菖蒲花田农旅融合示范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大涵至马家坝道路盖阳坪段)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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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酉阳县菖蒲花田农旅融合示范项目酉阳县菖蒲花田农旅融合示范项目- -基础设施工基础设施工 程(大涵至马家坝道路盖阳坪段)程(大涵至马家坝道路盖阳坪段)施工招标施工招标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招标编号:西征招标编号:西征【XZ】2020-02050【XZ】2020-02050 招招 标标 人:人:酉阳县菖蒲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盖章)酉阳县菖蒲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二二二二年十二月年十二月 目录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 .1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4 第三

2、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82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636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7777 第六章图纸第六章图纸 .7878 第七章技术规范第七章技术规范 .7979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8080 2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酉阳县菖蒲花田农旅融合示范项目酉阳县菖蒲花田农旅融合示范项目- -基础设施工程(大涵至基础设施工程(大涵至 马家坝道路盖阳坪段)施工招标马家坝道路盖阳坪段)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酉阳县菖蒲花田农旅融合示范项目

3、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以酉阳发改投【2019】97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酉阳县菖蒲旅游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酉阳县菖蒲花田农旅融合示范 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大涵至马家坝道路盖阳坪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 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酉阳县。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菖蒲盖,起点顺接野猫公路(桩号 K13+600 左侧),止于 中心村三组(接野猫路桩口 K15+850 左侧)。项目路线全长 2.482 公里。按三级公路技术 标准进行设计,设计时速 40K

4、m/h,设计荷载为公路 II 级,标准路基宽度 7.5 米(0.5 米 (硬化土路肩)+3.25 米(行车道)+3.25 米(行车道)+0.5 米(硬化土路肩)。沥青 混凝土路面。 2.3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项目划分:本工程为一个合同项目。 3.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均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5、4.1本工程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8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酉阳县) ( 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的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 3 人是否已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资料,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本次招标文件的全部 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售后不退。 5.5.投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21年1月20日09时00分至2021年1月20日10时00分(北京 时间,下同) ,地点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

6、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 上发布。 7.7.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 招标人:酉阳县菖蒲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酉阳县桃花源街道源泉新路 3 号 联系人:涂老师 电话:1772628660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梅花路 1 号 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023-61922352 2020 年 12 月 28 日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投标标人人须须知知前前附附表表 条款

7、号条款号 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酉阳县菖蒲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酉阳县桃花源街道源泉新路 3 号 联系人:涂老师 电话:17726286603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梅花路 1 号 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023-61922352 1.1.4 项目名称 酉阳县菖蒲花田农旅融合示范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大涵至 马家坝道路盖阳坪段)施工招标 1.1.5 建设地点酉阳县 1.2.1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 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施工图

8、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1.3.2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 1 财务要求:见附录 2 业绩要求:见附录 3 信誉要求:见附录 4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见附录 5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见附录 6 5 注:1资格审查时,附录 16 项所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 中。投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 的原件及原件清单(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身份证、带二维 码的证件、网页打印件、

9、截图、承诺书、声明除外) ,在递 交投标文件时一次性递交,不得补交,原件袋必须密封。评 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对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核查,若经审 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或未提交原件的,则投标文件由评 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以上 16 条,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 否决投标处理。 2. 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 (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 虚假不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 1.10

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若需提出任何问题,应于 2021 年 1 月 4 日 10:00 时前将要 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匿名的形式在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 (sdf.lkj/183.64.239.130/lbv3/index.aspx)上指定位 置匿名提出。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 的时间 2021 年 1 月 5 日(北京时间),招标人在重庆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酉阳县) ( 内容。 1.11 分包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招标人招标期间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 (

11、有关本项目的补遗书、答疑书、补充通知或修改函件等,均 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 2.2.2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 年 1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 时间 不论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 ( 文件澄清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 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32

12、 投标报价 本工程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 1.报价原则: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 、 合同条款、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 公路工程预算定 额 (JTG-T3832-2018) 、 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JTG-T3833-2018) 、重庆市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量 规范(2016)、 公路工程 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JTG38 302018)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发布重庆市公路 工程补充性造价依据(2019-1)的通知 (渝交路201929 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6 66 号) 、 关于深化增值

13、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 、 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 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试行) (渝交委安【2014】32 号)要 求及相关配套文件等,并结合自身实力、经营状况及市场行 情自主合理报价。 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项目范围内全部施工 内容及所有费用,其费用已计入相应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子目 或总额之中。 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 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 械费、雨季施工增加费、施工标准化与安全措施费、安全生 产费用、临时设施费、施工辅助费、质检(自检)费、缺陷 修复费、保险费、企业管理

14、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政策性 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 务和风险费用。 7 若本项目还可能涉及到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特殊 地区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季施工增加费、工地 转移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将相关费用测算在投 标有关子目单价或总额报价之中。 若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造成的少报价或漏报价的, 则招标人将认为该部分的价款已包括在其他子目的报价当中,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按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完成施工设 计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但不能得到额外的结算 与价款支付。 2.人工费: 按“渝交路201929 号”计。 3.材料费: 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暂估价材料、设备除外)价格 参考最新重庆交通质监与造价重庆市交通工程材料价格信 息 ,并结合工程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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