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跟单业务的法规与制度PPT参考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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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八章 外贸跟单业务的法规与制度,2,第一节合同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一)合同的一般定义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二)合同的仃立 订立合同的方式主要是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3,(三)合同的效力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

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4,4.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5,1.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

3、,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6,3.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4、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五)其他规定 1争议、仲裁和裁决 当买卖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因一方的违约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期限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7,第二节货物进出口管理

5、,根据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的规定,除了国家另有规定,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根据进出口货物涉及的管理风险的不同,我国将进出口货物分别纳入禁止进出口、限制进出口和自由进出口的货物的范围,以便实施积极有效的管理。,8,一、禁止进出口货物的管理(一)禁止进出口货物的原则禁止进出口是指国家对于特定的商品出于不同的政策需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该类商品的进出境行为。根据2004年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国家禁止进口或者出口: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禁

6、止进口或者出口的;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禁止出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需要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9,(二)禁止进出口货物的范围1、禁止进口货物:(1)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共6批 第一批、第六批:根据保护生态环境的国际条约而定如破环臭氧层的四氯化碳、虎骨、犀牛角等 第二批:旧机电压力容器类、电器医疗设备类、汽车工程及车船机械类(安全、环保与节能) 三四五批:固体废物类城市垃圾、医疗垃圾、含铅汽油淤渣等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货物 动植物病源、疫区的动植物及产品和动物尸

7、体、土壤; 带有违反“一个中国”原则的货物及包装; 以氯氟羟为制冷剂、发泡济的家电及压缩机(新增)等; (3)以CFC12为制冷工质的汽车及汽车空调器、空调压缩机 右置方向盘的汽车 旧服装、VIII因子制剂等血液制品 、氯酸钾、硝酸铵 2、禁止进口技术管理: 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第一批:涉及钢铁冶和有色冶金、化工、石油炼制、石油化工、消防、电工、轻工、印刷、医药、建材生产技术等,保护国营经济),10,2、禁止出口货物:(1)禁止出口货物目录共四批: 第一、三批: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如:四氯化碳、犀牛角、虎骨、麝香、防风固沙用发菜和麻黄草。 第二批:保护森林资原:木炭 第四批:硅砂及石

8、英砂及天然砂 (2)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口 新发现、重要价值或濒危的野生动植物; 原料血浆、劳改产品、及商业性出口的野生红豆杉及其部分产品。 以氯氟羟为制冷剂、发泡济的家电及压缩机(新增)等; 2、禁止出口技术管理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核技术、测绘、地质、药品生产、农业等技术领域。,11,二、限制进出口货物的管理(一)限制进出口货物的原则根据2004年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下列情况下,限制有关货物的进口或出口行为:(1)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2)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进口或者出

9、口的;(3)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4)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出口的;(5)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6)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7)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8)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9)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10)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11)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12,(二)限制进出口货物的管理办法 根据

10、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限制进出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Quota);其他限制进出口货物,实行许可证管理(License) 进出口货物配额管理是国家对限制进出口的商品采取的一种直接数量控制的办法,即对某种商品规定具体的进口或出口数量,超过规定数量则不允许进口或出口。进出口配额管理的办法根据实施的主动性可以分为主动配额与被动配额;一国因保护本国特定资源、特定产业或满足某一特殊政治、经济的需要而实行的数量限制属于主动配额;一国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要求而实行的数量限制属于被动配额。,13,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管理是国家对限制进出口的商品采取的一种非数量控制的办法,即对某种商品,须经外经

11、贸主管部门批准,并颁发相应许可证件,许可经营人开展该商品进口或出口的办法。进出口许可证是国家管理货物进口的法律凭证。凡属于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类进出口企业应在进出口前按规定向指定的发证机构申领进出口许可证,海关凭进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和验放。因此,进出口许可证也是相关进出口货物通关的必要凭证。国家实行统一的货物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国家对有数量限制和其他限制的进口货物实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即国家对部分货物在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基础上实行配额管理,这部分商品在申领了配额证明后需凭借配额证明申请办理进出口许可证。,14,商务部授权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简称“许可证局”)统一管理、指导全国

12、各发证机构的进出口许可证签发及其他相关工作,许可证局对商务部负责。许可证局及其委托发证的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为进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简称“发证机构”),在许可证局的统一管理下,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发证工作。,15,2.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根据商务部和2003年底颁布的2004年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2004年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情况如下:自2004年1月1日起,取消成品油、天然橡胶、汽车轮胎的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取消部分税号汽车及其关键件的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自2004年1月1日起,增列2种消耗臭氧层物质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2

13、004年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共5种,总计123个8位商品编码。 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有:汽车及其关键件。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有:光盘生产设备、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和消耗臭氧物质。,16,3.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根据商务部和海关总署2003年底颁布的2004年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2004年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50种商品(319个8位商品编码),分别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配额有偿使用、出口配额无偿招标和出口许可证管理。包括玉米、大米、小麦、棉花、茶叶、锯材,17,4.进口货物的关税配额管理进口货物的关税配额是一种特殊的配额管理办法。对实施

14、的进口关税配额的商品一般订有两种税率:配额内税率和配额外税率。配额内税率是针对配额内进口数量征收的税率,配额外税率是该种商品的优惠或普通税率。属于关税配额内进口的货物,按照配额内税率缴纳关税;属于关税配额外进口的货物,按照配额外税率缴纳关税。通过实施不同的差别税率,达到限制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的目的。如2002年我国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化肥品种为:尿素(税号31021000)、磷酸二铵(税号31052000)和复合肥(税号31053000)。关税配额内税率为4%,关税配额外税率为50%。2002年实行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主要有:粮食、食用油、糖、羊毛、棉花、化肥等6大类商品。,18,(三)纺织品的出

15、口配额管理依据世界贸易组织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简称“ATC”)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有关纺织品贸易安排以及有关国际协议,我国对部分纺织品的出口实行被动配额管理。纺织品被动配额指受进口国限制的棉、毛、化学纤维、丝麻及其他植物纤维纺织品及其制品的出口数量限额。纺织品配额分类和计量单位以有关协议规定为准。设限国家主要包括向世界贸易组织纺织品监督局(TMB)通报涉及中国的纺织品配额限制的国家(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欧盟。纺织品配额采取招标、自主申领和业绩分配三种分配方式。商务部根据上年度配额使用情况于每年9月10日前公布下一年度实行招标、自主申领和业绩分配的配额类别清单,并可根据当年配额使用情况

16、进行必要的调整。对设限国家出口纺织品,实行配额和出口证书管理制度,出口证书实行“一批一证”且不得转让,由海关监管,并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有关规定检验,19,三、自由进出口货物的管理1.自由进出口的含义根据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除国家实行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外,国家允许其自由地进口或出口。所谓自由进出口,即具备合法的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主体,都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对外签订有关货物的进出口合同,办理该货物的进口或出口行为,无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20,2.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自由进出口是一种实质权利的自由,但并不意味着进出境程序上的自由。我国基于监测货物进口情况的需要,国务院对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划分,对部分属于自由进口的货物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在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的原因发生变化后,商务部将取消该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并予以公布。进口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均应当给予许可。在这里,这种许可是一种“自然程序的许可”,而不同于进出口货物许可证中的“授权的许可”。,21,四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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