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化工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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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化工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单位: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编号: 邳采磋(2021)XZYZ001 徐州益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0二一年二月一日 地址: 邳州市东湖街道距山路6-145号E-MAIL: 邮政编码:221300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邳采磋(2021)XZYZ001 (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本公司对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如贵单位有意参与,请按以下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

2、简称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一、供应商资格条件:见邳州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邳采磋(2021)XZYZ001)二、提交响应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2月22日14:00-14:30。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邳州市花园路66号,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第三开标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2月22日14:3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2月22日14:30。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邳州市花园路66号,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第三开标室联 系 人:王森 联系电话:0516

3、-67067052供应商需向本公司提交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一式肆(4)份,正本壹(1)份,副本叁(3)份,需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放入一个封袋,封袋上需注明“于2021年2月22日14:30之前不准启封”及“邳采磋(2021)XZYZ001”的字样,并在封袋密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本公司不接受不按要求密封、未盖公章、份数不够的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响应文件正、副本均不退还供应商,若采购人索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副本的,须在双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后,由本公司提供给采购人。三、报价要求1.供应商报价为要约,本公司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本公司认为必要时可重新

4、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采购。2.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见【邳】邳州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邳采磋(2021)XZYZ001)五、采购需求:详见项目要求六、采购预算:92万元,投标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七、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二)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三)其他文件,包括: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

5、何1月(不含磋商当月)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不含磋商当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说明: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诚信江苏”网();“诚信徐州”网();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信用信息查

6、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注: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

7、型企业。 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

8、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

9、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4.偏离表(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5.分项价格表(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6.总体服务方案(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7.评分细则中评分得分需提供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特别要求的除外;注: (1)首次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注明页码,并在正本上逐页加盖印章(公章)或由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签字(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印章(公章)的必须加盖印章(公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2

10、)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八、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九、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评审标准:详见评分细则十、评审程序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方案(

11、得分)顺序推荐。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十一、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十二、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提供有效文件,徐州益正工程咨询有限

12、公司将根据客观事实,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没收供应商的保证金,同时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三、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四、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须向徐州益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磋商报价表(首次响应文件)和分项价格表(首次响应文件)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十五、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13、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十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十七、询问和质疑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

14、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接收人:王森 联系电话:0516-67067052地址:邳州市东湖街道岠山路6-145号十八、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者歧视性待遇,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十九、成交供应商在被授予合同后,向徐州益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见附件14。附件:1.评分细则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3.磋商报价表4.分项价格表5.偏离表6.合同草案条款 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8.承诺书 9.诚信承诺书10.授权委托书11.中小企业声明函12.残疾人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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