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及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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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奖学金评审条例及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为了激励我院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立志成才,促进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及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一、专业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审依据(一)申请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协作、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2.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和学校章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3

2、.认真参加校院和班级等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4.积极锻炼身体,不断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身心健康;5.学习刻苦,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年学习成绩优良。(二)评审依据1.学院依据学生手册对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在每个新学年开始之初对每位上学年注册在籍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评,给他们具体的、量化的评价。2.学习成绩以初考成绩为准。3.根据评奖的比例、名额和综合测评的名次确定可接受评审学生。(三)不能参与评审的情况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行者;2.受到任何一级行政处分或党、团处分,尚未解除上述处分者;3.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者;4.学习成绩绩点小于2

3、或当年有考试不及格者(初考);5.学生综测德育12分以下者。二、专业奖学金评审条件(一)学习成绩要求1.一等奖:学位课程优良率100%,所有课程优良率90%,无“及格”课程;2.二等奖:学位课程无“及格”,所有课程优良率70%;3.三等奖:所有课程优良率50%。(二)德、体、能考核要求1.一等奖:德、体、能考核成绩在21分以上。三、专业奖学金的等级、金额和比例一等奖 3000元(一学年)/人 占学生数2%二等奖 1200元(一学年)/人 占学生数10%三等奖 600元(一学年)/人 占学生数20%四、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1.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实行百分制。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期评议一次,每学年

4、测评一次。每年九月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内,对学生前一年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3.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德育评分(占20%)+智育评分(占70%)+体育评分(占5%)+能力评分(5%)。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具体算法为:在计入综合测评时,每部分考核原始分设上限,最高分以100分(含100分)计入。原始分按公式标准化折算后计为该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最高为满分100分。在最终综合素质测评出现并列分数时,智育评分具有优先评奖权利,其次依次看德育评分、体育评分、能力评分。五、评审机构和评审程序1.学院成立本科学生专业奖学金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由学院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任工作组组长,辅导员负责具体评审事项;2.专

5、业奖学金由本人申请,辅导员对申请专业奖学金的学生按综合测评的排序和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后,报评审小组审核;3.审核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学生个人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结果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综合审查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意见;4.公示结束后,评审小组将评审结果报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评审;5.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19年9月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考核标准一、德育评分标准(满分100分,20%)考核项目项目具体内容加减分标准备注政治学习态度(30分)1年级大会无故缺

6、席者扣5分/次2班团活动无故缺席者扣5分/次3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组织生活和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扣5分/次*备注:该项采用扣分方式,总分30分。最高分为30分,最低分为0分。文明修身与遵纪守法(20分)1凡违反校纪校规,情节严重受到学校各类处分者扣20分取消各类评奖资格2凡违反校纪校规,情节比较严重,受到学院各类处分者 扣15分取消各类评奖资格3早晚自习无故缺席者扣10分/次针对大一学生4无故旷课者扣5分/次45分钟为一课时5上课迟到或早退者扣3分/次6穿背心、拖鞋、吊带衫(女生)、衣冠不整、携带早餐等进入上课教室内扣3分/次7未按规定穿着校服参加集体活动者扣3分/次*备注:该项采用扣分

7、方式,总分20分。最高分为20分,最低分为0分。住宿及“三级建家”(20分)寝室成绩(30分)1一学年所在寝室卫生平均成绩16得0分16,17)合格之家得10分17,19)优秀之家得15分19模范之家得20分扣分项目1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使用明火、私拉电线等违反寝室安全行为的学生扣20分/次 2不配合、不尊重管理人员与老师,发生争执或冲突,态度恶劣者扣10分/次 3无故留宿校外行为扣10分/次 4寝室楼道公共部位卫生脏、乱、差,所涉及寝室所有成员扣5分/次 5无特殊原因在熄灯后返回宿舍的行为扣5分/次 6其他违反宿舍管理有关条例的行为扣5分/次*备注:该项总分20分。最高分为20分,最低分为0

8、分。志愿者活动及其他(30分)1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成功参加大学生义务献血加30分/次加20分/次2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每累计4小时加1分*备注:该项总分30分。最高分为30分,最低分为0分。二、智育评分标准(满分100分,70%) 1.智育得分(满分100分,65%)智育得分=(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学分内课程的学分*该课程百分制成绩)/(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学分)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学分:除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通识选修课程和综合素质类课程)、专业拓展课程、实践类课程(教育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社会调查以及专业实习等)学分。(1)学习成绩具体算法,参照教务处学生学习指南有关规定;(2)所有成绩均以初考成

9、绩计,缓考成绩可以计入,重考或补考成绩不计。计算科目:(1)该学年所修的必修课和全班同学选修率在90%以上的专业选修课,不含公共选修课。(2)体育课成绩不计入智育评分,参评体育评分部分;(3)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专业拓展课程、实践类课程成绩不计入智育分评分,但学生必须按照培养方案修满每学期相应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专业拓展课程、实践类课程学分;2.智育附加项目(满分100分,5%)附加项目项目具体内容加分标准备注科研创新(50分)1省市级及以上杂志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50分第二作者40分其他署名作者30分2各类科创项目成功结项市级及以上负责人50分项目获奖所有参与者另加10分校级负责人3

10、0分市级及以上参与者10分校级参与者5分3其他专著、专利30-50分酌情加30-50分*备注:各类科创项目包括:大创、大挑、小挑、导生科研立项、调研大赛等。该项目总分50分。最高分为50分,最低分为0分。考级考证(20分)1英语六级及其他类别语言类合格证书10分2教师资格证(通过笔试和面试)10分3计算机二级10分4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10分5国家、市级认可的各类技能证书10分*备注:该项总分20分,最高分为20分,最低分为0分。竞赛获奖(30分)奖项个人/团体(校级)个人/团体(省市级)个人/团体(国际或国家级)一等奖142230二等奖101826三等奖61422其他奖项21018*备注:该

11、项总分30分。最高分为30分,最低分为0分。三、体育评分标准(满分100分,5%)1.体育课成绩(80分)若体育课总评成绩为百分制,则按照实际分数*80%计算;2.体育竞赛及活动(20分)奖项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第七名第八名个人/团体(校级及以上)161412108642*备注:参与各类体育活动,且有有效证明,每次加1分。该项总分20分。最高分为20分,最低分为0分。四、能力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5%)考核项目项目具体内容加分标准备注参与学生工作(50分)1主席级50分校学生会主席、院学生会主席2副主席级40分学生会副主席、分团委副书记、生态文明实践团负责人、环地引力工作室

12、负责人、义工队队长3部长级30分学生会部长、环地引力工作室副负责人、义工队副队长、班长团支书、导生、辅导员助理、学生社团社长4副部长级20分学生会副部长、寝室楼楼长、各班班委、心理工作学生负责人、学生社团副社长5干事级10分学生会干事、寝室长*备注:所有学生工作任职必须在实绩考核合格后方可予以加分。考核优秀者另加10分。该项总分50分,最高分为50分,最低分为0分。参加学生活动(50分)1参加校、院两级讲座2分/次活动负责人另加2分/次2参加校、院两级校园文化活动2分/次活动负责人另加2分/次3参加校、院两级校园文化比赛项目获奖者,校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其他等地5分,院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备注:(1)所有获奖必须提供书面有效证明。(2)所有文娱比赛(包含辩论赛)均需为正式比赛;友谊赛、由校外企业举办的娱乐比赛和由社团组织的文体比赛不列入加分范围。(3)同一校园文化比赛项目(教师技能比赛、歌咏比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党团知识比赛等)多次获奖只记最高分,不累加。该项总分50分。最高分为50分,最低分为0分。本条例解释权归上海师范大学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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