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会计从业财经法规表格版.Su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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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江西省会计从业财经法规表格版.Suuu 作者: 日期:18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概 述考点一 支付结算概念及功1.定义: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和银行卡、电子支付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注意不包括现金)2.主要功能: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是一种法律行为) 3.银行、单位和个人 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多选题)考察支付的主体考点二 支付结算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银行)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1)签章:单位、银行: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授权

2、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2)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 (结算凭证是银行的申请委托书)(3)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付。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区别与统一领导)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制定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中国人民分行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判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制定的票据法。 XX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

3、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 XX办法 考点三 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账, 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考点四 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概念易考选择题)1.票据结算: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本票和支票非票据结算: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2.银行汇票: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同城、异地3.商业汇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1)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

4、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2)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3.支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1)分类:现金支票、转账(划线)支票和普通支票(2)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5.托收承付: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根据合同对单或对证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起点为1万元。 6.委托收款: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同城、异地考点五 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1、 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2、单位、个人和银行办

5、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注意是2个 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 (2对2)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4对4)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 4、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5.大写:到“元”为止:应写“整”或“正”;到“角”为止:可以不写“整”或“正”;到“分”为止:不写“整”或“正”6.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间有“0”时,要写“零”字;连续有几个“0”时,可

6、以只写一个“零”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应写“零”字4.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月:1、2、10月,加零日:1-9日、 10、20、30日加零日:10-19日,加壹5.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 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6.伪造:无权限人假冒他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签章的行为或者票据本身的伪造 变造:无权限却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7.银行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 8、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

7、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 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判断)第二节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条例由国务院制定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选择)考点一 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1.出纳人员负责管理现金,出纳人员不能兼管稽核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考点二 现金使用情形职工工资、津贴;(个人)(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

8、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不是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是1000元 不是1000元以下)(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1.使用现金:支付给个人、支付给单位在结算起点(1000元人民币)以下的2.除差旅费、农副产品收购款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 3.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应经开户银行审查后予以支付。 4.金额起点需要调整时,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后,报国务院备案。考点

9、三 现金限额 2000*15=30000现金使用的限额由开户行核定,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对没有银行单独开立账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金,也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商业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要根据营业额核定定额,但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考点四 现金管理的基本要求1.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2.实行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制度:工资性支出和农副产品采购现金支出除外。3.现金收入当日送存。4.不得坐支。特殊原因须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5.从

10、开户银行提取现金,采购地点不固定须携带现金,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方可。6.现金管理“六不准”(多选)1. 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 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3. 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4. 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 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6. 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考点五 建立健全现金核算的内部控制制度1.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岗位轮换2.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

11、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3.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4.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办理支付(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5.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多选)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考点一 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分类1.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

12、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木有定期存款)2.种类按用途不同基本存款账户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一般存款账户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户开户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按专用存款账户管理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按用途不同: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 合格境外从事证劵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QFII专用存款账户),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颁发许可证(行政许可证)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个人因投资、消费使用各种支付工具,包括借记

13、卡、信用卡在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2、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按开户地不同 分为本地银行结算账户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考点二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2.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3.守法合规原则4.存款信息保密原则考点三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开立1. 地点: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异地(跨省、市、县)开户条件的,也可以在异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2.开立核准与备案(1)核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的除外) 注:多选题括号里的没表述也对、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QFII专用存款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账户)2个工作日(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开户登记证):(2) 备案: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账户(除上面2个外。注:多选题括号里的没表述也对)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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