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天鹅饭店重大火灾事故分析

上传人:平*** 文档编号:17078287 上传时间:2017-11-10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7.8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哈尔滨天鹅饭店重大火灾事故分析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哈尔滨天鹅饭店重大火灾事故分析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哈尔滨天鹅饭店重大火灾事故分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哈尔滨天鹅饭店重大火灾事故分析(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哈尔滨天鹅饭店重大火灾事故分析发表时间:2009-06-27 点击数: 87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85 年 4 月 19 日零时 5 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天鹅饭店发生特大火灾,造成 10 人死亡,7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25 万元。 火灾发生后,经有关部门反复勘查现场,查明这场火灾的中心现场系第 11 层楼 116 房间,火源系一名外国旅客吸烟引起(这名外国人已被烧死)。经香坊区人民检察院侦查,饭店保卫科副科长姜某某,楼层服务员顾某某对这起特大火灾未及时发现导致灾情扩大负有主要责任。 二、事故原因分析 1985 年 4 月 18 日 17 时至次日 8 时,姜某某担任哈尔滨市天鹅饭店总值班

2、员,姜违反饭店值班守则,不仅与他人喝酒、跳舞,而且未履行饭店总值班职责第三条关于“详细检查各部门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规定,23 时以后,没有认真检查楼层值班员当班情况,以致未能发现第 11 层楼值班员顾某某违反楼层值班员岗位责任制,擅自脱岗值班室的行为。尤为严重的是,姜在饭店发生火灾时,不履行饭店总值班职责第一条“总值班同志是饭店的总指挥、总负责人”的特定义务,既未坚守在火场组织指挥灭火,也没有组织指挥疏导客人避险,明知消火栓无水,也未能通知看水箱的值班员开阀供水,明知安全疏散楼梯门锁着,也没有通知各楼层值班员开锁。惊慌失措,延误扑救时机,以致火势蔓延,造成严重后果。姜某某对此负有主要责任。

3、 1985 年 4 月 18 日 8 时至次日 8 时,顾某某在饭店值班时,违反该饭店客房部员工守则和楼层值班员岗位责任制关于“坚守工作岗位,不可擅离职守”和“做好防持、防盗、防火工作”等有关规定,于 4 月 18 日 23 时 15 分左右擅自离开值班室,串到第8 层楼与另两名值班员在 816 客房洗澡,闲聊。在 4 月 19 日零时 5分第 11 层楼 116 客房发生火情时,不在值班岗位,错过了报警扑救和疏导客人脱险的良机,致使火势蔓延,灾情扩大,造成严重后果。顾某某对此负有主要责任。 三、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检察院判定,姜某某、顾某某身为饭店工作人员,在担任值班员时,不履行各自职责,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疏忽大意,造成严重后果,二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87 条的规定,构成玩忽职守罪,于 1985 年 6 月 19 日对二人依法起诉。香坊区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姜某某有期徒刑2 年,缓刑 3 年;判处顾某某拘役 6 个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试题/考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