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汇编第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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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目 录一、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代理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 .2收缴业务管理办法 .2二、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代理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 .7收缴业务机构及部门职责 .7三、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代理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 .12收缴业务考核办法 .12四、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代理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 .15收缴业务操作流程 .15五、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代理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 .20收缴业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20六、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代理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 .25收缴业务文明办公暂行规定 .25七、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代理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 .27收缴业务保密工作实施细则 .27八、中国民生银行

2、长沙分行代理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 .29收缴业务首问责任制度 .29九、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代理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 .31收缴业务上门服务管理办法 .31- 2 -1、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代理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配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做好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确保财政性资金及时收缴与清算,提高财政性资金运行和使用效率,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 湖南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民生银长沙分行分支机构代理的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湖南省级财政非税收入资金,具体包括

3、: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 第四条 代理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的账户为湖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简称非税汇缴专户) 。各分支机构必须遵守财政厅对以上专户管理规定,同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和管理。第二章 代理业务职责及分工第五条 我行与财政厅签定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委托银行代理协议,协议签署后,在所辖营业网点办理湖南省省级非税收- 3 -入收缴业务。第六条 代理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由分行指定机构统一组织管理,各项规章制

4、度及管理办法由分行统一制定,分支机构遵照执行。第七条 分行和所辖各分支机构需按照规定设立专职岗位及人员负责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第八条 各项职责与分工:公司银行部负责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资格的投标、业务管理协调、财政厅对口服务,以及分支机构服务流程规范及管理等工作。运营管理部负责配合制定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岗位分工及岗位职责、上门服务管理办法、安全保密等内控制度,同时根据业务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及时修订和补充。计划财务部负责资金的管理,同时做好与财政厅、其他代理银行之间的资金汇划清算工作。科技部负责系统的安全维护及运行,做好相应程序的开发测试工作。同时确

5、保在规定时间将财政厅、主管部门和执收单位的各类电子信息传送给财政厅。我行各营业网点应按要求设立代理财政业务专柜,设立“代理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标识,并指定专人负责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同时根据财政厅、主管部门和执收单位的要求及业务需要,做好上门服务落实工作。第三章 代理业务的账户管理第九条 非税汇缴专户的设立:我行需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 4 -户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经湖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局、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审批后,方可开设非税汇缴专户,专户开设后应将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等详细情况报送财政,同时做好相关印鉴预留工作。第十条 非税汇缴专户采取统一会计科目管理,各营业网点严禁随意

6、使用其它科目。各类账户的使用严格按本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非税汇缴专户是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在代理银行设立的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向国库单一账户缴款及退付等支出活动的账户。该账户用于收缴湖南省级财政非税收入、与湖南省级非税汇缴专户清算、向国库单一账户缴款和退付等业务。该账户为专用存款账户,一般通过转账方式办理业务,原则上不支取现金,确需要支取现金,要严格按照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办理。账户开立后主办行需向分行各主管部门中心报备,并严格按照财政厅及人民银行有关制度进行管理。第四章 代理业务处理流程第十一条 湖南省级财政非税收入直接缴库流程 详见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代理

7、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操作流程第十二条 非税收入集中汇缴流程详见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代理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操作流程第十三条 退付业务处理流程- 5 -详见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代理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操作流程第十四条 非税收入缴库流程详见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代理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操作流程第十五条 日终处理流程详见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代理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操作流程第五章 特殊业务处理第十六条 特殊事项主要是本行综合业务系统出现重大系统故障和通讯系统中断两类问题。在代理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过程中,出现足以影响资金的清算或信息反馈的特殊事项现象属于小概率事件。出

8、现局部地区的通讯中断时,应采用其他可以替代的通讯方式以电传、传真等传统方式替代现行系统进行操作,或者恢复手工处理应对紧急事件,确保资金及时进行清算。对因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造成的通讯中断、系统故障或瘫痪,我行将启动手工措施处理方案,确保资金当日足额划至财政专户,确保资金及时到账。第十七条 因我行原因造成资金漏划、误划、错划及信息反馈错误,我行将承担一切责任。 第六章 风险控制第十八条 内部控制工作委员会作为全行内部控制的最高决策机构,对银行业务涉及的包括对策略风险、法律和遵循风险、财务风- 6 -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和国家风险等进行管理。内部控制工作委员会必须分

9、工明确、职责清晰、相互制约,建立双重内部监督机制;针对每一项业务分层次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了严格的分级授权和岗位责任制度。第十九条 为确保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在我行的任何网点得到相同的服务,尽最大可能减少因管理、操作不一造成的风险,我行将在制度和管理、系统、岗位设置和职责、操作上实行标准化。第二十条 由稽核部门对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专项和全面、现场和非现场的稽核和审计。建立电脑非现场稽核系统。进行非现场稽核软件的开发,提供电脑稽核的手段,支持和配合稽核电子化的工作。定期进行账户设立、使用和管理、财政资金汇划清算、计算机系统运行操作、临柜、账务处理、

10、信息反馈授权执行等专项稽核。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分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7 -2、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代理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机构及部门职责为了给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提供最优质的快速反应的服务,我行成立了以分行行长为组长的常设服务机构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行长室、公司银行部、运营管理部、科技部、主办行组成,各部门设置了专人专岗提供对口服务。各部门具体分工如下:一 、公司银行部1、行领导及有关人员按时参加指定出席的代理业务工作会议,并由行领导出面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 ;2、专人负责与省国库管理局、省非税收入征

11、收管理局及人民银行的沟通和日常维护,为财政及各执收单位提供高频率、高水平、高质量的上门服务。服务包括:(1)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的要求,向省级财政部门报送各类日、旬、月报表;(2)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的要求,及时收取一般缴款书及退付书等凭证,送达柜台,进行资金划缴;(3)定期与执收单位联系,及时清理待查收入;(4)其他财政及执收单位要求的临时性工作;- 8 -3、建立省分行、主办行分管行领导、业务负责人、科技人员及有关经办人员联系表报省财政厅、省非税局及人民银行国库处并及时更新;4、积极主动与省财政厅、省非税局及人民银行协商解决业务中发生的问题;5、每年一月底前将上年度代理工作报告报送省财政;6

12、、定期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业务探讨、总结会议,对代理工作中的业务进行分析,查漏补缺,并将结果反馈省财政。二、运营管理部1、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网点进行代理业务监督检查;2、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制定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3、在营业网点设置业务宣传资料和“代理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专柜” ;4、制定非税收入代理业务管理办法及非税收入操作手册,并随业务变化及时更新;5、每年对临柜人员进行培训;6、积极推出创新的代收手段,或按照财政部门或执收单位要求做到无偿上门设点收款;7、确定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建立投诉事项快速处理机制;9、指导经办行按制度规定收缴专户,

13、账户的使用符合人民银- 9 -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相关文件规定,账户的变动情况或新开户应到人行备案;10、确保入账、退付、上缴国库的每笔业务金额、日期、对账批次、收款账号、户名等准确无误;11、与中心对账不符,应及时查找原因,属于银行自身原因的,应快速处理三、信息科技部1、非税收入代收系统运行稳定、维护及时,不随意更改非税收入代收软件及数据通讯接口;2、支出横向联网系统等配套程序开发设计及时、系统运行维护及时;3、加强系统日常维护,确保系统稳定运行;根据人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升级接口程序和改造行业业务系统,系统发送数据与行内核心业务系统账户处理数据相符并核对一致;行内系统升级改造时应及时通知人

14、行国库处和科技处,并维持收支横向系统功能稳定;年终时及时进行系统维护,做数据备份,按要求及时结转或清除上年数据;4、按要求正确设置收入联网基础数据参数,支持收入联网系统7*24 小时运行;及时与 TIPS 中心核对账务,准确反馈资金对账回执;扣税成功后再收到冲正指令,能正确、及时将资金退回纳税人账户;发现收支联网系统运行中的问题,及时向人民银行、财政及上级行反映。- 10 -5、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及时维护非税收入系统,并安排专人负责,做好银行系统内部业务培训工作;四、主办行及经办行1、负责代理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的日常业务办理、紧急事项处理、业务信息反馈等工作。2、网点设立“代理湖南省省级非税

15、收入收缴业务专柜”并配备专职的高级综合柜员,专项受理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包括凭证扫描、影像、上传等服务;3、建立财政专户单据传递登记簿;4、及时办理非税资金划拨业务,不压票,无差错;5、对正常缴款及通过其他金融机构的非税业务转账,做到不拒收、不压票、退票,热诚服务;6、经办人员应业务熟练、态度热情、认真负责;在规定支付时间内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或滞压受理业务;及时办理支付退回和清算退回业务;7、根据湖南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委托银行代理协议 ,非税收入异地现金缴款免收手续费和邮电费;8、银行柜员非税电子信息录入无差错;9、提供的回单、报表信息准确无误;10、配合省财政厅、人行长沙中心支行加强账户管理;- 11 -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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