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罚制度某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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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奖罚制度某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 制度汇编 奖罚制度某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 制度汇编 贵州织金四季春煤业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一日 附件 1: 贵州织金四季春煤业有限公司贵州织金四季春煤业有限公司 伤亡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伤亡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一、生产安全事故分类 (一)伤亡事故。(一)伤亡事故。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轻伤事故; 2.重伤事故; 3.死亡事故。 轻伤事故:轻伤事故:指负伤后,需休工一个工作日及以上,但未达到重伤 程度的伤害。 重伤事故:重伤事故:指负伤后,按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调查范围的意见 ((60)中劳护久字第 56 号)经医师诊断为重伤的伤害,凡具

2、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 1.经医师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灼伤、烫伤占全身 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 4.严重骨折(脑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 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5.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 6.手部伤害: (1)大拇指轧断一节的; (2)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各 轧断一节的; (3)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的残废 可能的。 7.脚部伤害: (1)脚趾轧断三只及以上的; (2)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

3、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 可能的。 8.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9.凡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伤害,经医师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 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 由企业行政会同基层工会作个别研究, 提出意见,由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死亡事故:死亡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 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指造成三人以下死亡,或者十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 工业中毒,下同),或者一百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较大事故:指造成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死亡,或者十人以上五十人 以下重伤,或者一千万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三十人以下,或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重 伤,五千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三十人以上或者一百人以上重伤,一 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亿元以上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非伤亡事故。(二)非伤亡事故。按不同专业板块及事故性质,分为以下三类 : 1.矿井非伤亡事故1.矿井非伤亡事故 矿井(包括煤矿和非煤矿山)非伤亡事故,划分为一级非伤亡事 故、二级非伤亡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三类。 (1)一级非伤亡事故。(1)一级非伤亡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非伤亡事 故: a.发生的事故

5、使全矿井停工 8 小时以上,或采区停工 3 昼夜以上 ; b.瓦斯、煤尘燃烧或爆炸; c.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 50 吨(含 50 吨); d.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生产; e.水灾使矿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产; f.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 24 小时以 上; g.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在 10 米及以上; h.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在 5 米及以上; i.巷道冒顶长度在 10 米及以上; j.矿用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及以上; k.因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 5 万元及以上; l.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 50 万元; m.地面工厂车间供电中断 7

6、天以上或全厂中断供电 2 天以上; n.主扇风机和分区扇风机停止供风 30 分钟以上; o.提升设备断绳、过卷; p.运输设备撞车、追尾造成设备严重损坏,斜井跑车,皮带、电 缆或电气设备着火; q.3 千伏级及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误送电; r.压风机风缸、风包和风管爆炸或着火; s.主排水系统故障造成泵房进水; t.基建施工企业造成全矿工程停工 8 小时以上; u.上级认为应调查处理的其它非伤亡事故。 (2)二级非伤亡事故。(2)二级非伤亡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非伤亡事 故: a.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 2 小时以上,但不足 8 小时或采区停 工 8 小时以上,但不足 3 昼夜;

7、b.井下透水或突水致使淹采掘工作面; c.井下发火封闭采掘工作面; d.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 10 吨(含 10 吨); e.采区排水系统故障造成泵房进水; f.采区或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中瓦斯超限或瓦斯聚积造 成停产 8 小时以上; g.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达 5 米及以上; h.掘进工作面冒顶达 3 米及以上; i.巷道冒顶长度达 5 米及以上; j.化工、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2 万元以上但不足 5 万 元; k.因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 万元以上但不足 50 万元; l.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 m.全矿井停电 10 分钟以上;地面工厂车间供电中断

8、4 小时以上至 7 天,或全厂供电中断 30 分钟以上至 2 天; n.矿井主要通风机(含分区通风的局扇风机)停风 10 分钟以上 30 分钟以下; o.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抽放泵站停止运行 20 分钟以上; P.基建施工企业造成全矿工程停工 2 小时以上 8 小时以下; q.上级认为应调查处理的其它非伤亡事故。 (3)三级非伤亡事故。(3)三级非伤亡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三级非伤亡事 故: a.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30分钟至2小时或使采区停工2小时 至 8 小时; b.通风不良或局扇无计划停运,使风流中局部瓦斯积聚,瓦斯浓 度超过 3及以上; c.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在 10

9、吨以下; d.矿井主要通风机(含分区通风的局扇风机)停风 10 分钟以下; e.范围不大的井下发火; f.因水灾迫使一个采掘面停止生产; g.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 3 米(含 3 米); h.掘进工作面冒顶 3 米以下; i.巷道冒顶长度 5 米以下; j.化工、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0.52 万元; k.地面工厂造成车间供电中断 14 小时或全厂供电中断 1030 分钟; l.因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0.52 万元; m.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 0.12 万元; n.因设备故障影响生产(或基建施工)1 小时及以上或产量损失 200 吨及以上; o.未列入矿井一、二级非伤亡事故范围的

10、其它非伤亡事故。 (三)地面生产经营单位非伤亡事故 (三)地面生产经营单位非伤亡事故 地面生产经营单位非伤亡事故划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 亡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三类。 (1)一级非伤亡事故。(1)一级非伤亡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非伤亡事 故: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10 万元及以上; .工厂车间供电中断 48 小时或全厂中断供电 24 小时及以上; .工厂由于机械故障造成生产系统停产 24 小时及以上; .地面生产、维修、仓库和办公区域火灾烧毁财物价值在 5 万元 及以上; e.工厂车间天车运行中造成被吊物件脱钩坠落; f.机加工过程中造成加工件飞出; g.工厂及施工地点

11、龙门吊翻车; h.输配电线路混线、杆塔倒塌、雷击或瓷瓶破坏造成主要干线停 电;主要变配电设备烧毁、主要电机绝缘设备击穿着火、油箱爆炸等 造成停电使全矿井停工 8 小时以上或使采区(车间)停工 3 昼夜以上 ; i.造成后果严重、 社会影响恶劣或上级认为应调查处理的其它非 伤亡事故。 (2)二级非伤亡事故。(2)二级非伤亡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非伤亡事 故: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 2 万元及以上 10 万元以下; b.工厂车间供电中断 24 小时或全厂供电中断 12 小时以上; c.工厂由于机械故障造成生产系统停产 12 小时以上; d.地面生产、维修、仓库和办公区域火灾烧毁财

12、物价值在 2 万元 及以上 5 万元以下; e、输配电线路混线、杆塔倒塌、雷击或瓷瓶破坏,主要电气设备 故障造成停电,造成全矿井停工 2 小时至 8 小时或使采区停工 3 昼夜 以内; f.上级认为应由上级调查处理的其它非伤亡事故。 (3)三级非伤亡事故。三级非伤亡事故。未列入地面生产经营单位一、二级非伤亡 事故范围的其它非伤亡事故为三级非伤亡事故。 附件 2: 贵州织金四季春煤业有限公司贵州织金四季春煤业有限公司 人身未遂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人身未遂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人身未遂事故按事故情节和危害程度分为重大人身未遂事故和一 般人身未遂事故。 一、重大人身未遂事故:指事故性质恶劣,情节与历

13、史上所发生 的重大伤亡事故相似,一旦发生将会造成 3 人以上(含 3 人)死亡,只 是凭侥幸才未酿成后果的事故。 一、重大人身未遂事故:指事故性质恶劣,情节与历史上所发生 的重大伤亡事故相似,一旦发生将会造成 3 人以上(含 3 人)死亡,只 是凭侥幸才未酿成后果的事故。 a.采掘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现场有 3 人及以上; b.采掘工作面冒顶、片帮埋、堵人超过 3 人及以上; c.采掘工作面未撤出人员提前放炮; d.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0%以上或爆破 地点附近 20m 以内瓦斯聚积仍进行爆破作业; e.有害气体使多人被熏事故; f.斜井内有人员工作或行走同时开动车辆

14、,或斜井跑车事故; g.提升设备:过卷 0.5m 以上,造成有人受伤未造成后果; H.运输皮带电缆冒烟或着火未造成严重后果; i.3 千伏级以下的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事故; j.压风设备、管路爆炸事故; k.火工品爆炸或丢失事故; l.水或煤水使 3 人及以上被冲事故; m.上级认为应由上级调查处理的其它未遂事故。 二、一般人身未遂事故:指事故情节与历史上所发生的死亡事故 相似,如果发生将会造成人员伤亡,只是因侥幸才未造成死亡之后果 的事故。 二、一般人身未遂事故:指事故情节与历史上所发生的死亡事故 相似,如果发生将会造成人员伤亡,只是因侥幸才未造成死亡之后果 的事故。 a.顶板冒落、掉顶或片

15、帮埋人、砸人事故; b.工作面倒柱险些砸人事故; c.工作面放炮险些崩人事故; d.皮带或刮板运输机刮人、挤人、铰人、物料顶人事故; e.人身触电或电弧烧人事故; f.运输设备、车辆刮、挫、撞、轧人事故; g.人员高处坠落或坠物险些砸人事故; h.机组锚链断裂崩人或大链弹人事故; i.设备检修时误动作伤人事故; j.水或煤水冲人事故; k.其它由事故调查小组认定为一般人身未遂事故。 人身未遂事故系指没有造成人身伤亡的事故,如果事故中人受重 伤或死亡,则按重伤或死亡事故统计,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按非伤亡 事故统计。 附件 3: 贵州织金四季春煤业有限公司贵州织金四季春煤业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汇报

16、程序生产安全事故汇报程序 1.区队、班组、车间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或者非伤亡事故、未遂事 故及本单位认为有必要汇报的其它事故等,跟班区队长或班组长应当 立即汇报(原则上10分钟内)本单位安全生产调度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 人、分管负责人。 2.矿、厂、地面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三级及以上 非伤亡事故、未遂事故按文件规定执行,单位负责人(或调度部门) 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 30 分钟内汇报贵能安全部、 生产调度部门和贵 能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3、调度室 事故有关的业务科室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到矿调度室待命,并根 据公司领导安排到现场察看情况,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4.较大事故或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非伤亡事故,应立即上报贵能 公司。 5.凡是需要立即上报的生产安全事故,可以用电话直接上报,随 后补报文字报告。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续报。 6.各单位接到事故报告信息后,根据事故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级 别应急救援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 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得延误。 7.需要向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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