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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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财政学讲义财政学讲义 第第1章 财政概述章 财政概述 教学目标:教学目标:了解财政概念、区分公共产品与公共财政、理解财政的职能 教学重点及难点:教学重点及难点:财政职能 教学内容:教学内容: 一、财政的概念 1.财政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的集中性分配,即国家的分配。 2.财政的内涵 A 财政分配主体是国家,参与分配的依据是国家政治权力。财政分配以国家存在为前提,由 国家组织,国家在财政分配中居于主导地位。 B 财政分配对象是社会产品,主要是剩余产品。 C 财政分配目的是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即社会公共需要。社会公共需要指向社会提 供安全、秩序、公民基本权利和经

2、济发展的社会条件等方面的需要。 二、公共产品与公共财政 公共财政的理论基础:公共产品理论和市场失灵理论 (一)公共产品及其特征 1.公共产品是指没有消费的排他性和竞争性的产品。根据萨缪尔森定义,纯公共产品是指这 样的产品:每个人消费这种产品不会导致他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 2.特征: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排他性;取得方式的非竞争性;提供目的的非盈利性。 (二)市场失灵 1.公共产品;2.外部效应;3.不完全竞争;4.收入分配不公;5.经济波动与失衡。 (三)基本结论 1.财政是公共部门经济,现代政府不仅仅是个消费单位,也是个创造价值的生产部门,政府 要向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2.

3、财政的职能是解决市场不能解决或不能解决得令人满意的事项,如提供公共产品、纠正外 部效应、维持有效竞争、调节收入分配、稳定经济等。 3.财政效率体现为财政收入对经济的影响和财政支出的社会满意度 (即提供公共品数量和质 量是否令社会满意) 。 三、财政的职能 2 1.资源配置,是指通过对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调配,实现资源结 构的合理化,使其得到最有效的使用,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内容包括调节 全社会资源在地区之间、 产业部门之间、 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 (企业和个人) 之间的配置。 2.收入分配职能,是指对国民收入的分配,目标是实现公平分配,方式是调节企业利润水平

4、 和居民收入水平。公平分配包括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前者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强调要 素投入和要素收入相对称,是在平等竞争条件下,由等价交换实现的;后者通常是收入差距 维持在现阶段各阶层居民所能接受的合理范围内,很难以某个具体指标来衡量。 3.经济稳定,是指实现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方式包括调节财政预算和发挥 财政政策的内在稳定器功能。 第第 2 章章 财政分配关系财政分配关系 教学目标:教学目标:了解社会总产品分配原理、理解财政分配关系、掌握财政分配形式和财政分配体 系 教学重点及难点:教学重点及难点:财政分配形式和财政分配体系 教学内容:教学内容: 一、 一、 社会总产品分配原理

5、 财政政策工具收入分配、货币供应财政政策目标(财政参与社会总产品分配图) 货币政策工具货币政策的中介指标货币政策目标(财政参与当年国民收入分配图) 二、 二、 财政分配关系 1. 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国家以社会管理者身份参与企业分配;国家以资产所 有者身份参与企业分配;国家以商品交换主体身份参与企业分配 2. 国家与行政单位之间的分配关系 3. 国家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分配关系 4. 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 5. 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 三、 三、 财政分配形式与分配体系 实物形式与货币形式;有偿分配与无偿分配; 财政分配体系:政府公共预算财政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社会保障财政国家信 用财

6、政预算外财政 第第 3 章章 财政收入财政收入 教学目标:教学目标:了解财政收入的分类与结构、掌握财政收入规模及其增长、税收收入 3 教学重点及难点:教学重点及难点:税收收入 教学内容:教学内容: 一、财政收入的分类与结构 1.按财政收入形式分类 税收收入;国有企业收入;债务收入;其他收入(事业收入、规费收入、罚没收入、国家资 源收入、专项收入等) 。 2.按经济成分(所有制)分类 国有经济收入、集体经济收入、私营经济收入、个体经济收入、外资企业收入、合资企业收 入等。 3.按经济部门分类 来自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和服务业等部门的收入。 4.按价值构成分类(反杜林论) :社会产

7、品价值=C+V+M (1)财政收入来自 C 的部分,过去仅限于国有企业上交财政的折旧基金部分。 (2)财政收入来自 V 的部分,包括直接向个人征收的税,如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等;直接向个人收取的规费收入(如户口证书费、结婚证书费、护照费等)和罚 没收入等;居民购买的国库券。 (3)财政收入主要来自 M 的部分。 #(4) 物耗、折旧、工资变动都影响财政收入。 二、财政收入规模分析 财政收入规模的衡量指标可以用绝对数表示,如财政收入总额,也可以用相对数表示,如财 政收入占 GDP 的比重。影响财政收入规模的因素主要有经济发展水平、政府的职能范围、 经济体制和分配政策、价格 经

8、济发展水平、政府的职能范围、 经济体制和分配政策、价格等。 三、税收的性质和特征 1.税收,是国家依据法律规定,按照固定比例对社会产品进行强制的、无偿的分配。 2.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四、税制要素 1.税收制度,是国家规定的税收法令、条例和征收办法的总称。税收制度由纳税人、课税对 象、税率、税种、纳税环节、纳税期限、附加和减免、违章处理等基本要素构成。 2.基本要素 A 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交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自然 4 人,也可以是法人。 B 课税对象,是征税的根据,即确定根据什么征税,是纳税的客体。税源税源是指税收的经济来 源或最终出处,课税对象

9、解决对什么征税的问题,税源表明纳税人的负担能力。税目税目是课税 对象的具体项目,规定着征税的具体根据。 C 税率,是税额与课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比例,是税收政策和制度的中心环节。比例税率、累 进税率(全额累进和超额累进) 、定额税率。 D 附加、 加成和减免。 附加附加是地方附加的简称, 是地方政府在正税以外附加征收的部分税款。 加成加成是加成征税的简称, 是为了实现某种限制政策或调节措施, 对特定纳税人实行加成征税 的措施。减税减税是减征部分税款,免税免税是免交全部税款,减免税是为了发挥税收的奖限作用或 照顾某些纳税人的特殊情况而作出的规定。 起征点起征点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开始征税时应达到 的

10、一定数额,课税对象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时全部课税对象都要征税。免征 额 免征 额是课税对象中免于征税的数额,只对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E 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的处置。纳税人的违章行为通常包括偷税、抗税、漏 税、欠税等不同情况。偷税是指纳税人有意识地采取非法手段不交或少交税款的违法行为。 抗税是指纳税人对抗国家税法拒绝纳税的违法行为。 漏税是指纳税人出于无意而未交或少交 税款的违章行为。欠税即拖欠税款,是指纳税人不按规定期限交纳税款的违章行为。偷税和 抗税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漏税和欠税属一般违章行为,不构成犯罪。 五、税收分类 1.按课税对象分类 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

11、财产税、行为税五大类。 2.按税收计量标准分类 A 从价税,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税类。 B 从量税。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容积或体积为计税依据的税类。 3.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 A 价内税,凡税金构成价格组成部分的,如多数流转税。 B 价外税,凡税金作为价格以外附加的,如增值税。 4.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 A 直接税,凡税负不能转嫁的税种,如所得税。 B 间接税,凡税负能够转嫁的税种,如商品税。 5.按税收的管理权限分类 5 A 中央税,管辖权和使用权归属中央政府的税种。 B 地方税,管辖权和使用权归属地方政府的税种。 C 中央地方共享税,税收收入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按比例分成的

12、税种。 6.其他分类 实物税、劳役税和货币税;国内税和涉外税。 六、我国税收制度的演变 1.1950 年统一全国税制,开征农业税和 14 种工商税,又于 1953 年、1958 年和 1973 年三次 改革税制。 2.19791994 年税制改革。 3.1994 年税制改革。指导思想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 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 七、流转课税 1.流转税(商品税) ,指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类,具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 关税等。流转额包括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前者指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发生的交易额, 后者指交通运输、邮电

13、通讯及各种服务性行业的营业收入额。 2.流转税特点: (1)以商品交换为前提,课征普遍; (2)税额与价格关系密切; (3)除少数 税种实行定额税率外,普遍实行比例税率; (4)计征简便。 3.增值税,以商品价值中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个税种。所谓增值额,是企业生产经营过 程中新创造的价值, 相当于商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资料转移价值 C 之后的余额, 即 V+M 部分。 增值税的优点: 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和税负不均的问题; 能够适应经济结构的各种变化, 保证财政收入稳定;有利于商品的出口退税,从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增值税的类型:生产型增值税,指对购进固定资产价款不准许做任何扣除,其折旧作为 增值额

14、的一部分据以课税; 收入型增值税, 指对购进固定资产价款只准许抵扣当期应计入 产品成本的折旧部分; 消费型增值税, 指对当期购进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固定资产价款允 许从当期增值额中一次全部扣除。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加法,指将构成增值额的诸要素(如工资、利润、利息和其他增值 项目)逐项相加作为增值额,然后按适用税率求出增值税额;减法(或扣额法) ,指从纳 税期内的销售收入额中减去法定扣除额(如原材料、燃料、动力、零配件等)后的余额作为 增值额,据以计税;扣税法,指不直接计算增值额,而是从按销售收入额计算的税额中, 扣除法定外购商品的已纳税金,以其余额作为增值税的应纳税额。 6 我国的增值税条例 征

15、税范围和纳税人。征税范围征税范围包括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商品及加工、修理修配。纳税 人 纳税 人是所有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 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税率。基本税率基本税率 17%,低税率低税率 13%,零税率零税率(主要针对出口货物) 。 现行增值税实行价外计算办法,即计税价为不含税价不含税价。计算公式:不含税价格=含税价格 (1+税率) 。假定原含税价为 100 元,则不含税价格=100(1+17%=85.5 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实行根据发票注明税金进行税款抵扣制度,计算公式是:应纳税 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税率。进项

16、税额指纳税人购 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 限于下 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A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 额;B 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C 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按 10%的扣除率计算;D 购销过程中发生运输费的,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 扣除率 7%。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应纳税额=销售 额3%,不得抵扣进项税。 我国现行增值税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我国现行增值税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资本性固定资产的价款不能在计算增值税应纳 税额时扣除。 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要进行专门的资格认定和税务登记,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销售收入为课税对象的一个税种。目的是为了调节消费结构、引导 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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