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县委宣传部_行政事业单位正版办公软件采购及安装服务公司竞争性磋商成交XX3173

上传人:亦明 文档编号:150261767 上传时间:2020-11-04 格式:DOC 页数:41 大小:38.8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县委宣传部_行政事业单位正版办公软件采购及安装服务公司竞争性磋商成交XX3173_第1页
第1页 / 共41页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县委宣传部_行政事业单位正版办公软件采购及安装服务公司竞争性磋商成交XX3173_第2页
第2页 / 共41页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县委宣传部_行政事业单位正版办公软件采购及安装服务公司竞争性磋商成交XX3173_第3页
第3页 / 共41页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县委宣传部_行政事业单位正版办公软件采购及安装服务公司竞争性磋商成交XX3173_第4页
第4页 / 共41页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县委宣传部_行政事业单位正版办公软件采购及安装服务公司竞争性磋商成交XX3173_第5页
第5页 / 共4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县委宣传部_行政事业单位正版办公软件采购及安装服务公司竞争性磋商成交XX3173》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县委宣传部_行政事业单位正版办公软件采购及安装服务公司竞争性磋商成交XX3173(4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县委宣传部_行政事业单位正版办公软件采购及安装服务公司竞争性磋商成交XX3173 项目编号: LDCC20XX12 号 招标编号: 51332220XX000134 项目名称: : _行政事业单位正版办公软件采购及安装服务公司 磋 商 文 件 中国 泸定 采 购 人:中共泸定县委宣传部 采购代理机构:泸定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文 件 编 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 二 一九年 十 月 地址:泸定县行政审批局新城政务中心一楼119室 邮政编码:626100 电话(TEL):0836-3129229 目 录 竞争性磋商须知 6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7 第二章

2、 竞争性磋商须知 9 第三章 供应商、产品及服务的资格条件和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4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需求) 16 第五章 价格构成和报价要求 18 第六章:磋商程序 19 第七章 评审程序、方法、标准和成交、评审纪律 19 第八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3 第九章 质疑投诉 26 第十章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30 第十一章 合同草案条款 48 第十二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56 供应商竞争性磋商须知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 600000 元; (实质性要求) 2.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

3、标。 2 最高限价 600000 元 (实质性要求)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5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1. 服务 时间:两年。 2. 服务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验收标准,质保期 服务 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验收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xx205 号)、四川省 _四川 _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xx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6 服务 期 限 :2 2 年 (质保期从终验第 2 日开始计算) 现场考察、标前 1.采购人、采购

4、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答疑会。若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 7 答疑会 2.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采购单位是否收取详见第五章 9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 (实质性要求) 11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1 2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 者 扣 分一、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5、暂行办法(财库xx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 实 质 性 要求)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

6、关系。 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_)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 _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xx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

7、动中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 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若投标文件未附财务报告的,则还需提供完整

8、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注)。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3 (实质性要求

9、) 1.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附件中予以公告。 14 评审情况的公告 2.根据中华人民 _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 _。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5 采购文件咨询开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钱 女士 _:0836-3129229 16 中标通知书领取 1.采购代理机构在

10、中标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 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 _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通知书快递至中标人,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不利后果。 联系人:钱 女士 _:0836-3129229 地址:泸定县行政审批局新城政务中心一楼 119 室 17 供应商质疑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磋商文件技术条款和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商务要求)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由泸定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负责答复。 联系人:王术李 _: 13558518

11、107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 3.提出质疑函的时限要求: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寄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邮寄或快递提交质疑函(采用邮寄和快递形式提交的质疑函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亲自书面签收的为准,否则视为未收到质疑函;收到质疑函后,进行质疑处理时:书面形式现

12、场提交的以书面签收的日期为准,邮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快递以受送现场提交的以书面签收的日期为准,邮寄以出的邮戳日期为准。质疑供应商在质疑函签收后 5 个工作日内未收到质疑答复的,可主动电话询问。 联系人:钱女士 _:0836-3129229 地址:泸定县行政审批局新城政务中心一楼 119 室 邮编:626100 注:根据中华人民 _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质疑函范本。明确的请求是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还是对采购过程还是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想要达到的结果,如中标成交无效、

13、废标、重新组织采购、赔偿、追究法律责任等;必要的证明材料是指:包含供应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质疑时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 _明、参加采购项目的证明、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证明提出质疑的事实存在的材料等。如因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二条的要求,泸定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将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进行质疑函补正,未进行补正或在法定质疑期内未进行补正的将不予受理。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泸定县财政局 联系人:王老师 _:0836-3123065 地址:泸定县财政局 18 供应商投诉 邮编:626100 注: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规定,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