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项目施工合同定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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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_ -可编辑修改 - 合 同 交 底 合同名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工程名称: * 一期 1#、2#、3#、4#住宅楼及人防、会所工程 承包单位全称 : (全称) : 杭州*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 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承包范围:(承包人的主要合同责任,工程、成本部应特别关注) 第 1 条 工程承包范围 1.1 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机械土方(88.00以下部分)、凿截桩头、基础工程(不含桩 基及施工降水)、地下室及地下人防工程、主体工程、屋面工程、室内

2、初装修和室外装修装饰 工程(不含单元门、入户门、车库门、防火门、人防门、塑钢门窗等)。 1.2 安装工程:包括给水(市政给水、高压给水、进消防水箱水)、排水(污水、雨水) 系统,供配电及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的安装;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及电视、电话、宽带、 火灾报警系统等完成配管、线盒、箱洞的预留预埋及消防喷淋、消防报警、消火栓系统、通 风系统的预留、预埋,线管内配好钢丝引线,电视、电话系统安装末端面板。 具体内容详见各专业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初装修交楼标准;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 洽商、施工技术问题核定单的工作内容均在承包范围之内。 甲方直接分包工程:发包人的主要合同责任 土建工程:桩基及施工降

3、水;车库门、防火门、单元门、入户门、人防特种门、塑钢门 _ -可编辑修改 - 窗安装;室外铁艺栏杆;铝百叶;屋面折板的钢结构及面板。 安装工程 :专业消防系统 (消防喷淋、 消防报警、消防广播。 埋管、预留及预埋件除外); 通风系统(预留、预埋除外) ;电视、电话宽带系统(除埋管、带线箱体安装);楼宇可视对 讲系统;电梯安装;燃气系统;变配电间及水泵房设备安装均不在承包范围之内。 工程质量标准:在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内按国家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标准验收达到合格 工程标准。 工程工期 第 3 条 合同工期( 注意:合同索赔的大项就是工期索赔,现在我的工期整体已经后延, 有我们的原因,有乙方的漏洞,由

4、于甲方分包和自供的教多,控制有一定的难度,为保证我 方的主动劝,同第14 条 工期延误结合,我们应在书面上保护我们自己。 3.1合同约定的各楼工期节点 楼号 项目 1#楼4# 楼会所2# 楼3#楼人防 开工时间2005年 3月 1 日 2005 年 3 月 16 日 2005年 1月 1 日 2005年 3月 1 日 2005 年 5 月 16 日 待定 主体结顶时 间 2005年 10月 31 日 2005年 11 月 15 日 2005 年 5 月 20 日 2005 年 8 月 31 日 2005年 10月 15 日 竣工时间2006 年 8 月 22 日 2006年 9月 6 日 20

5、05 年 6 月 30 日 2006年 5月 4 日 2006 年 7 月 19 日 合同工期总 日历天数 540天540 天180天430天430天 3.2会所游泳池、球场后开工,工期为120天。 3.3人防工程、游泳池、球场工程开工及竣工日期由甲方另行确定后通知乙方,作为本合 同的附件。 3.4会所具体开工日期乙方可以适当调整,但必须保证在2005年 6 月 30日竣工。 _ -可编辑修改 - 第 13 条 进度计划: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5 天内。 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5天内,甲方分包项目必须满足乙方的进度要 求(甲方指定分包项目进场后要同

6、总包单位签定三方协议)。 第 14 条 工期延误: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 工,并以监理单位签署认可的开工日期为准。乙方不按时开工,必须在收到开工日期通知后 3 天内书面向甲方报告延期开工的请求,如批准,工期可以顺延。 163 如因甲方原因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后3 个月内施工现场不具备实际施工条件的, 甲方将按各楼造价比例返还已交的工期保证金。(公司综合协调) 材 料 质量 (本条:需工程、成本在列工作计划时注意,使招标、进货的时间恰到好处,保证资金 的最高利用率,同时保证工程按计划完成,也避免有外界的大变化使我们公司受损失) 1、甲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为 (其

7、材料设备价格已按招标书约定单价包括在合同总价款 之中) : 2、土建工程:外墙面砖;外墙涂料; 3、安装工程:变配电箱;电缆及电线;给水管材管件;水泵。 12.1. (11)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甲供材供应不及时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12.3(4)乙方应对甲方供应的材料进行现场验收和抽样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可以拒 收,验收合格用于工程后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可以免责。乙方应对甲方分包项目履行总包 管理职责,在场内道路、施工用水电、脚手架设施使用等方面提供便利,对其施工质量、半 成品保护等方面进行指导,与甲方、监理共同对分包项目进行质量验收。(本条是成本部在沙 石的供应,工程成本在分包工程的合

8、同条款、工程进度及质量上把关)。 第 22条 采购材料设备 _ -可编辑修改 - 22.2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乙方采购材料及设备时,必须先送样经甲方代表认可并 批准,由甲方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对材质和设备性能确认后方可使用或安装。(一般材 料经甲方或监理确认时间不能超过3 天)重要材料应同时报甲方工程部。乙方采购材料中, 甲方认为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外观整体效果的,有权就此项材料推荐供应商,但价格由乙 方自主进行谈判,或甲、乙双方联合招标(但在时间上不能因为甲方原因影响乙方正常的施 工进度) 。 (本条较大影响的工程部是钢材、水泥的质量控制) 18.3 甲供材超耗:乙方领用的甲供材超

9、过投标书和设计变更的总用量,其超耗部分的单 价按甲方实际采购价扣除。 18.4 甲供材结算量依投标甲供量及变更调整量为依据,投标甲供材数量及金额见附表一 (不含变更调整量)。 21.5 甲供材扣款: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同比例扣除甲供材款,滞后一个月计算乙方的甲供 材耗用量。 工程款 本条与工程成本控制直接相关,工程、成本部在现场管理及签证时要参考本条) 第 5 条 合同价款(本部分是合同约定的) 5.1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价包干,包干合同总价款为: 人民币(大写): 陆仟壹佰捌拾捌万肆仟元整 ¥:6188.4万元整 具体各楼中标价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 楼号 价款 一标段二标段 1#楼4#楼会

10、所小计2#楼3#楼人防小计 _ -可编辑修改 - 中标价1370.91 1370.91 422.02 3163.84 1340.46 1103.00 581.10 3024.56 其中甲供材总额 (仅指投标部分) 41.37 41.37 3.38 86.12 40.94 37.15 7.75 85.84 竣工结算优惠率 4%(指变更调整部分) 5.2 包干范围:本合同价款已包括 (1) 乙方为完成施工图纸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税金和因赶工期而增 加的费用(但不包括设计变更和甲方现场签证)。 (2)乙方承包范围内所有工作及为完成这些工作所必须的所有保护、防护、施工措施及 辅助工作。

11、在合同执行期间,除按第18条可进行调整的价款外,任何 情 况 下(含国家政策 和当地政策变化)均不作调整。 (3)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价款已按招标书约定单价和乙方投标书中计算的用量包括合同价 款之中。 (4)钢筋已按图示实际用量调增。 (5)钢材、水泥价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11.3.4条及 24.4条,风险范围为投标价的5%, 5%以内不调,以外调整,调整部分的工程量以甲方当月认可的工程量为调整依据。 第 18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8.1 本合同价款采用合同价包干方式确定。 18.2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引起的合 同价款变更按实调增或调减。 调整的计算方

12、法同招标书计价方式,并执行投标书确认的4%的 下浮(优惠率)。 第 23条 工程设计变更 23.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4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 知。 (我方的时间一般来说。把握的难度较大) _ -可编辑修改 - 23.3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 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代表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 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代表同意采用乙方合理化建议,所 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甲方乙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第 24 条 确定变更价款: 24.1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

13、 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 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 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 款;(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经甲方代表 确认后执行。 24.2 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甲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 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严格执行的规定)。 24.3甲方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 天内予以确认,甲方代表无正当理由不 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

14、价款报告已被确认(以前常忽 视的问题)。 24.4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29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4.5甲方代表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第 26条 竣工结算 26.1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28天内提交结算报告及 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给甲方审核。 26.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 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 见。 26.3结算方式:按本合同第18条执行。 _ -可编辑修改 - 变更签证应注意的问题(注意书写通知应有次序,不能前后矛盾) 第 6 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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