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期末复习重点总结(最终版)-修订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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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第一章 1 法律关系由哪三部分组成?法律关系由哪三部分组成?9 主体,内容和客体三部分组成的主体,内容和客体三部分组成的 2.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哪些?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哪些?9 (1)公民,包括本国公民,居住在外国境内或在外国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 无国籍人士 )公民,包括本国公民,居住在外国境内或在外国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 无国籍人士 (2)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指不具有法人地位的但是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 的主体,如分公司。 )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指不具有法人地位

2、的但是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 的主体,如分公司。 (3)国家,特定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详情 看书第 )国家,特定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详情 看书第 9 页的相关例子。页的相关例子。 第二章第二章 1.法律行为具有哪些特征?法律行为具有哪些特征?15 (1)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意欲达到某种预期法律后果 的内在意思变现于外部的行为。这样分为两种情况: )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意欲达到某种预期法律后果 的内在意思变现于外部的行为。这样分为两种情况:1.行为人仅仅有内在意思不 表示于外,则不构成意思表示; 行

3、为人仅仅有内在意思不 表示于外,则不构成意思表示;2.行为人表现于外的意思不是其内在意思的真实 反映。 行为人表现于外的意思不是其内在意思的真实 反映。 (2)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为目的。此处的目的仅仅指当事人实施民 事法律行为区别于其他法律行为所追求的法律后果,不包括行为人实施行为的 动机。 )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为目的。此处的目的仅仅指当事人实施民 事法律行为区别于其他法律行为所追求的法律后果,不包括行为人实施行为的 动机。 (3)是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内容和形式上符合法律的要求或者不 违背法律的规定,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才能达到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 果。 )是合法

4、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内容和形式上符合法律的要求或者不 违背法律的规定,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才能达到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 果。 2.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是什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是什么 17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包括两个方面:)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包括两个方面:1,意思表示自愿, 任何人不得强迫 意思表示自愿, 任何人不得强迫;2,行为人的主观意愿和外在意思表示一致。行为人的主观意愿和外在意思表示一致。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3 诉讼

5、时效的种类有哪些?其期间各为多长?诉讼时效的种类有哪些?其期间各为多长?29 诉讼时效种类诉讼时效种类时效期间时效期间 普通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2 年年 短期诉讼时效短期诉讼时效不足不足 2 年年 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2-20 年年 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20 年年 4.无权代理的情形一般包括哪些无权代理的情形一般包括哪些 26 (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5.无权代理人,当事人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哪两种情况无权代理人,当事人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哪两种情况 26 (1)本

6、人的保护。)本人的保护。 (2)相对人的保护。)相对人的保护。 1.催告。催告。 2.撤销权。撤销权。 第三章第三章 1.物权法上的物具有什么特点物权法上的物具有什么特点 33 (1)有体性)有体性 (2)可支配性)可支配性 (3)在人的身体之外(器官脱离人的身体,可 成为物) )在人的身体之外(器官脱离人的身体,可 成为物) 2.区别动产和不动产的意义是什么区别动产和不动产的意义是什么 34 (1)物权变动的要求有别。动产以交付为原则,不动产则需要登记。)物权变动的要求有别。动产以交付为原则,不动产则需要登记。 (2)确定诉讼管辖。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确定诉讼管辖。不动产纠纷

7、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3.物权具有什么样的特点物权具有什么样的特点 35 (1)支配性。支配权()支配性。支配权(2)排他性。所有权)排他性。所有权 (3)绝对性。绝对权或者对世权。)绝对性。绝对权或者对世权。 4.物权法第物权法第 2 条第条第 3 款(下面那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款(下面那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35-36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中,所有权即是自物权,亦称为 完全物权,系对于自己之物所享有的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则属于他物权, 亦称为限制物权,是在他人所有之物设定上的物权。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中,所有权即是自物权,亦称为 完全物权,系对

8、于自己之物所享有的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则属于他物权, 亦称为限制物权,是在他人所有之物设定上的物权。 5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36-37 (一)物权法定原则。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种类法定。二是内容法定。(一)物权法定原则。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种类法定。二是内容法定。 (二)物权客体特定原则,含义 : 物权只存在于确(二)物权客体特定原则,含义 : 物权只存在于确 定的一物之上,相应地, 每一行为亦只能处分一物。 定的一物之上,相应地, 每一行为亦只能处分一物。 (三)物权公示原则。物权以法定方式公诸于外,称为公示原则。公示方 式依动产和不动产而有不同,原则上,前者

9、以交付占有为公示手段,后 者以登记为公示手段。 (三)物权公示原则。物权以法定方式公诸于外,称为公示原则。公示方 式依动产和不动产而有不同,原则上,前者以交付占有为公示手段,后 者以登记为公示手段。 6.物权公示的效力有哪些?物权公示的效力有哪些?36-37 (1)物权移转效力)物权移转效力 (2)物权推定效力)物权推定效力 (3)公信效力)公信效力 7.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获得由哪些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获得由哪些方式 50 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方式,分别对应国有土地的一级 市场和二级市场。其中,创设取得可采取有偿出让或无偿划拨等方式,移转取 得则有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抵押等

10、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此时 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方式,分别对应国有土地的一级 市场和二级市场。其中,创设取得可采取有偿出让或无偿划拨等方式,移转取 得则有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抵押等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此时 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8.什么是所有权?它有那些权能什么是所有权?它有那些权能 41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已发享有占有, 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据此,所谓全面支配,可以简化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已发享有占有, 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

11、利。 据此,所谓全面支配,可以简化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 9.担保物权有什么特性,担保物权有哪些担保物权有什么特性,担保物权有哪些 52 (1)从属性)从属性 (2)权力行使的附条件性)权力行使的附条件性 (3)优先受偿性)优先受偿性 10.物权法对抵押权的设立有什么规定物权法对抵押权的设立有什么规定 55 (1)抵押权设定行为。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该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权设定行为。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该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2)登记。抵押合同不以登记为生效条件,但抵押权本身却须登记。不同的 抵押财产, 登记产生的效力有所不同, 具体有登记生效与登记对抗两种情形

12、。 一, 登记生效,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 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 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登记对抗。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 输工具以及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另外,浮动抵押之抵押权亦自抵押合同生效 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并且,浮动抵押不得对抗正常经营 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权的买受人。 )登记。抵押合同不以登记为生效条件,但抵押权本身却须登记。不同的 抵押财产, 登记产生的效力有所不同, 具体有登记生效与登记对

13、抗两种情形。 一, 登记生效,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 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 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登记对抗。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 输工具以及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另外,浮动抵押之抵押权亦自抵押合同生效 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并且,浮动抵押不得对抗正常经营 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权的买受人。 11.什么是登记对抗效力什么是登记对抗效力 55 登记对抗。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以及正在建造的

14、 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 意第三人。另外,浮动抵押之抵押权亦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 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并且,浮动抵押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 并取得抵押权的买受人。 登记对抗。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以及正在建造的 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 意第三人。另外,浮动抵押之抵押权亦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 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并且,浮动抵押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 并取得抵押权的买受人。 12.物权法对抵押物转让上有什么限制物权法对抵押物转让上有什么

15、限制 56 抵押物的所有权人乃是抵押人,所以抵押人有权转让抵押物所有权,但转让 可能影响抵押权人利益,所以须受一定的限制。具体规则是:第一,抵押期间, 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 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 分由债务人清偿。第二,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过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 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抵押物的所有权人乃是抵押人,所以抵押人有权转让抵押物所有权,但转让 可能影响抵押权人利益,所以须受一定的限制。具体规则是:第一,抵押期间, 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

16、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 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 分由债务人清偿。第二,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过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 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第四章第四章 1.合同法具有什么特征?合同法具有什么特征?66 (1) 合同法是私法。合同作为一种法律事实,是当事人自由约定,协商一 致的结果。 合同法是私法。合同作为一种法律事实,是当事人自由约定,协商一 致的结果。 (2)合同法是自治法。合同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法律规范而不是强制性法律 规范调整合同关系。 )合同法是自治法。合同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法律规范而不是强制性法律 规范调整合同关系。 (3)合同法是财产交易法。合同法主要调整财产的流转关系,即从动态角度 为财产关系提供法律保护。 )合同法是财产交易法。合同法主要调整财产的流转关系,即从动态角度 为财产关系提供法律保护。 2.合同的相对性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合同的相对性主要体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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