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条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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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 条文解读 第一章总则(第1至6条)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7条至第35条)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29条至第35条)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36条至第50条) 第五章特别规定(第51条至第72条)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73条至第79条)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80条至第95条) 第八章附则(第96条至第98条) 第一章总则 (一)适用范围 (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一)适用范围 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

2、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 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一章总则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者适用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各种类型企业各种类型企业劳动者劳动者 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劳动者劳动者 个体经济组织个体经济组织劳动者劳动者 国家机关国家机关 公务员公务员 工勤人员工勤人员 社会团体社会团体 公务员公务员 参(依)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参(依)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 工勤人员工勤

3、人员 实行聘用制劳动合同的实行聘用制劳动合同的( (另有规定的另有规定的) ) 实行聘用制劳动合同的实行聘用制劳动合同的( (无特殊规定的无特殊规定的) ) 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家庭或者个人家庭或者个人家政服务人员家政服务人员 个体工匠个体工匠帮工、学徒帮工、学徒 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受雇人受雇人 适用范围图解 第一章总则 (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1、用人单位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劳动法第四条) 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中已明确, 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 职工奖

4、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 2、法律后果 行政责任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不予适用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民事赔偿责任 第一章总则 3、制定、修改规章制度、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关系的建立 (二)劳动合同期限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与约定条款 (四)试用期 (五)违约金 (六)无效合同 (一)劳动关系的建立 1、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案例 2、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3、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和劳动者如实陈述义务 4、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案例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判断下列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 A

5、、小张于2009年1月20日通过某公司在人才市场举办的招聘考试,2月1日填写新 入职人员登记表,2月3日起在公司生产车间工作,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起始日为劳动关系起始日为2009年年2月月3日日 B、小王于2009年3月5日经某公司招聘入职,口头约定试用期1个月,2009年4月5 日小王如期转正,并于当日与公司签订了期限至2010年4月的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起始日为劳动关系起始日为2009年年3月月5日日 C、某大学毕业生小吴,于2006年11月25日与某公司及所在高校签订高校毕业生 就业协议书,约定违约金2000元,2007年7月小吴去公司报到前体检查出为乙肝 病毒携带者,

6、公司拒绝接收并于2007年7月25日作出解除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决定。 无产生实际劳动关系无产生实际劳动关系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1、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案例 3、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和劳动者如实陈述义务 (1)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 第一,告知必须是如实告知; 第二,告知的时间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 第三,告知应以一种合理且适当的方式进行,必须能够让劳动者确定知道和 了解; 第四,告知的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 第五,告知是一项义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3、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和劳动者如实陈述义务 (2)劳动者的如实陈述义务: 对应聘人员审查内容及风险应对一览表 序号审查内容可能导致的风险应对措

7、施 1学历、工作经历等是否真实招聘失败利用学位网站查询确认;向原 单位核实。 2是否存在潜在疾病解除劳动合同受限;支付医 疗待遇及医疗补助费 入职健康检查 3年龄是否达到16岁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查验有效身份证明 4是否与其他企业有未到期的 劳动合同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查验与其他单位终结劳动关系 的证明 5是否对其他单位负有竞业限 制的义务 承担赔偿责任签订不负有竞业限制承诺书 6外国人是否办理就业手续违法、合同无效查验就业许可证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4、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承担下列法律风险: (1)支付双倍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8、书面劳动合 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导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自身利益无法得到保护的风险。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关系确定时间图解图 支付支付 两倍两倍 报酬报酬 用工之日起用工之日起1个月个月用工之日用工之日用工之日起用工之日起1年年 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但不建立劳动关系但不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 应当建立员工名册应当建立员工名册 签订劳动合同工签订劳动合同工 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 最后时间最后时间

9、推定不定期合同的推定不定期合同的 起始时间起始时间 过渡期权利义务:过渡期权利义务: 约定;集体合同;约定;集体合同; 同工同酬同工同酬 推推定定 为为不不 定定期期 合合 同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1、合同种类 (二)劳动合同期限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按期限份种类 (本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法十三、十四、十五、八十二第二款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 协商订立 强制订立 前提-条件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 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明确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

10、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 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订立劳动合同且未 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 视同订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 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

11、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17条一款) 试用期、培训、 保守秘密、 补充保险和 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7条二款)。 必备条款 约定条款 对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办法 1、重新协商 2、集体合同 3、同工同酬 4、国家有关法律(本法18条) 未载明必备条款由 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 承担赔偿责任(81条 (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与约定条款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种类劳

12、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0 固定期限 A3个月0 3个月A1年1个月 1年A3年2个月 A3年6个月 无固定期限-6个月 (四)试用期 1、试用期限的限制及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享有劳动合同期内的全部劳动权利。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案例: 某公司与张某签订了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1600 元,转正后的工资为2000元,并已按约定实际履行,问:某公司将要承担什么支 付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8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

13、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 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 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20004=8000元 转正后工资差额=20004-16004=1600元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2、试用期解除的条件: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 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

14、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3、“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构成要件: 第一,用人单位招聘时明确告知劳动者录用条件; 第二,录用条件明确具体,符合法律规定; 第三,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4、试用期工资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 准。 (五)违约金 1、培训

15、协议与服务期 服务期,是指由于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 术培训,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或者在服务期协议里约 定的劳动者必须为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期间。 约定服务期的条件 A、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培训; B、用人单位支付了专项的培训费用; C、培训的性质是专业技术培训。 约定服务期的期限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违约金的数额 本法第22条2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 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 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 费用。 案例 公司派王某到美国接受为期1个月

16、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费用为3万6千元, 公司和王某签订一个服务期协议,王某接受培训后必须为公司服务3年, 否则,要赔偿公司的培训费。如果王某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满2年后想要解 除合同,按照规定,需赔偿公司的金额? 36000/31=12000元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适用对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 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 适用范围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限制期限期限不得超过2年 经济补偿按月给予劳动者原月收入的20-50%作为经济补偿 违约责任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 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或者竞业限制, 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处理要点 1.合同期间乙方工作岗位如不再涉及商业秘密,甲方在乙方办理劳动关系解除 或终止手续时书面告知竞业限制义务已免除; 2.在劳动关系终结之日起一个月后,乙方仍未收到本合同约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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