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标识标牌统一要求1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571067843 上传时间:2024-08-08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1.54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人防工程标识标牌统一要求1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人防工程标识标牌统一要求1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人防工程标识标牌统一要求1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人防工程标识标牌统一要求1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人防工程标识标牌统一要求1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人防工程标识标牌统一要求1》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防工程标识标牌统一要求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市民防局关于统一全市民防工程内部标识设置的通知各县(区)人防办、淮安经济开发区人防办、淮安市三才人防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统一全市民防工程内部标识的设置,便于广大市民群众正确识别和日后维护管理。根据省民防局关于统一全省民防工程标识设置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标识范围全市所有的民防工程均应标识标注。二、标识内容、民防工程内部所有的功能房间和功能设备应用标识牌标明;2、在工程主入口处(室内墙面上,要避光)设置民防工程平面图、民防工程维护管理相关制度,包括:值班、培训、治安、防汛、卫生防疫、消防等管理责任制度和地下空间使用应急预案、地下空间人员居住管理规定等,标识牌制作标准和安装要求详见附件。三、标注要求1、标识牌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安装,费用列入建安成本,各县(区)人防办负责本辖区内标识标牌安装质量监督检查和维护管理。、民防工程内部标识牌的规格和制作、安装必须按本通知要求统一,不得随意更改。3、新建民防工程,设计单位应在战时平面图基础上,用专门图幅上标明民防工程标识牌设置位置以及制作、安装要求;人防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把其作为专项审查内容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前完成民防工程标识牌安装;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将其作为民防工程竣工验收内容之一。本通知自月1日起执行。附件:淮安市民防工程内部标识牌制作、安装要求淮安市民防局 2013年8月10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