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检察室机关践行枫桥经验工作经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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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派驻检察室机关践行枫桥经验工作经验材料枫桥经验是政法战线的“一面红旗”,学习和践行枫桥经验是检察机关的使命要求。江西省xx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枫桥经验的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紧紧抓住派驻检察室这个关键所在,坚持案件办理、矛盾处理、释法说理“三同步”,积极回应和解决新时代基层社会综合治理难点问题,将派驻检察室打造成践行枫桥经验的前沿哨所,推动释放“枫桥经验”综合治理红利。一、xx市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特点近年来,xx市形成了网格化、多元化、梯次化的治理体系,初步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综合治理效果。一是实现组织网格化。xx市初步实现了“户

2、组村镇”立体化、网格化综治格局。其中,“户”有十户联防机制,对x户家庭设置了x个治安联防小组,配备中心户长;“村组”有村民小组综合治理理事会;“村”有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站、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理工作站;“镇”有综治中心,统筹协调全镇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二是实现力量多元化。组织网格化使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力量多元化。除了专职治安巡防队、义务巡防队、治安信息员、法治宣传员等队伍外,xx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量还有以黄新发工作室为代表的乡贤调处力量,以司法协理员、人民陪审员为代表的“半专业化”调处队伍。三是实现调处梯次化。xx市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四步走”,即:第一步排查,第二步交办,第三步联调,第

3、四步引导走司法程序。按照“四步走”模式,由村组矛盾调处组织先进行调处,当遇到专业性问题时再申请专业司法力量介入,对一些群体性、影响较大的纠纷,则由基层综治办牵头组织社会力量和专业力量同步调处。二、xx市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在取得较好综合治理效果的同时,xx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存在预防防控机制不全、专业性力量参与不足、老大难问题破解不力等问题。(一)预防防控机制不全“立足预防”是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之一。健全预防机制需要法治教育、道德教育、技术支撑等多重发力。从调研情况来看,基层组织在构建预防机制方面做了不少努力,取得了一些效果,但也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一些地方综治宣传

4、停留在“发传单”的初始阶段,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话”进行综治教育的水平较低。二是社区矫正工作停留在初级阶段。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停留在“点到、报道、写心得体会”的阶段,因人施策的社区矫正措施不多。三是一些地方“天网”停摆。有基层派出所反映,辖区监控系统老化、陈旧,处于停摆状态,难以发挥防控作用。(二)专业性力量参与不足矛盾调处梯次化实现了矛盾调处层层过滤,但“检调对接”“诉调对接”不够理想,致使一些矛盾纠纷的调处没能做到“不留后患”。如存在针对一些小矛盾、小纠纷,未能与基层组织和基层调处组织做好诉调对接,用法律知识调处矛盾纠纷说理不透等问题。(三)老大难问题破解不力基层是矛盾的多发地,基层同志

5、在调处矛盾纠纷方面耗费了大量的心血,也取得了保一方稳定的较好效果。但由于矛盾复杂度、群众接受度、知识局限性、机制不健全等方方面面的原因,诸如征地拆迁、宅基地问题、林权纠纷、涉军人员上访、涉法涉诉案件等多发、易发的“老大难”问题的调处效果不甚理想。三、xx市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的实践路径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具有以下三个天然优势:一是监督的主动性,有利于及时发现、掌握问题和纠纷;二是地位的客观性,有利于不偏不倚定分止争;三是工作的专业性,有利于提供法治化解决方案。但是由于检力不足、人案矛盾等原因,派驻检察室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全面履职还有一定的差距。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上

6、述天然优势,除了需要检察干警担当履职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贴近基层、靠近百姓的“探头”作用,将派驻检察室打造成践行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推动检察资源向农村基层组织倾斜、检察力量向农村基层组织延伸,积极摸排并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专业化力量和社会化力量在化解矛盾纠纷时同向发力。(一)突出区块运行,将派驻检察室打造成有效覆盖辖区的“小检察院”区块运行是指将检察室辖区作为检察室全面履职的根据地,全面摸清检察室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治安情况和多发易发矛盾纠纷,找准检察室履职和化解矛盾的重点方向,着力将检察室打造成有效覆盖检察室辖区的“小检察院”。目前,xx市检察机关已全面运行的派驻检察室主要有

7、7个(含5个生态检察室),辖区均为该市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且辖区覆盖范围较广。为了推动派驻检察室实现对辖区的有效覆盖,xx市检察机关探索构建了“室区站点员”的纵向立体化保护法网,即以龙虎山和“农林水工”等5个生态检察室为龙头,以阳际峰、芦溪河、邓家埠水稻原种场生态环境示范保护区为支撑,以检察工作站、检察联系点为延伸,以检察联络员为支点的“五级保护法网”。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五级保护法网”有效拓展了生态检察室的纵向监督机制,收集了大量线索,实现了纵向综合治理的网格化。在巩固纵向立体法网的基础上,派驻检察室亟须深耕辖区,进一步打开在辖区的横向监督触角。如派驻金屯“林业生态”检

8、察室在辖区的贵溪金屯镇具有较大影响,而对辖区的文坊、塘湾、耳口、冷水等乡镇综治工作参与较少。因此,派驻检察室必须坚持以区块运行为基础,进一步丰富、拓展派驻检察室工作职能、配强派驻检察室工作力量、健全与辖区内各乡镇的联络机制,从而推动派驻检察室真正实现“稳定一方、协调各方、影响四方”的履职效果。(二)突出职能支撑,以司法办案推动实现“办理一案、预防一片”效果派驻检察室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抓手就是司法办案,结合践行枫桥经验要求,当前派驻检察室应着力履行好五项职能:一是发挥控告申诉检察职能。派驻检察室受理辖区内群众控告、申诉案件,受理辖区内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推行派驻检察室干警“驻村”制度,使法

9、治触角前移下沉。健全“控告申诉检察+派驻检察室”联动工作模式,派驻检察室借助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力量和律师力量化解检察室辖区内矛盾,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借助检察联络员力量排查、化解矛盾,变“上访”为“下访”。同时,依托派驻检察室“探头”优势,重点收集辖区内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推动环境治理向农村基层延伸。二是发挥轻罪案件检察职能。基层检察院检察室办理本辖区内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轻罪案件。司法实践表明,不少轻罪案件发生于邻里之间、熟人之间,这类案件往往由村民之间的微小矛盾激发导致,由派驻检察室充分发挥居中调处作用,少捕少诉,可以较好地达到修复群众关系的效果。派驻检察

10、室立足控告申诉和轻罪案件检察职能,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季”专项行动,结合在办案件,对发生在邻里之间的轻罪案件、征地拆迁领域的矛盾纠纷和久访不息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联合基层综治单位和律师开展矛盾调处工作。三是发挥诉讼监督职能。派驻检察室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对辖区内派出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环保所、国土所等基层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检察监督,在监督中支持基层综治单位更好地以法治化方式化解矛盾。如对于征地拆迁领域的易发矛盾纠纷,督促国土所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对“村两委”分配征地拆迁款的监督指导工作,切实预防矛盾纠纷发生。四是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由派驻检察室配合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履行对辖区内社区矫

11、正对象矫正情况的检察监督,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特殊人群帮教季”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情景式教育、体验式教育等方式,监督司法行政机关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矫正,实现“矫正思想,帮教一生”的效果。五是发挥法治教育职能。立足预防这个重点,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发挥专业化宣讲队伍“名嘴”效应,有计划、有体系地开展面向群众、干部、学生、干警的系列法治教育活动,以身边事、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提高村民法治意识。(三)突出专业引领,以“一室一品”实现矛盾纠纷化解“一地一策”专业化引领是指立足“一室一品”理念,推动派驻检察室工作队伍专业化、办案类型专业化,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和案件办理“一地一策”,提

12、高矛盾纠纷化解和案件办理的实效性。一方面,实现派驻检察室工作队伍专业化。一是选优配强专业化办案队伍。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和各地各检察室实际情况,配齐“X+Y+Z”(即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事业或财补人员)的检察室力量,专职从事派驻检察室工作。由员额检察官“挂帅”,对检察室辖区内相关案件履行决定权;由1至2名定岗、常驻检察室的检察官助理负责检察室辖区内案件办理和各项行政管理、综合协调工作;由1至2名定岗、常驻的事业编或者财补编工作人员,协助检察官助理处理辖区内事务性工作。二是选优配强检察联络员队伍。积极融入辖区内综治网络,加强与辖区内综治网络队伍和黄新发工作室等社会化力量的沟通联系,着力从这

13、些队伍中选聘一支“为我所用、服务大众”的检察联络员队伍,发挥排查矛盾纠纷和收集案件线索的“千里眼”作用。加强对检察联络员队伍的法治培训,提升他们以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另一方面,实现派驻检察室办案类型专业化。立足各地各检察室区域发展实际和多发易发矛盾纠纷,将特定案件授权派驻检察室专职办理。如调研发现,市检察院派驻高新区检察室辖区涉企案件较多,企业对加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诉求较多,就此由派驻高新区检察室专职办理辖区内知识产权和涉企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市检察院派驻龙虎山生态检察室辖区破坏景区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多发,就此由派驻龙虎山生态检察室专职办理辖区内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贵溪市铜都“工

14、业生态”检察室辖区因工业污染引起的矛盾纠纷和案件多发,就此由铜都“工业生态”检察室专职办理工业污染案件。(四)突出系统协调,通过法律监督职能粘合起综合治理的广泛合力系统协调是指以派驻检察室积极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健全上下联动、内部联合、外部联络制度机制,助推凝聚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合力。一是健全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派驻检察室“室区站点员”的立体化保护法网实现了综合治理的网格化。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是进一步健全纵向信息反馈、联动联处反应机制,及时将基层矛盾、纠纷和案件线索,反馈至派驻检察室统筹处理。为此,需要学习借鉴“网上枫桥经验”,着力构建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平台,以远程视频接访系统

15、为载体,以微信工作群为渠道,以“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为窗口的信息化支撑体系,实现矛盾纠纷和案件线索“一键反馈”。二是健全内部联合工作机制。在检察机关内部应进一步厘清派驻检察室与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之间的关系,明确派驻检察室与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是职能互补的总定位。一方面,派驻检察室充分履职需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在案件办理程序上予以协作。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内设机构需要发挥派驻检察室功能作用,补强监督触角延伸不足的短板。鉴于此,需要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线索快速移送、案件会商通报工作机制,推动派驻检察室与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在履职中相辅相成、同频共振。三是健全外部联络工作机制。在检察职能调整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时代背景下,派驻检察室与基层党政机关会签相关联络协作文件,需要调整充实、更新换代;派驻检察室参与调处矛盾纠纷触角的前移,需要和相关综治单位健全“检调对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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