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员工集体谈判管理材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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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员工集体谈判管理,2,本章内容,第一节 集体谈判的涵义和功能 第二节 集体谈判的过程 第三节 集体合同,3,第一节 集体谈判的涵义和功能,一、集体谈判的涵义 二、集体谈判的目的和原则 三、集体谈判的功能 四、我国集体谈判的结构,4,一、集体谈判的涵义,工人团体或工会与雇主或雇主群体就工会会员的就业条件和待遇进行谈判和协商,这种行动被称之为集体谈判。 在我国现行法规文件中,通常将“集体谈判”表述为“集体协商、平等协商”。 “集体谈判”区别于雇员个人为自己利益与雇主进行的个别谈判,它是工会与用人单位之间针对工作报酬、工作时间及其他雇佣条件,在适当时间以坦诚态度所进行的协商和交涉。,5,二、

2、集体谈判的目的和原则,三方面目的: 培育民主。 在劳动关系中建立劳资双方力量对比的平衡、制约机制,允许工人通过组织工会增强力量,进行协商交涉,同时也对其行动、特别是罢工权利进行限制。 建立和提供有效解决冲突和争议的机制,确保经济的稳定和有效运行。 三项原则: 多数原则。 排他原则。 自愿原则。,6,三、集体谈判的功能,市场或经济功能 通过谈判确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水平 政府作用 通过谈判形成的一系列规范雇佣关系的程序性规则 决策功能 通过谈判确认雇员有权通过工会参与工作场所规章制度的制定,7,四、我国集体谈判的结构,我国从1995年开始推行集体协商制度,到2006年全国已经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

3、市)不同程度地开展了集体协商工作。 2004年集体合同规定着重对企业一级的集体合同作了规定。 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作了明确规定。 目前,我国实行企业一级集体谈判为主,同时辅以产业的或地方的集体谈判。,8,第二节 集体谈判的进程,一、如何理解谈判 二、谈判的内容 三、双方的谈判底线 四、谈判的准备 五、谈判阶段 六、我国集体协商的进程,9,一、如何理解谈判,集体谈判相当复杂。原因: 需要谈判的问题如工资本身就非常复杂。 更为复杂的是谈判过程中的各种压力和不确定性。 对工会谈判者而言,他们必须要缓和工会内部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准确把握工人的期望与谈判“实际”之间的差距。

4、因而,对他们来讲,谈判的过程并不在于是否能够得到一个最好的结果,而在于使其会员及工会内部各派别都能接受这个结果。 雇主的谈判代表同样如此。首先,在管理方内部对需要做出的让步事项和让步程度可能会存在相当大的分歧;其次,在管理方内部,决策者还要承受来自外部的各种压力,以及不同股东的影响。,10,二、谈判的内容,谈判类型:“分配谈判”与“整合谈判” 分配谈判是指劳资双方由于资源有限需要分配而进行的谈判,把谈判当作是一种不赢即输的情景,自己得到的同时意味着对方失去;一方资源的增加,就意味着另一方资源的减少,是单方获益的谈判。 整合谈判是指双方都能从解决方案中获取潜在利益的谈判,把谈判当作是一种双赢的情

5、景,追求双方均有所得,反映了劳资双方对所要解决的问题,达成了共识,通过合作能够同时增加可分配的资源。,11,谈判内容: 实体性内容 (substantive issues)。所谓实体性内容,是那些对劳资双方利益直接产生冲突的问题。 程序性内容 (procedural issues)。程序性内容,是有关谈判双方如何达成协议的规则,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申诉程序 。 劳动关系问题 (relational issues)。劳动关系问题与工会的职责、功能紧密相连,通常包括了那些影响工会力量和安全的因素,尤其是雇员是否有义务要加入工会或者至少要交纳一定的费用,同时也包括了那些与工会参与决策过程、共同管理委员

6、会的建立有关的问题,以及诸如工会在工作场所中的角色等问题。,12,三、双方的谈判底线,劳资双方在来到谈判桌之前,预先都有一个最低能接受的谈判底线。如果双方的底线有交叉或部分重叠,我们说双方之间存在着一个积极的解决问题的区域,否则,就是一个消极或否定的区域。 能否达成协议不仅取决于双方之间是否存在一个积极的协议区域,同时还取决于这个区域的大小。区域越大,双方的让步余地就越大,也就越容易达成协议。 积极区域的存在总要依赖于一系列的因素,如双方的谈判底线、谈判者的专业水平、其成员的态度和预期等。正确认识协议区域,对谈判的进行以及协议的达成,具有重要意义。,13,四、谈判的准备,工会一方: 举行会议,

7、了解工人的想法和所关心的事务。 碰头讨论、研究其成员的需求和期望,列出一个初步的谈判事项。 成立工会谈判委员会,通常由上级工会推荐的有经验的谈判者,以及来自谈判单位内部的各方代表组成。 管理方: 高层管理人员要从职能部门详细了解工作场所存在的问题,收集有关行业趋势、解决问题的办法、工会发展等有关信息。 在谈判之前,双方要正确理解自己的谈判底线与对方最后能接受的底线之间的关系。,14,五、谈判阶段,四个阶段: “接触” “磋商” “敲定” “扫尾” 僵局。如果谈判双方始终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就会出现僵局,雇主可能会关闭工厂,但更常见的是工会领导人可能决定号召工人罢工。 谈判双方还可以通过斡旋、调解

8、和仲裁来裁判纠纷,避免或缩短罢工。,15,六、我国集体协商的进程,(一)协商准备 确定谈判代表,拟订谈判方案,组成谈判委员会,预约谈判内容、日期和地点。 (二)确定协商代表 关于谈判代表,我国法律规定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三)具体协商 集体合同规定第34条,16,第三节 集体合同,一、集体合同的种类和条款 二、集体合同的订立原则 三、集体合

9、同的生效要件 四、集体合同的期限 五、集体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六、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17,一、集体合同的种类和条款,“集体协议” ,我国称为集体合同,是个人劳动合同的对称,是指工会代表劳动者与雇主或雇主团体之间签订的,有关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及劳动关系问题的书面协议。 种类 综合集体合同 专项集体合同,18,集体合同的条款: 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保险福利、合同期限、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以及集体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协商程序等内容。这些内容主要分为两类: 1、法定条款 法定条款即法律规定应当进行谈

10、判签订的条款,属于强制性的规定,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合同期限以及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2、约定条款 约定条款即谈判双方自主协商订立的条款,这类条款不是法律要求必须具备的条款,但只要条款本身不违法,又符合双方当事人意愿,就可以作为集体合同的条款。,19,二、集体合同的订立原则,订立集体协议,应遵循合法、平等、合作的原则。2004年集体合同规定第5条: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20,三、集体合同的生效要件,集体协商双方就集体合同草案

11、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在集体合同文本上签字,集体合同即告成立。 集体合同成立后必须经过报送审查程序才能生效。 集体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21,四、集体合同的期限,集体合同的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存续期间。 我国现行立法只就定期集体合同作了规定:期限为13年。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代表可对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年可对合同进行修改。,22,五、集体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集体协议变更 指因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依法对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集体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 集体协议终止 指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23,六、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 是指在一定区域的特定行业内由行业工会组织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的适用于整个行业的集体合同。 区域性集体合同 是指区域性的工会联合会和区域内的企业管理委员会签订的适用于全区域劳动者的集体合同。 订立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有利于调整行业内或区域内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行业内或区域内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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