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税法》知识点:应纳税额计算中的特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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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会税法知识点:应纳税额计算中的特殊问题知识点: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中的特殊问题(一)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1.选择适用税率:(1)发放年终奖当月工薪够缴税标准: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 12 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2)发放年终奖当月工薪不够缴税标准: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3.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

2、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上述第 2 条、第3 条规定执行。5.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三)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的计算征税问题可单独作为 1 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四)企事业单位将自建住房以低于建造成本价格销售给职工的个人所得税

3、征税规定关注: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1.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2.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其中“差价部分”,是指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五)公司雇员以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形式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1.按工资、薪金所得:比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雇员实际购买日,其所得额为其从公司取得非上市股票的实际购买价低于购买日该股票价值的差额。购买日股票价值可暂按其境外非上市母公司上一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会计报告中每股净资产数额来确定。(六)特定行业

4、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这三个特定行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按月预缴,年度终了后 30 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 12 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七)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信补贴收入征税问题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八)关于保险费(金)征税问题1.按照规定的比例,实际缴付的失业保险费,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2.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

5、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九)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1.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只由雇佣单位一方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金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2.对可以提供有效合同或有关凭证,能够证明中方工作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派遣(介绍)单位的,可扣除其实际上缴的部分,按其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十)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

6、得的征税问题这类纳税人可能是居民纳税人,也可能是非居民纳税人,这要取决于在中国的居住时间,对其工资薪金征税时首先要加以区分。关于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的确定: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均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均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1.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规定可归纳为下表:居住时间 纳税人性质 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90 日(或 183 日)以内 非居民 免税 90 日(或 183 日

7、) 1 年 非居民 15 年 居民 免税5 年以上 居民 另有规定提示:相关内容还涉及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 1 年以上 5 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 5 年的个人,从第 6 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从第六年起的以后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凡在境内居住不满 1 年的,则仅就该年内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应纳税额计算方法:居住时间 税额计算公式90 日(或

8、183 日)以内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 当月境内工作天数 当月天数90 日(或 183日)1 年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15 年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 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十一)两个以上的纳税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的计税问题先分、后扣,对每个人分得的收入分别减除费用,并计算各自应纳的税款。(十二)关于个人取得退职费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十三)对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

9、得经济补偿金的征税方法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 3 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计算。【计算方法】以超过 3 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 12 年的按 12 年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3.个人领取一

10、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十四)关于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取得收入征税问题:1.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

11、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十五)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规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个人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按以下规定执行:1.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

12、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十六)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规定1.对个人取得规定之外的其他补充养老保险收入,应全额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2.月工资收入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职工缴存企业年金的征税问题(1)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部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时,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之和未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但加上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后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其超过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

13、项目计算当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十七)办理补充养老保险退保和提供担保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1)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2)关于个人提供担保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按“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十八)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1)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14、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十九)企业雇员取得认股权证(股票认购权)征税方法(新增)1.企业雇员取得认股权证(股票认购权)购买的股票等有价证券,其价格低于当期股票发行价格或市场价格形成的价格差额,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纳税。2.如果一次收入数额较大,全部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税有困难的,在不超过 6 个月的期限内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十)个人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办法1.员工接受股票期权时: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另有规定除外)。员工在行权日之前,股票期权一般不得转让;因特殊情况转让,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

15、人所得税。2.员工行权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3.员工将行权之后的股票再转让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免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特别提示】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4.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

16、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5.员工接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1)员工取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作为员工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员工以折价购入方式取得股票期权的,可以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市场价格扣除折价购入股票期权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后的余额,作为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2)员工取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后,转让该股票期权所取得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纳税。(3)员工取得上述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后,实际行权时,不再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十一)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税办法个人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二十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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