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杏山花园小学综合楼加固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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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徐采磋(2021)XZGX(Q)002 项目名称:徐州市杏山花园小学综合楼加固工程采 购 人:徐州市泉山区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一月徐州市杏山花园小学综合楼加固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徐采磋(2021)XZGX(Q)002 (供应商):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对徐州市泉山区教育局徐州市杏山花园小学综合楼加固工程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内容如下:第一章 项目说明一、采购人:徐州市泉山区教育局二、项目名称:徐州市杏山花园小学综合楼加固工程项目三、项目编号:徐采磋(2

2、021)XZGX(Q)002四、采购邀请: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五、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七、采购预算(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八、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九、合同草案条款:见磋商文件附件6、合同草案条款。十、报价要求1、供应商报价为要约,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采购。2、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第二章 磋商保证金十一、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

3、本项目无需缴纳。第三章 响应文件按照有关规定, 本公司对徐州市杏山花园小学综合楼加固工程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十二、提交响应文件要求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02月03日北京时间09:30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七开标室341房间。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3日北京时间10:00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2月03日北京时间10:00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

4、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七开标室341房间。6、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标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送达磋商文件指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并携带 CA 证书到达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在到达开标时间时,使用CA证书解密各自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纸质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2.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 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4.响应文件未

5、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5.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十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第一部分 基本要求1、首次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注明页码。2、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公章)的必须加盖印章(公章),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印章(公章)的,响应无效。3、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上传投标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壹份(具体要求详见第6条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并同时用U盘报送响应文件正本(已签字、盖章)电子版扫描件

6、(PDF格式)一份,密封在信封内(U盘外表用标签标注供应商名称(可简写),信封正面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供应商名称及开标时间,右上角注明:“电子版响应文件”字样。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或“副本”,上传投标系统电子响应文件、线下电子档必须和正本完全一致。电子响应文件如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不符的,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未按以上要求报送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拒绝。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袋内,响应文件正本电子版U盘单独用信封密封,封袋上需注明“于2021年02月03日北京时间10:00之前不准启

7、封”及“徐采磋(2021)XZGX(Q)002”的字样,并在封袋密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4、响应文件正、副本(含U盘)均不退还供应商,若采购人需要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副本的,须在双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后,由本单位提供给采购人。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6、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凭 CA 证书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编制响应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对 CA 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

8、自行承担。(3)供应商在投标现场应带好 CA 证书进行现场解密,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五份(一正四副)、线下电子版一份(需单独密封,载体形式为U盘)及证明材料原件(如有)一并提交。第二部分 响应文件的组成(一)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二)磋商报价表(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三)其他文件,包括:1、供应

9、商的资格证明文件:(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提供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或证明,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2020年7月-2020年12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正式员工)。(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的任何1月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10、告发布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4)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偏离表(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5、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6、报价清单(按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条目自拟格式);7、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8、评分细则中评分得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

11、投标;10、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注: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

12、准。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注: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3、投标人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13、;(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

14、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24第四章 磋商相关说明十四、评审程序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技术方案)优劣(得分)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技术方案)优劣(得分)都相同的,按照首次响应文件中“环境标志产品” 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5、份数和“节能产品”(不包括“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份数的总和由多到少的顺序推荐。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特别说明: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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