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外宣工作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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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宣工作奖励制度 临沂朱保中学关于教育 表彰奖励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教育信息报道工作,进一步调动教育 人员编发信息的积极性,加大对外 的力度,扩大朱保中学教育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报道工作奖励的范围是朱保中学教师在业余时间寄稿宣传本校教育工作的。 具备以下条件应当按规定予以奖励。 (一)在市级以上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上刊发宣传本校工作稿件的。 (二)在市级以上简报或信息刊物上刊发宣传本校工作稿件的。 第三条 投稿程序及有关规定 (一)撰写的稿件应当署名。 (二)撰写的稿件是反映本校工作的按照下列程序运行:分管校长把关,统一向新闻媒体或信息刊物投送。 (三

2、)重要新闻稿件或重大事件的对外 除履行以上程序外,还必须经校长签批方可向新闻媒体投送。 第四条 奖励标准 (一)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每刊发1篇,奖励500元。 (二)在省级新闻媒体上每刊发1篇奖励300元。 (三)在市级新闻媒体上每刊发1篇奖励200元。 (四)在区级新闻媒体上每刊发一篇100元。 (五)在教体局信息刊物上每学期刊发5篇以上奖励100元。 第五条 奖励申报要求和程序 (一)奖励学期申报一次。 (二)领取奖励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在报刊上刊发稿件的应提供采用稿件的报刊原件或复印件;在广播、电视刊发稿件的应当提供新闻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说明刊稿日期、供稿单位或个人、刊稿内

3、容;在互联网刊发稿件的,应当提供网络名称及刊登日期。 全区卫生信息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xx-07-22 8:16 | #2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卫生信息新闻宣传报到工作要坚持以“ ”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卫生重点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成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第二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新闻宣传报到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配备专兼职信息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人员。局机关各科室实行全员信息宣传制度,每名工作人员都是信息宣传报道员。各单位各科室要及时对发生的重要事件、做出的重要活动、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取得的突出成绩搞好信息报送和对外宣传报道。 第三条为充

4、分调动全区卫生系统各单位对上对外宣传的积极性,强化新闻外宣工作的力度和成效,进一步开创卫生 新局面,根据区委宣传部宣传报道考核奖励办法,结合东港卫生行业实际,制定本考核奖励办法。 第二章考核范围 第四条发表新闻稿件的媒体主要包括各级党报党刊、电视台、电台、网站等。具体是指: 1.国家级媒体: 、 、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求是、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新闻网、健康报、卫生部网站; 2.省级媒体: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侨报、山东卫生、省卫生厅网站; 3.市级媒体:日照日报、日照电视台、日照人民广播电台、日照导刊、工作与研究、日照卫生、市卫生局网站; 4.区级媒体:新东港、

5、东港电视台、东港区政府门户网站、东港区卫生局网站。 第五条信息稿件主要是指在各级 (含卫生行政部门)的信息工作简报上发表的党务政务信息稿件。东港卫生由区卫生局编发,归属政务信息范畴。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六条信息稿件由局办公室负责收集登记、上报、编发,并实行量化考核。新闻稿件由局宣传办负责统计汇总,并按实际采用量考核。信息和新闻宣传用稿情况每月考核通报一次。各单位各科室要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用稿情况统计表并附原稿或稿件采用通知单(电视和广播稿)等材料报区卫生局宣传办参加考核(网站用稿要自行下载并打印网页留存上报),10日前区卫生局进行通报。信息稿件由局办公室负责统计审核汇总后一并通报。 第七条信息

6、稿件考核实行计分制。考核标准为:各单位各科室每提报1条信息得5分,被卫生局每上报一条加5分;被东港卫生每采用一条加5分,简讯每条加2分;被区委、区政府、市卫生局每采用一条加10分;被、市政府和省卫生厅每采用一条加15分;被、 和卫生部每采用一条加20分;被 机关每采用一条加25分。报送虚假、失实信息,每条扣20分,并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新闻稿件考核标准: 1.基础得分。在国家级媒体发表1篇稿件计25分;在省级媒体发表1篇稿件计20分;在市级媒体发表1篇稿件计15分;在区级媒体发表1篇稿件计10分; 2.重点稿件得分。若发表的稿件为头条、头版倒头条或超过1500字,

7、得分为同级媒体稿件基础分的2倍;若为头版头条或超过2000字,得分为同级媒体稿件基础分的3倍;若为整版视情况按基础分的4倍或4倍以上考核; 3.扣分。在新闻媒体出现一篇有关本单位负面报道的,扣除基础分5倍的分数。若负面报道对全区及卫生系统造成重大影响的,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在全区卫生系统内通报批评并按照责任追究制上报处理。 4.舆情信息。舆情信息每完成一篇得5分,被上报的得10分。被省、市、区级采用的分别得30分、25分、20分。 5.稿件统计。稿件按照报纸稿、电视新闻稿、舆情信息、网站稿、广播稿分别统计。 在考核范围以外媒体发表的稿件按同级标准50%计分。 第四章奖励办法 第九条信息和新闻

8、宣传对撰稿人实行奖励制度。 第十条信息稿件奖励标准为:被东港卫生采用的,每件奖励10元;被区委、区政府、市卫生局采用的,每件奖励20元;被、市政府和省卫生厅采用的,每件奖励50元;被、 和卫生部采用的,每件奖励200元;被 机关采用的,每件1000元;信息被区级以上领导批示的,加发1倍奖励。 第十一条新闻媒体稿件奖励标准为: 1.在区、市、省、国家级媒体发表1篇稿件分别给予20、50、200、1000元奖励; 2.若稿件为头条、头版倒头条或超过1500字,则给予同级媒体奖励2倍奖金;若为头版头条或者超过2000字,则给予同级媒体奖励的3倍奖金。若为整版,视情况给予同级媒体奖励的4倍或4倍以上奖

9、金。 3.单独署名发表的理论文章、给领导起草的报刊文章等按上述相应规定执行。 4.在考核范围以外媒体发表的稿件按同级标准的50%执行奖励。 5.对获奖稿件,按上述奖金数再配套给予同等数额的奖励。同一稿件被多级采用的,按相应级别分别奖励;通讯员合作的,只奖励第一 。与媒体记者联名的稿件按整篇计算考核奖励。稿件内容失实、泄密或不与卫生工作相关的,以及公告、广告、学术论文等不予奖励。 6.奖励每年进行一次,各单位要根据区卫生局统计的用稿情况给予撰稿人相应的奖励。 第十二条区卫生局年终将综合各单位对 的重视程度、奖励兑现情况、通讯员发稿数量和作品影响、全年考核通报情况等,评比信息新闻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并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信息和新闻宣传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在行政中占一定分值。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信息新闻 的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报送的信息宣传材料认真审核。各单位需报纸、电视采访报道的,特别是重要活动、重大事件以及一些政策性较强、敏感问题的报道,需请示报告区卫生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宣传报道。陪同采访人员要熟知被采访工作情况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局机关各科室对外报送的信息材料须经分管领导审核, 签发后,方可报送。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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