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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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新要 求,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技工院校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建设高素质的技工院校教师队伍,促进现代职业教育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 设,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在原有条件试行实践多年的基础上, 根据国家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政策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现修订制定本 条件。第二条 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文化、技术 理论课教师和生产实习课教师分三级设置:一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局级职务名称为正局

2、职局级讲师、 高级讲师,中级职务名称为由师,初级职务名称为助理由师、教 员。二、生产实习课教师高级职务名称为正高职高级实习指导教 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中级职务名称为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初 级职务名称为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三级实习指导教师。第三条 本条件适用于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及专职 教研人员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第二章分则第四条申报一、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 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技工院校教育事业,积极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

3、本职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其中破格申报人员近2年内考核必 须有1次为优秀;(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 德和社会公德;(四)外语、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测试和继续教育符合国 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五)文化和技术理论教师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或技工教育教 师资格;生产实习课教师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六)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二、学历资历条件(一)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1. 正局职局级讲师申报正高职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1)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7年以上,取得 并从事高级讲师工作5年以上;(2) 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

4、本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取 得并从事高级讲师工作5年以上;(3)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 并从事高级讲师工作5年以上;(4) 参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 从事本专业技术 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 取得并从事高级讲师工作 5年以 上。2高级讲师申报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并从事讲 师工作2年以上;(2) 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8年以上,取得 并从事讲师工作5年以上;(3)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并 从事讲师工作5年以上;(4) 参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

5、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 工作和担任讲师工作均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3讲师申报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内经考核 评审确认;(2) 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年以上,并在 助理讲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经考核评审确认;(3)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并担任助理讲 师工作4年以上;(4) 参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 从事本专业技术 工作和担任助理讲师工作均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4.助理讲师申报助理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硕士研究

6、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内经考核评审确认;(2)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年以上,经考核评审确认;(3)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年以上,取得并担任教员工作2年以上;(4) 参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 从事本专业技术 工作和担任教员工作均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5教员申报教员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内经考核评审 确认。(二)实习指导教师1.正高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申报正高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7年以上,取得 并从事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 5

7、年以上;(2) 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取 得并从事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 5年以上;(3)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 并从事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 5年以上;(4) 参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 工作和担任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均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2.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并从事一 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2年以上;(2) 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8年以上,取得 并从事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 5年以上;(3) 大学本科毕业,从

8、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并 从事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 5年以上;(4)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取得 并从事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 5年以上;(5) 参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 工作和担任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均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3. 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申报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内经考核 评审确认;(2) 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年以上,并在 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教 2年以上,经考核评审确认;(3)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5年以上,取得并 担

9、任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 4年以上;(4)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7年以上,取得并 担任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 4年以上;(5) 参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 工作和担任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均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4. 二级实习指导教师申报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1) 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内经考核 评审确认;(2)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年以上,经考核 评审确认;(3)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年以上,取得 并担任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工作 2年以上;(4) 参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 从事本

10、专业技术 工作和担任三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工作均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5. 三级实习指导教师申报三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内经考核评审 确认。三、能力业绩条件(一)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1. 正局职局级讲师(1)担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系统掌握所任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系统讲授 2门 及以上的课程,能够指导教师进行专业开发及一体化课程开发工 作; 具有主持本学科教育改革、教学法研究的能力,教学改 革成绩显著。 专职教师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320学时,管理人员 兼课量不少于80学时; 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 3年。(

11、2) 担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条: 独立或第一作者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教研、技术或管理方面的论文 3篇以上; 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排名前三)科研课题,或 参与国家级课题研究,或主持市(厅)级课题研究、教学改革试 验,并通过鉴定或结题验收。 在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获省(部) 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市(厅)级教学、科研成 果一等奖,或作为指导教师(排名第一)指导学生参加竞赛,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省(部)级一等奖。 获得过省(部)级以上金牌教师、技能大师、技术能手、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2高级讲师(1) 担

12、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系统讲授2门及以上的课程,能够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教 学教材分析及参与一体化教学; 专职教师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学时,管理人员兼课量不少于80学时; 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 3年。(2) 担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条: 独立或第一作者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教研、技术或管理方面的论文 2篇以上; 独立主编、主笔或作为第一主编人员编写省级以上统编、 规划教材; 主持完成市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获得市(厅)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或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 获得过市(厅)级以上金牌教师、技能大师、技术能手、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

13、工作者等称号。3讲师(1) 担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承担本专业2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或胜任一体化教 学工作,教学效果好; 专职教师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学时,管理人员兼课量不少于80学时; 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 3年。(2) 担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条: 独立或第一作者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教研、技术或管理方面的论文1篇以上; 参加编写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 参与校级以上科研项目,参与完成市级以上精品课程建 设、一体化教学改革工作; 获厅(局)级以上奖或校级教学成果奖; 指导学生参加校级以上专业比赛获二等奖以上。4.助理讲师能承担本学科专

14、业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质量较好,能完成调研报告的撰写,参与科研项目,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 论文。5教员能承担在本学科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质量较好。(二)实习指导教师1.正高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1)担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精通所任学科或工种教材和实习教学内容,能够带领教 师团队开发一体化课程; 能够胜任辅导本工种青年教师和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操作 技能竞赛; 有在企业或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实践的经历; 专职教师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320学时,管理人员 兼课量不少于80学时; 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 3年。(2)担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条: 主持完成1个

15、专业(工种)的培训发展规划,主持学校 实训基地的设计和建设; 在参与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中,提出创新建议,并 在实践中应用,具有较大影响,通过省级以上业务部门的鉴定; 或主持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和生产新产品,在取得社会效益和经 济效益的同时,推动了生产实习教学的开展, 通过省级以上业务 主管部门鉴定; 本人参加竞赛,获得国家一类大赛个人前8名,或省级一类大赛个人前3名,或市级一类大赛个人第1名;或作为主要 指导教师(排名第1)指导学生参赛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或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奖励; 获得省(部)级以上技能大师、技术能手、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2.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1)担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胜任本工种的实习教学工作,有在企业或生产性实训基 地实践的经历,具备指导中级实习指导教师进行实训教材分析及 教学方法的能力; 能承担高技能人才的培训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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