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市水利局全年防汛内部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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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章市水利局全年防汛内部工作规程 一、目标要求 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依法抗洪,科学防汛,通过规范程序管理和科学防控,在现状工程防洪标准内,确保大中型水库不垮坝,重点河堤不决口,内涝少成灾,城市保安全;超标准洪水有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二、指挥调度权限与组织实施 (一)大沽河段的防汛工作在青岛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调度,市大沽河管理所组织实施。 (二)大中型水库的防汛工作,根据青岛市防指的统一部署,由市防指负责指挥调度,由各大中型水库管理局

2、(所)具体实施。 (三)跨区(市)重点边界河道的防汛工作,根据青岛市防指的统一指挥,由市防指负责调度,相关河道管理所、沿河镇政府组织实施。 (四)小型水库的防汛工作由市防指负责调度,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五)塘坝工程的防汛工作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调度。 三、日常管理 (一)责任制落实 1、落实以各级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制、部门责任制、包工程责任制、包工程技术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防汛工作责任制,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公布重点防洪工程、小型水库责任人名单和技术责任人名单及其联系方式。 3、公布防汛专家组组成及其联系方式。 (二)预案制度 修订完善全市防汛预案、洪涝灾害

3、应急预案和大中型水库控制运用方案。 (三)防汛检查 1、防汛检查由市防汛办组织分组实施。其中,城市防汛检查由城市防办组织实施。 2、防汛检查的主要内容:(1)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2)大中型水库、小型水库、主要河道的险工隐患及处理措施;(3)在建工程防汛准备情况;(4)重点河道、水库防洪预案的修订和落实情况;(5)雨水情遥测和会商调度系统的运行情况;(6)河道清障情况;(7)防汛料物、抢险队伍等非工程措施以及其它防汛工作准备情况。 3、防汛检查结束后,由市防办统一汇总,提交检查报告,并下达防汛检查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 4、对重点险工隐患和水毁、岁修工程制定应急度汛和岁修工程计划,报青岛市水利局

4、或市政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防汛队伍 1、市防汛队伍以武装部门组织的基干民兵、镇(街道)组织的防汛抢险队、城市防办组织的抢险队伍组成,我局组建市机动抢险队,市林业防火队员汛期编入市机动抢险队。 2、群众防汛队伍由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企业)群众组成。各级防指负责本辖区内群众防汛队伍调度,跨镇(街道)群众队伍的调度由市防指负责。 3、市武装部门基干民兵抢险队和市机动抢险队主要承担急、难、险、重防汛抢险任务的实施,由市防指统一指挥调度。 (五)防汛料物 1、防汛料物包括市级防汛物资储备料物、镇(街道)级储备料物和群众号料、重点防洪工程储备料物等。 2、市级防汛物资储备料物,由市防指

5、负责调度。具体按防汛专用物资管理规定执行。 3、镇(街道)级储备料物和群众号料,由各镇(街道)防指根据抢险需要,负责本辖区的料物调度。 4、防汛紧急时期的防汛料物实行依法征调,先征后补。防汛料物调拨实行出入库手续管理和核销、补充制度。 (六)防汛工作会议 1、会议由市防汛指挥部指挥或常务副指挥主持。 2、主要内容:传达贯彻上级指示;总结上年度防汛工作经验教训;研究部署本年度防汛工作。 3、参加人员:市级有关领导、市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镇(街道)防指负责人、镇(街道)水利水产站负责人、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责人、其他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专家。 (七)防汛值班 1、汛期(6月1日-9月30日),市防

6、办、市防指成员单位以及镇(街道)防办、大中型水管单位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市防指汛前发文公布防汛值班制度、联系电话和其它联络方式及防汛值班要求。 3、在汛期市防指负责对成员单位、各镇(街道)防办、各大中型水库、河道管理单位、小型水库的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每月不少于四次,抽查情况报相关领导,市防办备存。对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八)防汛信息发布与传递 1、建立防汛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市防办负责发布涉及全市的防汛信息。 2、重要防汛信息发布内容须经市防指审查,并经市防指相关领导签字后,方可对社会公布。 3、各级防办要及时了解掌握当地的水情、雨情

7、、工情和灾情等信息。下级防办要及时向上级防办报送防汛信息,由市防办汇总上报。 (九)洪水预报 1、当发生较大降雨时,由青岛水文局分局负责洪水测报、预报各控制站洪峰水位和洪峰流量,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修正预报。 2、洪水预报结论应及时报送市防办,经专家组会商和审查同意后,由市防办上报和通报。 (十)防汛会商和调度 1、当发生较大汛情时,由市防指副指挥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分析汛情,确定近期防汛工作重点,拟订洪水调度意见。 2、洪水调度令,由市防指领导签发,各镇(街道)防指、城市防办及有关单位必须执行。 3、市防办负责对市防指的各项决定(命令)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十一)紧急防汛期的发布和取消 1

8、、根据雨情、水情、工情及台风暴潮情况,或水库、河道等重点防洪工程设施将发生重大险情时,市防指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2、紧急防汛期通过广播、电视、金宏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 3、在紧急防汛期,市防指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市防指的决定依法实施交通管制。 4、当汛情恢复正常后,市防指宣布取消紧急防汛期。 (十二)防汛抢险救灾 1、市防办接到险情、灾情报告,应及时向市防指领导汇报。 2、了解核实情况,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对策,指导各镇(街道)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9、3、防洪工程遭重大险情,及时通知各镇(街道)防指做好下游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确保人员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4、根据需要,调动基干民兵和机动抢险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十三)汛后工作 1、组织汛后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提出水毁工程修复和除险加固工程计划,上报青岛市水利局。 2、编制上报防汛工作总结。 四、不同量级的防汛工作规程 (一)预报无雨或小雨 1、一是防汛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二是机关值班按防汛值班表正常值班,带班领导到岗,值班人员全员值班,不得单人顶岗,值班车辆为当日值班车辆(下同)。 2、一般情况,由值班人员请示带班领导处理;特殊情况请示分管局长处理。 (二)

10、预报中雨 1、按防汛值班表正常值班。 2、带班领导到岗。 3、防办值班主任到岗,雨水情测报和会商系统安排一人值班。 4、及时沟通气象预报,密切注意卫星云图走向,掌握天气及降雨趋势。 5、准确、及时采集、统计、校对、报送降雨量。其中,雨水情信息数据核对汇总、短信发送、雨情报送分别于次日6:30、7:00、7:30前完成,有“防汛抗旱信息”时要在次日8:30前完成。 (三)预报大雨 1、按规定正常值班,领导带班。 2、分管局长到岗。 3、防办值班主任到岗,通信组、水情组和洪水调度组分别安排值班人员到岗。 4、局办公室除当日值班车辆外,另外安排二辆车到岗并通知防办。 5、及时沟通气象预报,密切注意卫

11、星云图走向,掌握天气及降雨趋势。 6、准确及时采集、统计、校对、报送降雨量。其中,雨水情信息数据核对汇总、短信发送、雨情报送分别于次日6:30、7:00、7:30前完成,有“防汛抗旱信息”时要在次日8:30前完成。并按要求加密报送时段降雨量。 (四)预报暴雨以上 1、防办全体人员上岗,遇连续降雨天气轮流值班。 2、各防汛职能组和专家组到岗。 3、局属全部车辆到院内集结。 4、局长及分管局长到岗。 5、开启调度会商系统,做好随时与青岛市防指联通的准备。 6、局长主持会商,密切监视汛情变化,研究拟订调度方案,将工作情况上报市政府并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 7、通信组及时沟通汇总气象预报分析,准确测报降

12、雨量,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政府、市防指和有关单位。当预报即将发生洪水灾害时,提前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和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8、水情组加密时段雨水情测报,雨水情2小时内、重要水库河道的水情30分钟内报市防指(办),为适时决策提供依据。 9、雨水情信息数据校对、短信发送、雨情报送分别于次日6:00、6:30、7:30前完成,有“防汛抗旱信息”时要在次日8:30前完成。强降雨地区的降雨量按1小时加报时段降雨量。 10、当河道即将出现洪水和大中型水库达到汛限水位时: (1)水情组做好洪水预报、跟踪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滚动预报最新水情,及时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市防指确定

13、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专家组会商,分析雨、水、工情及发展趋势,研究对策措施。 (4)调度组按照大中型水库控制运用方案和大沽河等洪水调度规程修订洪水调度方案,经局长或分管局长签发后下达。 (5)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或出现险情时,启动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六)遇特大暴雨、台风暴潮和水库河道出现重大险情 1、防办全体人员值班。 2、各防汛职能组和专家组到岗,全局机关工作人员到位待命。 3、局领导全部到岗。 4、开启调度会商系统,确保测报和会商系统畅通。 5、市防指发布防汛紧急通知,包工程负责人、技术责任人、部门责任单位和防指成员到岗,组织专家和常备队、群众防

14、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 6、市防指指挥或副指挥主持会商,做出防汛应急工作部署,视情启动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和市台风暴潮应急预案,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和青岛市防指。 7、水情组加密时段水情测报,跟踪洪水发展趋势,提前拟订洪水调度方案。 8、通信组及时提供气象预报分析,密切监视水情、汛情和险情,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和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政府、市防指及有关单位。 9、当洪水超过警戒水位,并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 (1)专家组会商,分析雨、水、工情及发展趋势,研究对策措施。 (2)调度组按经批准的洪水调度预案或专家组商定调度方案,适时调度洪水。 (3)抢险组做好抢险准备。 10、水库河道重点工程出现险情灾害时: (1)调度组通知相关镇(街道)防汛指挥机构,强化巡堤查险,加大防守措施,及时控制险情。 (2)专家组进行紧急会商,提供抢险救灾措施方案。 (3)抢险组赶赴现场指导抢险。 (4)水库、河道即将发生重大险情时,按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要求实施抢险救灾。 (5)发生水库垮坝、河道决堤等重大险情和超标准洪水人力不可抗拒时,根据预案转移受灾地区群众,首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雨、洪水及重大险情紧急时期,指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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