,推广优良品种,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不得使用甲胺磷、氧化乐果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生产出售的蔬菜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控制在质量安全允许的范围内,符合国家标准或江苏省地方标准;3、按照约定的品种、数量、时间、地点将无公害蔬菜

4、供应给甲方;4、乙方应对生产的无公害蔬菜的质量负全责,对经市场抽检不合格的蔬菜,要自行退出市场,予以销毁,不得再流入其它市场销售。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收购或故意压低价格、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应向乙方偿付该批菜款_的违约金。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结算或不按约定支付菜款的,乙方有权拒卖,甲方应向乙方偿付该批菜款_的违约金;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交售或部分交售的,应向甲方偿付欠交蔬菜价款总额_的违约金。在未完成合同数量前,擅自出售的,每出售一百斤,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元;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均不以违约论,双方都不承

5、担责任。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送交市场主办单位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各一份。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甲方(签名):_摊位号:_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住址:_电话:_手机:_邮编:_乙方(章):_住所:_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电话:_手机:_邮编:_买卖合同 篇2卖方(以

6、下简称甲方):_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 基本情况: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市_区(县)_路_弄(新村)_支弄_号_号厂房_层,厂房建筑面积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2、 土地使用权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到_年_月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3、 厂房区域东侧在_米内、南侧到_米内、西侧到_米内、北侧到_米内。二、 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1、 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元(大写)。

7、2、 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3、 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_元(大写)。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1、 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万元(大写)。(1)_年_月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万元(大写);(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6日内一次性付清,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2、 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

8、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四、 其他规定:1、 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2、 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3、 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4、 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

9、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用电量的项目。5、 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6、 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7、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9、 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五、 本合同主体及责任:1、 甲方:_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2、 乙方:_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六、 本合同经

10、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电话: 电话: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买卖合同 篇3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兹有位于区区县亚曼牙乡电站农场东面4村温塔西砖厂(县利达砖厂),甲方将砖石转卖给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该砖厂包括的基本设施为:32门能正常使用的窑 座,450砖机一套,含全套电机,供电变压器200千伏安一台,含350米线路

11、,住房四十间,运输工具全套等,砖厂的使用土地面积为100亩。二、根据双方协商该砖厂的总额为200万元人民币。三、甲方确保该砖厂相关的所有证件手续齐全,并将该砖厂相关的所有证件更改到乙方名下。四、甲方应确保该砖厂所有权明析,无纠纷。如因砖厂所有权不清而导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及合同履行中发生对乙方生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过错责任,由甲方承担。五、甲方将该砖厂相关的所有证件手续办理齐全, 并将该砖厂相关的所有证件更改到乙方名下后,乙方先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50万元,乙方在生产期间每月偿付给甲方5万元,至尾款50万元还清为止。六、在乙方支付甲方150万元后,该砖厂的所有权归乙方,若该砖厂被国家或企业占用,所有赔

12、偿归乙方。七、在乙方接收砖厂之前,因砖厂所有权问题发生的所有债权和民事纠纷均与乙方无关,甲方及其第三人不得以此为由,对乙方提起仲裁、诉讼等。八、20xx年10月至砖厂过户到乙方之前,砖厂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人身及财产损害等纠纷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可依此协议向甲方追偿。九、201 1年1 0月买卖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在合同履行中,如因第七、第八条的原因,导致乙方生产扰、破坏损失的,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即甲方应对乙.方的财产、人身而遭受的各方面的,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承担过错责任。如因上述原因干扰乙方停产或拖延生产,甲方应赔偿乙方每日20xx0元的经济损失。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由公证处公证生效。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9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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